十年八月,福州冲虚观皂木翠再实。 二十一年,池州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二十五年十月,赣州献太平木如虔。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 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门县圃桃巳实复华。 隆兴初,汉阳军有插柳枝於石罅者,木无根,石无土,而秀茂成阴,岁有华实。先是,郡狱诬服孝妇杀姑,当刑,祝髻上花以自明,行刑者如其言,而生。此冤气之锺於木,而木反丽土之常者也。 晁熙中,兴化军仙游县九座山古杉木末生花,气如兰。 晁熙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草木互为妖也。七月,晋陵县民析薪,中有木字曰“绍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时,绍熙新元犹未颁也,而绍熙纪号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绍熙四年,临安府富阳县栗生檎实。 五年十一月辛亥,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陈留雨木同占,木生於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越月,吏部侍郎彭龟年上疏,论知阁门事韩胄奸萌,坐黜後胄擅朝。 嘉定六年五月己巳,严州淳安、遂安、桐庐三县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草异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刘歆以为草妖。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至,五通於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後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其後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李梅当剥落,反实,近草妖。先华而後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一曰,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於实,则成矣。一曰,君舒缓其,燠气不藏,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强也。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师古曰:”相室犹言相国,谓宰相也。相室,相王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汉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つ结,大如弹丸。 平帝元始元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於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後汉安帝元初三年,有瓜异本共生,一瓜同蒂,时以为嘉瓜。或以为瓜者外延,离本而实,女子外属之象也。是时阎皇后初立,後阎后与外亲耿宝等共谮太子,废为济阴王,更外迎济北王子犊立之,草妖也(《古今注》曰:“和帝永元七年三月,江夏县民舍柱生两枝,其一尺五寸,分八枝,其一丈尺六寸,五枝,皆眚也。”)。 灵帝中平元年夏,东郡,陈留济阳、长垣,济阴冤句、离狐县界(《风俗通》曰:“西及城皇阳武城郭路边。”),有草生,其茎靡累肿大如手指,状似鸠雀龙蛇鸟兽之形,五色各如其状,毛羽头目足翅皆具(《风俗通》曰:“亦作人状,操持兵弩,万象备具,非但彷彳弗,类良熟然也。”)。近草妖也。是岁,黄巾贼始起,皇后兄何进,异父兄朱苗,皆为将军领兵。後苗封济阳侯,进、苗遂秉威权,持国柄,汉遂微弱,自此始焉(应劭曰:“关东义兵先起於宋、卫之郊,东郡太守乔瑁负众帖乱,陵蔑同盟,忿嫉同类,以殒厥命。陈留、济阴迎助,谓为离德,弃好即戎,吏民歼之。草妖之兴,岂不信哉!”)。
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为稻。昔三苗将亡,五变种,此草妖也。其後亮废。 孙皓天玺元年,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吴寻亡,而九服为一。
天纪三年八月,建邺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依缘枣树,长丈馀,茎广四寸,厚二分。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圆,径一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遂以狗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干宝曰:“明年平吴,王止船正得平渚,姓名显然,指事之徵也。”黄狗者,吴以土运承汉,故初有黄龙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黄狗之家。黄称不改,而贵贱大殊,天道精微之应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吴归命侯天纪三年、唐中宗景龙二年,俱有苦荬菜生之异,说者以为草妖。予按荬菜即苦荬,今俗呼为苦荐者是也。天纪、景龙之事甚相类,归命次年亡国,中宗後一年遇害,虽事非此致,亦可谓妖矣。平虑草不知何状,扬雄《甘泉赋》“并闾”注:如淳曰:“并闾,其叶随时致,致平则平,致不平则倾也。”颜师古曰:“如氏所说自是平虑耳。”然则亦异草也。鬼目,见《尔雅》,郭璞云:“今江东有鬼目草,茎似葛,叶员而毛,如耳也。赤色丛生。”《广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饮酒。”《南方草木状》曰:“鬼目树,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鸭子,七月八月熟,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趾诸郡有之。”《交州记》曰:“高大如木瓜而小,倾邪不周正。”《本草》曰:“鬼目一名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