蔽之行,以侈逸上心,使忽忘警戒,不亦昧於责难正扌求之道乎?”
按:古今言祥瑞者,祥於《礼运》,而历代史氏所述祥瑞因之,然有无其证而有其应者,又有反当为妖而谬以为祥者,欧阳公、胡氏致堂之论,谊正词伟,足以祛千古之惑,破谄子之谬,故备著之。
●卷二百九十六 物异考二
○水灾
《春秋》桓公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十三年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阴气盛,桓不悟,卒见杀。庄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庄公母与兄通,共弑桓公,庄释父仇,复取齐女,臣下贱之之应。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邱、晋阝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明年,宋万弑闵公。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谓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北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三家专兵,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刘向以为襄慢邻国,邾、齐、莒交伐之,鲁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
汉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馀家。 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馀家,汝水流八百馀家。 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馀家。南阳沔水流万馀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十二年十一月,河决东郡。後三年秋,大水,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馀家,氵坏民室八千馀所,杀三百馀人。时新垣平得幸,立渭阳五帝庙,郊见上帝。後岁馀,谋为逆,诛,夷人三族。匈奴数犯北边,杀略甚众,汉连岁征讨。 武帝建元二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元光三年春,河水徙,从顿邱东南流入渤海。五月,河决濮阳,汜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饿死以千数。 元帝初元元年,关中十一郡大水。 二年,北海水溢,流杀人民。 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於惠帝寝庙,皆无复修。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馀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馀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 四年,河决东郡金是。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
王莽始建国二年,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
後汉光武建武六年,东郡以北伤水。 七年六月戊辰,雒水溢至津城门,弘农都尉治为水所漂杀,民人,伤稼及庐舍。 八年秋,大水。 三十一年五月,大水。明帝永平三年,京师及郡国七大水。 七年秋,郡国十四大水。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梁传》曰:“高下有水灾曰大水。”)。京房《易传》曰:“颛事私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虐,常所怨恨,辄任客杀人。其後窦氏诛灭。 十年五月丁巳,京师大雨,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时和帝幸邓贵人,废阴后。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臣昭按:本纪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书》曰:“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溢,伤秋稼。”)。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人民(《谢沈书》曰:“死者以千数。”)。《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擅权,治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二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有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三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四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云三郡)。五年,大水(臣昭按:本纪郡国八)。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水变。占曰:“水化为血者,好任残贼,杀戮不辜,延及亲戚,水当为血。”)。是时邓太后犹专政(《古今注》曰:“元初二年,颍川襄城临水化为血,《京房占》曰:“流水化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与其色。”《博物记》曰:“江河水赤。占曰,泣血道路,涉苏於河以处。”)。 延光三年,大水,流杀人民,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