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交相掩。占曰:“大兵在野,大战。”
魏道武天赐四年二月癸亥,金、水、土聚。
节闵帝普泰元年十月,岁星、荧惑、镇星、太白聚於觜参,色甚明大。占曰:“当有王者兴。”其月,齐高祖起於信都,至中兴二年破尔朱兆,开霸业。
齐文宣天保十年六月庚子,镇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子为元枵,齐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诛,斧用。”其明年,常山王诛杨等,废少帝。
武成河清四年正月己亥,太白犯荧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在娄。占曰:“甲为齐。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分有兵丧,改立侯王。”
後主武平三年八月癸未,镇星、岁星、太白合於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国有内外丧,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陈将吴明彻寇彭城,右仆射崔季舒等谏帝不宜北幸并州。帝怒,并诛之,内外兵丧之应。
周武帝保定二年十一月壬午,荧惑犯岁星於危南。
五年,太白、荧惑、岁星合於娄。天和二年五月已丑,岁星与荧惑合在井宿,相去五尺。井为秦分。占曰:“其国有兵,为饥旱,大臣匿谋,下有反者,若亡地。”闰六月丁酉,岁星、太白合,在柳,相去一尺七寸。柳为周分。占曰:“为内兵。”又曰:“主人凶忧,失城。”是岁,陈相州刺史华皎率众来附,遣兵援之,因而南伐,卫公直与陈将战於沌口,王师失利,遂没陈。天和六年六月庚辰,荧惑、太白合,在张宿,相去一尺。占曰:“主人兵不胜,所合国有殃。” 建德元年三月丙辰,荧惑、太白合於壁。占曰:“其分有兵丧,不可举事,用兵必受殃,改立侯王。”其月,诛晋公护等及其党。诏以齐公宪为大冢宰。七月丙午,辰与太白合於井,相去七寸。占曰:“其下之国,必以重德致天下。”後半年平齐,致天下之应。 二年十一月壬子,太白掩镇星,在尾。占曰:“镇星为女主,尾为後宫。”明年,皇太后崩。 三年十一月丙子,岁星与太白相犯,光芒相及,在危。占曰:“其野兵,人主凶,失其城邑。” 宣政元年六月壬午、癸丑,木、火、金三星合,在井。占曰:“其国霸。”又曰:“内外有兵丧,改立王侯。”七月丙辰,荧惑、太白合於七星,相去二尺八寸。占曰:“君忧。”又曰:“其国有兵,改立王侯,有德兴,无德亡。”後一年,改置四辅官,传位太子,改立王侯之应也。
宣帝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岁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谓惊立,是谓绝行,其内外有兵丧,改立侯王。”其五月,赵、陈、越、代、滕五王并入国。後二年,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继诛灭。十月乙酉,荧惑在虚,与镇星合。占曰:“兵大起,将军为乱,大人恶之。”是月,相州段德举谋反,伏诛。明年,杞公宇文亮举兵反,擒杀之。 二年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於张。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於翼。
唐高祖武德元年七月丙午,镇星、太白、辰星聚於东井。关中分也。 二年三月丙申,镇星、太白、辰星复聚於东井。 九年六月己卯,岁星、辰星合於东井。占曰:“为变谋。”
太宗贞观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星合於东井。占曰:“为兵谋。” 十九年六月丙辰,太宗征高丽,次安市城,太白、辰星合於东井。《史记》曰:“太白为主,辰星为客,为蛮夷,出相从,而兵在野为战。”
高宗永徽元年七月辛酉,岁星、太白合於柳,在秦分。占曰:“兵起。”
中宗景龙元年十月丙寅,太白、荧惑合於虚危。占曰:“在丧。”
睿宗景二年七月,镇星、太白合於张。占曰:“内兵。” 太极元年四月,荧惑、太白合於东井。
元宗天宝九载八月,五星聚於尾、箕,荧惑先至而又先去。尾、箕,燕分也。占曰:“有德则庆,无德则殃。” 十四载二月,荧惑、太白斗於毕、昴、井、鬼间,至四月乃伏
。十五载五月,荧惑、镇星同在虚、危,中天芒角大动摇。占者以为北方之宿,子午相冲,灾在南方。
肃宗至德二载四月壬寅,岁星、荧惑、太白、辰星聚於鹑首,从岁星也。罚星先去,而岁星留。占曰:“岁星、荧惑为阳,太白、辰星为阴。阴主外邦,阳主中邦,阳与阴合,中外相连以兵。”八月,太白芒怒,掩岁於鹑火,又昼见经天。鹑火,周分也。 乾元元年四月,荧惑、镇星、太白聚於营室。太史南官沛奏:“其地战不胜。”卫分也。
代宗大历三年七月壬申,五星并出东方。占曰:“中国利。” 八年闰十一月壬寅,太白、辰星合於危,齐分也。 十年正月甲寅,岁星、荧惑合於南斗。占曰:“饥、旱。”吴、越分也。一曰:“不可用兵。”七月庚辰,太白、辰星合於柳,京师分也。
德宗建中二年六月,荧惑、太白斗於东井。 四年六月,荧惑、太白复斗於东井。京师分也。金、火罚星斗者,战象也。 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占曰:“有反臣。”角、亢,郑地。 贞元四年五月乙亥,岁星、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