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王大威,简文第十五子。
建平王大球,简文第十七子。
义安王大昕,简文第十八子。
绥建王大挚,简文第十九子。以上并为侯景所害。
自汉景、武始裁抑诸侯王,虽受封连城,而不得以擅其土地甲兵。至东汉,诸侯王惟得食其邑入而已。曹魏则并邑入亦鲜薄,猜防尤甚,卒以孤立速亡。晋、宋、齐、梁之制,诸王皆出为都督、刺史、星罗棋布,各据强藩,盖将假以事任,庶收宗子维城之功,而矫孤立之弊。然宋、齐一再传而後,二明帝皆以旁支入继大统,忮忍特甚,前帝之子孙,虽在童孺,皆以逼见雠。其据雄藩处要地者,足以殒其身於典签辈之手,而二明亦复享年不永,置嗣无状,沦胥以亡,不足复议。若晋若梁,则诸王皆以盛年雄材出当方面,非宋、齐帝子辈比也。然京师有变,则俱无同奖王室之忠,而各有帝制而天子自为之志。贾、赵之乱,如ぁ如,如如越之徒,纵兵不戢,屠其骨肉,以启戎狄之祸,而神州覆亡。侯景之乱,如纶如绎、如纪如之徒,拥兵不救,委其祖父以饣委寇贼之口,而天伦殄绝矣。盖其初之立制也,非不欲希风宗周,惩鉴汉、魏,然世俗险恶,人心浇漓,齐桓、晋文之事尚矣。晋、梁诸王,虽欲求一人如郑厉公、虢叔辈而不可得,後儒所以疑封建之不可行有由矣。
陈置九等,公主有家令之制。郡有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沐食侯,乡、亭侯,关内侯,关外侯。鄱阳王之封也,追度支尚书萧睿持节兼太宰告於太庙,五岳尚书王质持节兼太宰告於太社。凡亲王起家则为侍中,若将军方得有佐吏,无将军则无府,止有国官。皇太子子。冢嫡者封王,依诸王起家,馀子并封公,起家中书郎。诸王子并诸侯代子,起家给事(王子起家有外散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版法曹,虽高半阶,资级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为版行参军。此外有诸州主簿、太学博士、国常侍、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并起家官,未令发诏)。 皇弟、皇子府置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友、掾属、记室等官,其嗣王、藩王府则递减之。王国置郎中令、将军、常侍、典祠令、舍人等官,其嗣王、藩王则递减其资(诸王府佐等官,仍为清浊,或为选司补用,亦有府乐牒拜授者。不拘年限,去留随意。在府之日,惟宾游宴赏,时复循从之,更无馀事。若随府王在州,其僚佐等或亦得预催督,若其驱使,便有职务。其衣冠子弟,多自修立。非气类者,惟利是求,暴物乱政,皆此之类也)。
衡阳献王昌,陈武帝第六子。武帝平侯景,拜长城国世子。後留荆州,魏克荆州,迁长安。武帝即位,遣人请之,未还。武帝崩,乃归。文帝立,使人迎昌,济江於中流,殒之。无子,大康初,文帝诏以第七子伯信嗣其位,奉祀之。
南康愍王昙朗,武帝母弟忠壮王休先之子。齐兵逼建康,遣质於齐,後为齐所害。武帝受禅,追封谥。子方泰嗣,後坐罪削爵土,陈亡,入隋为掖县令。方庆,方泰弟,封临汝县侯。
始兴王伯茂,文帝第二子。帝即位,以伯茂袭封始兴王,嗣伯父昭烈王道谈後。临川王废,伯茂坐降为温麻侯。
鄱阳王伯山,文帝第三子。天嘉元年封。祯明三年薨。
新安王伯固,文帝第五子。天嘉六年封。後与始陵王谋反诛。
晋安王伯恭,文帝第六子。天嘉六年封。陈亡,入长安,後为成州刺史。
庐陵王伯仁,文帝第八子。天嘉六年封。陈亡,卒於长安。
江夏王伯义,文帝第九子。天嘉六年封。陈亡,入长安,道卒。
武陵王伯礼,文帝第十子。天嘉六年封。陈亡,入长安,後为临洮太守。
永阳王伯智,文帝第十二子。太建中封。陈亡,入隋,後为国子司业。
桂阳王伯谋,文帝第十三子。太建中封。陈亡,入隋,後为番禾令。
始兴王叔陵,宣帝第二子。太建元年封。宣帝崩,叔陵反,以刃伤太子,伏诛。
豫章王叔英,宣帝第三子。太建元年封。陈亡,入隋,後为涪陵太守。
长沙王叔坚,宣帝第四子。太建元年封。陈亡,入隋,後为遂宁郡守。
建安王叔卿,宣帝第五子。太建四年封。陈亡,入隋,後为上党郡守。
宜都王叔明,宣帝第六子。太建五年封。陈亡,入隋,後为鸿胪少卿。
河东王叔献,宣帝第九子。太建五年封。陈亡,入隋,後汶城令。
新蔡王叔齐,宣帝第十一子。太建七年封。陈亡,入隋,後为尚书主客郎。
晋熙王叔文,宣帝第十二子。太建七年封。隋师渡江,叔文以巴州先送款,授开府,宜州刺史。
淮南王叔彪,宣帝第十三子。太建八年封。陈亡,卒於长安院。
始兴王叔重,宣帝第十四子。叔陵为逆诛,立叔重嗣昭烈王後。陈亡,入隋,後为太府少卿。
溥阳王叔俨,宣帝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