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为之传,而未得立於学官。东京而後,虽名儒亦未尝传习,至隋、唐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字,犹今士大夫蓄书之家有奇异之书,世所罕见者,必是旧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书》,遭秦火而亡其半,所存者五十八篇,而其此二十五篇者,书虽传,而字复不谐於俗。传於汉者为科斗书,传於唐者为隶书,皆当时之人所罕习者。盖出自孔壁之後,又复晦昧数百年,而学者始得以家传人诵也。
※《尚书广疏》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先撰。以颖达《正义》为本,小加已意。
※《尚书断章》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其书略序众篇大旨。
※《尚书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牧所撰。後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全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铨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景晦之撰。景当景三年为房州参军,著论七篇。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於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泰誓意》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晁氏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於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於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
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於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於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墼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朱子语录》曰: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煞有不可强通处,今姑择其可晓者释之。今人多说荆公穿凿,他有如此处。後来人解《书》,须要尽解。王说伤於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
※《王氏洪范传》一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思别著此传。以庶徵所谓“若”者,不当训“顺”,当训“如”;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寒、燠、风而已。大意谓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东坡书传》十三卷
晁氏曰:熙宁以後,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此书异其说为多。
陈氏曰:其於允征,以为羲和贰於羿,而忠於夏;於《康王之诰》,以释衰服冕为非礼。曰:“予於《书》见圣人之所不取而犹存者有二。”可谓卓然独见於千载之後者。又言:“昭王南征不复,穆王初无愤耻哀痛之语;平王当倾覆祸败之极,其书与平康之世无异,有以知周德之衰,而东周之不复兴也。”呜呼!其论伟矣。
《朱子语录》:或问:“诸家《书》解谁最好?莫是东坡?”曰:“然”。又问:“但若失之太简?”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东坡《书解》好,他看得文势好。
※《书义辨疑》一卷
晁氏曰:杨时中立撰。其书专攻王之失。
※《古三坟书》一卷
晁氏曰:张天觉言得之於比阳民家,《坟》皆古文,而传乃隶书。所谓《三坟》者,山、气、形也。《七略》、《隋志》皆无之,世以为天觉伪撰。
陈氏曰:元丰中,毛渐正仲奉使京西,得之唐州民舍。其辞诡诞不经,盖伪书也。《三坟》之名,惟见於《左氏》右尹子革之言,盖自孔子定《书》,断自唐虞以下,前乎唐虞,无徵不信,不复采取,於时固已影响不存,去之二千载,而其书忽出,何可信也!况“皇”谓之“坟”,“帝”谓之“典”,皆古史也,不当如毛所录,其伪明甚。人之好奇,有如此其僻者。晁公武云张商英伪撰,以比李筌《阴符经》。
石林叶氏曰:《古三坟书》为古文,奇险不可识,了不知其为何语,其妄可知也。
夹氵祭郑氏曰:三皇太古书亦谓之《三坟》。一曰《山坟》,二曰《气坟》,三曰《形坟》。天皇伏羲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