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六卷,称朝奉大夫凌唐佐撰,亦不著本末,岂即其人耶?
※沈该《周易小传》六卷
陈氏曰:专释六爻,兼论变卦,多本《春秋左氏传》占法。卦为一论。又有《系辞》补注十馀则,附之卷末。
※昭德《易故训传》十八卷
陈氏曰:晁氏武子正撰。博采古今诸家,附以已闻,又考载籍行事,以明诸爻之变。其文义音读之异者,别之逐条,曰《同异考》。乾道中上之。其议论精博,不主一家,然亦略於象数。
※《读易老人解说》十卷
陈氏曰:参政李光泰发撰。光忤秦桧,谪海外,为此书。李尝受学於刘元城。
※《易传拾遗》十卷
陈氏曰:敷文阁直学士胡铨邦衡撰。铨谪新州,作此书。大概宗主程氏,而时出新意於《易传》之外。李泰发为之序。其曰“拾遗”,谦辞也。
※逍遥公《易解》八卷,《疑问》二卷
陈氏曰:直学士院李椿年仲永撰,其门人鄱阳吴说之景传所述,胡邦衡为作序。《疑问》者,说之所录其问答之语也。
※晦庵《易传易本义易学启蒙传》十一卷,《本义》十二卷,《启蒙》一卷
《朱子语录》曰:《易》只是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八粗不得。如某之说虽粗,然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如此,元来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意,便要说道理,纵饶说得好,只是与《易》元不相干。圣人分明说“昔者圣人之《易》,观象、设卦、系辞焉以明吉凶。”几多分晓。某所以说《易》只是卜筮书者,此类可见。问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若看卦辞分明,则《彖》亦可见。但後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解者能如此本意否?又曰: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卦辞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於孔子彖辞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卦者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於涉大川。至於“刚上而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顿耳。 某之《易》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得赵子钦书云:“《语》、《孟》说极详,《易》说大略。”此譬如烛笼,添一条骨,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乃更好,盖著不得详说也。上经犹可晓易解,下经多有不可解难晓处。不知是某看到末梢懒了解不得,为复是难解?又曰:《系辞》也如此,只是《上系》好看,《下系》没理会。
陈氏曰:晦庵初为《易传》,用王弼本。复以吕氏《古易经》为《本义》,其大指略同,而加详焉。首列九图,末著揲法,大略兼义理、占象而言。《启蒙》之目曰《本图书》、《原卦画》、《明著筮》、《考变占》凡四篇。
※《周易变体》十六卷
陈氏曰:吏部郎中都洁圣与撰。用蔡墨言《乾》六爻之例,专论之卦为主。
※《系辞精义》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伯恭集程氏诸家之说,程《传》不及《系辞》故也。《馆阁书目》以为祖谦之名。
※《大易粹言》十卷
陈氏曰:知舒州曾童献之集二程、张载、游酢、杨时,外及二郭之学为一书。童尝受学於郭白。
※吕伯恭《古易》、《音训》共十四卷
陈氏曰:伯恭所定,篇次与吕微仲同,《音训》则其门人王莘叟笔受。晦庵刻之临漳、会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说,所著《本义》,据此本也。
※吴仁杰《古周易》十二卷
陈氏曰:仁杰所录,以《爻》为《系辞》,今之《系辞》为《说卦》。其言《十翼》谓《彖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上中下、《文言》、《序卦》、《杂卦》、并上、下经为十二篇。按汉世传《易》者,施、孟、梁邱、京、费。费最晚出,不得立於学官,其学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经。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诸家或脱“无咎”、“悔亡”,惟费氏与古文同。东京名儒马、郑皆传之。其後,诸家皆废,而费学孤行,以至於今。其合《彖》、《象》、《文言》於经,盖自康成、辅嗣以来,展转相传,学者遂不识古文本经,甚至於今世考官命题,或连《彖》、《象》、爻辞为一,对大义者,志得而已,往往穿凿傅会,而经旨破碎极矣。凡此诸家所录,虽颇有同异,大较经自为经、传自为传,而於传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复古文之旧,均有补於学者,宜并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见吴氏书篇末,今古文参用,视诸本为无据云。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见後。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