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亦令解官持服。又旧制,睦亲、广亲二宅寒食、十月朔,诸院轮差姨往永安县及汝州上坟,内广亲宅又差使臣随行,烦费关防,不至清肃。

欲乞诸院只差殿侍上坟。又宗室女缌麻以上旧赴国忌行香,今宗女众多,虽使轮番,多托故不赴, 为虚文,欲乞废罢。又大宗正司旧多使相已上知、判,爵位既崇,人从亦众。近者选用宗室不限官次,人从屡经裁减,月给并无所增。欲乞比附外官,量定添给人从,稍示旌异。」诏:副率持服、殿侍上坟并依。宗室女行香依旧。知、判大宗正事,各差当直兵士、亲事官共十五人,添支钱二十千。
六月十五日,大宗正司言:「皇亲及孀妇无嗣者,旧制许乞无祖父母儿孙一人充继嗣。近来多指定乞取兄弟中官稍高者。欲乞今后须年及五十已上无嗣即许陈乞;孀妇自如旧制。仍须别位有兄弟三人,昭穆相当,见不居丧,于中听取卑幼者。」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右武卫大将军、辰州刺史世爽为西作坊使,依旧刺史、河阳都监。先是世爽于大宗正司自陈,本司以踰新制,抑而未奏。世爽乃唐突上表,犹诏审察,而后命之。
十七日,诏:应赦前责官宗室,令大宗正司具名及元犯以闻。
十月五日,诏:赦前责降宗室近已等第叙复外,其宗室妇女曾因罪削封邑冠帔、勒住请授者,令大宗正司具(折)[析]以闻。
十二月十四日,诏茂州防御使、越国公世清为越州观察使,封会稽郡王。先是,从式以太祖后绍封,今卒,以世清继。
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皇伯祖昭化军节度使承显等上表:「准合门关报,止令朔望日赴参

起居。乞依旧朝参,以尽臣节。」降诏不允。
二十九日,诏左龙武军大将军、宁州防御使宗缜为登州防御使。
御批:相王允弼遗奏尝乞推恩诸子,以违法不行。今已终丧,长子特迁一官。
五月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奚领文州刺吏,以学士院试大义论中等故也。
十三日,中书言:「宗室改官,欲自观察使以上令大宗正司检举,保明申奏,中书以例施行。其正任防御使已下止令本司检举,依审官东院京朝官磨勘例取旨,候印画讫,降付中书给敕告。外任宗室依外任例,令所属施行。」从之。
七月六日,诏:自今宗室过失犯杖以下,委宗正司劾奏。
二十七日,知大宗正事宗旦言:「皇亲趁朝者,至有顾借驺从,不惟所费滋多,兼出入宫禁,有犯不轻,使勉力趋朝之人常负忧责。」诏:「皇亲见阙当直兵士,令步军司、军头司将自来不合差赴宫院兵士内有罪轻之人,亦许差拨。仍从全阙及阙人多者先填。」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右监门卫大将军叔踪、右千牛卫将军叔吴各夺一官。叔踪坐诬告其弟,叔吴坐不禀母还黜婢。
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宗室女仆尝生子者,不得再顾入有服属位。
二十五日,赐章武军节度观察留后承选芳林园宅地,官为营造。
十一月十九日,大宗正司言:「宗朴生日,合赐礼物,乞依例者。旧制,宗室使相生日礼赐,客省请降宣,差官押赐。」诏令本司谕宗室,自今不须自陈。
七年七月九

日,诏:宗室自赐名授官,年十五以上理十年磨勘,大宗正司依审官院例检举。其经覃恩改官者自覃恩后别理。
是日,右监门卫大将军叔兼言:「弟叔莪昨奉诏出继克敻。今克敻已有数子,而叔莪乃臣父克仲嫡子,乞还本宗同奉祭享。」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召宗室仲淹、仲戡、仲牣、世本试所业于学士院。以宫教张详等论荐也。
十月十八日,诏:宗室见补外官者,皆非近制所当出之人,宜依令晏例,并仍旧与南郊赐赉。
熙宁八年二月八日,右骁卫大将军、秀州刺史仲轲等言:「父宗说在外二十余年,今七十三岁,乞纳官赎父归官,或乞许臣并弟侄儿孙就养。」诏许轮子孙一人在彼供侍。宗说治平中坐内乱除名,复坐坑杀无罪女使三人,囚新城外。
十三日,以皇兄仲騑、仲伋、仲浚、仲越、仲迁为汝、沂、解、莱、登等州防御使。先是仲騑等并羽林军大将军、衡、汉、昭、楚、贺州团练使。帝以英宗昔自藩邸入居皇子位,仲騑等以宗子从,逮帝嗣位,未有加宠,且眷其属近,故并进官。
二十五日,诏大宗正司,今后宗室缌麻亲愿出官者,系将军以下即取旨。
三月二十二日,大宗正司言:「左监门卫大将军世登子令双,年十四,诵经书精熟。」赐银绢奖之。
四月十四日,手诏:「仲锐廉静修洁,好学知分,比尝召对,宜特迁官。」乃自右监门卫大将军领雅州刺史。
六月十一日,诏:宗室大将军转遥郡刺史

已上,更不转环卫。
七月十一日,诏:外居及随侍宗室系环卫者转官,委大宗正司依在宫立定年限取旨。
二十七日,大宗正司言:「令扁、令戚、令志、令摄、仲玉、仲滂、仲当、仲暹,毓性甚敏,学经已明,乞特与召试。」诏学士院精加考试以闻,仍赐宗室正任已上《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