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所在择日恭致朝命,委官虔祈。」
〔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七年」二字原脱,又「二十四」原作「十四」,并据《长编》卷三四四补。《长编》系于壬戌,即二十三日。,诏:「淮南、京东、京西路即今阙少雨泽,可令转运司各访寻管下名山灵祠,所在委长吏躬亲精虔祈祷。」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太上皇后诣中太一宫集禧观,二十七日,皇帝诣大相国寺,皆以祈雨。
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诏:「京西路阙雨,中岳、河、渎及淮、济各委长吏祈祷,仍遣内侍赍香就建道场。」
五年五月十二

日,诏:「昨为阙雨,差官诣兖州东岳等处祈求,名山大川就差本处长吏祈祷。已获感应去处,就委本处长吏选日恭诣赛神。」
绍圣元年四月八日,诏:「时雨稍愆,令开封府及诸路依例祈求,畿内诸祠即提点司选官精祷。」
十八日,诏诸州长吏躬诣五岳四渎祈祷。
二十一日,辅臣以畿内县降雨状进呈。帝曰:「闻诸路颇得膏泽,良可喜也,但未 及尔。又闻一麦皆有成熟之望,不知(栗)[粟]已布种未也 」辅臣皆曰:「雨泽虽降,尚忧未渥,见已祈祷。」至二十五日而雨足,遣辅臣谢宫观寺院。
四年五月三日,诏令陕西、河东、京东路阙雨州军,应管下岳渎及名山大川并诸祠庙,自来祈祷感应之处,并令长吏精虔祈求。其合用祝文令学士院依例修撰。
元符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诏陕西路阙雨去处,令逐州军长吏选诸境内名山大川、祠庙精祷。
三月十一日,诏辅臣分诣宫观寺院祈雨。
二十二日,诏辅臣分诣天地、宗庙、社稷、宫观、寺院等处祈雨;诸路阙雨州军,令长吏于管下岳渎名山并诸祠庙自来祈祷感应之处,选日精虔祈求,其合用祝文令学士院依例修撰。
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诸路如有阙雨去处,令逐州军长吏选日诣境内名山大川、祠庙精祷。
〔徽宗崇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徽宗崇宁」四字原脱。按承上为元符,然元符无五年;又赵挺之为相在崇宁四年、五年,知此乃崇宁五年事。,宰(官)[臣]以愆雨祈求,上曰:「二十六、七必有雨。」已而果验。赵挺之曰:「陛下天纵将圣,虽历象阴阳占候,无不赜其精微。」上曰:「天地之间不离阴阳五行之数,今日太一移宫,水限也,故有雨。」
政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差近臣诣宫观寺院祈雨。未及祷而雨,改报谢。
宣和四年二月七日,驾诣广圣宫,卜以卯时焚密表祈雨,申时雨降。
六月八日「六月八日」上当脱「高宗建炎四年」,时高宗驻越州,故令宰执、侍从至当地寺院祈雨。以下起高宗时事。,令宰执率侍从官诣越州圆通观音院祈雨,合用香令入内内侍省请降。自后凡用香并如之。
绍兴元年十

九日亦用此礼「元年」下脱月份。。七月二日,诏宰执率侍从官诣天庆观、圆通寺谢雨。十月二十二日,诏就圆通院开建祈雨道场,日轮侍从官一员烧香,每五日宰执官前去祈祷。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二年:原脱,考权邦彦签书枢密院事在绍兴二年五月至三年二月之间,则此「八月」乃绍兴二年八月,据补。,诏令签书枢密院事权邦彦诣天竺〔寺〕祈雨。
〔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按下文七月十六日诏令虑囚,据《建炎要录》卷六七,乃绍兴三年事,则此「六月」亦应为三年六月,据补。,诏:「访闻两浙东路稍愆雨泽,令本路帅司差官诣寺观庙宇严洁祈祷。」
七月四日,诏轮宰执从官一员诣上天竺寺祈雨。
十六日,上以愆雨,谓辅臣曰:「朕宫中素食已累日,尚未降泽,令断屠。精祷虽至,然尚虑政事未平,刑狱冤滥,可速令 决平反。在外州县令提刑亲行 决,务在刑清也。」至是就法慧寺祈雨,断屠宰三日。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雨泽稍愆,恐妨农事,应临安府界载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龙洞,在内分差从官,在外遣职事官,亲诣祈雨。」五年六月九日、八年十一月五日、九年六月十七日并同此例。
六月九日,宰臣赵鼎奏请分遣侍从官 走群寺祈雨,上曰:「亢阳如此,朝廷政事阙失,更宜讲求。」沈与求曰:「《云汉》之诗虽云『上下奠瘗,靡神不宗』,不废祷祈之事,要之以侧身修行为本,必蒙嘉应。」
十三日,诏:「访闻湖南久愆雨泽,可令帅臣席益恭诣南岳庙祈祷。应合用祠(察)[祭]之物并于上供钱内支破,务要精洁,庶获感应。」
二十一日,宰臣赵鼎等奏:「甘泽应祈,皆陛下寅畏怵惕,精诚所格,乞御常膳。」上曰:「朕累日寝食不安者,岂特为国无储蓄,而望岁之

心甚切,兼恐岁饥民贫,起而为盗,朝廷不免遣兵讨定,残杀人命,亦天道之所宜悯也。」
二十二日,中书门下省言:「昨日稍愆雨泽,祈祷天地、宗庙、社稷、岳渎、四海、雨师、雷师、应临安府界载在祀典及名山大川神祠、龙洞。今已获感应,望并令元差官各诣逐处报谢。」从之。自是每祈晴雨有应,并依此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