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斤。
五年六月十四日,右屯卫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之。
八月十一日,宗谔又上《宗室善恶宝戒》,诏转右神武大将军。
二十八日,诏:皇亲今后趁朝不到,依新定罚俸,令三司于料钱内 除。
九月六日,右武卫大将军、永州团练使宗懿上飞白大字十轴,诏褒之。初,宗懿尝进飞白书,帝赐「更切进学飞白」六字,至是以所学书再上之。
七日,诏:「应宗室犯奸私、不孝、赃罪,若法至除名勒停者,并不得叙用,仍永不许归宫。所犯不至除名勒停者,并临时取旨。」
十四日,左屯卫大将军世永上《宋邸恩华录》三卷,诏书奖谕。
十月五日,判大宗正司允让言:「宗室养子须五岁然后赐名授官,毋得依长子不限年。」从之。
至和元年八月二日,大宗正司言:「右卫大将军从古自陈,亡子世迈尝冒请亡孙令昶俸钱,愿月除己俸入官,请劾罪以闻。」帝以其知过,特释之。
九月十五日,右屯卫大将军克继写国子监《论语》石本五卷,赐银绢各五十。
十二月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宗谔上所撰《太平盘维录》, 奖谕之。
二年五月一日,以汝南郡王允让子右领军卫大将军宗师为康州刺史,北海郡王允弼子右监门卫将

军宗乔为右领军卫大将军。以父领大宗正久,因干元节推恩也。
六日,右屯卫大将军叔韶上书愿自试剧郡,迁领贺州刺史。
十八日,右神武军大将军、睦州团练使、宗谔自陈生太宗宫中,及上所藏真宗御容,特迁左龙武军大将军。
二十一日,左屯卫大将军从湜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妻父王贻永为请而迁之。
二十八日,以右武卫大将军、永州团练使宗懿上所撰诗赋,右屯卫大将军克修自陈幼时尝侍仁宗禁中,特迁宗懿领和州防御使,克修领贵州刺史。
六月一日,华原郡王允良同知大宗正事。大宗正司旧只二员,至是允良以燕王遗表自陈,故特添置。未几复罢。
四日,以左卫大将军、郢州防御使宗颜为卫〔州〕防御使,左卫大将军、绛州防御使宗礼为怀州防御使,左屯卫大将军、光州团练使、弋阳郡公世永为邢国公。宗颜以其母钱氏尝为仁宗乳母,宗礼出继昭成太子后,世永自陈其父守节尝知大宗正司,并特迁之。
八日,制以允良为奉宁军节度使,罢同知大宗正司事。御史言其起居反昼夜,特迁镇而罢之。
九月,以知大宗正事允让为判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允弼为同判大宗正事。
八月二十七日,诏曰:「先朝旧制,皇族在班及十八年者具名取旨。今宜令中书、枢密院检会自明堂覃恩后及十年者,特以名闻,当议依天(僖)[禧]元年二月宗正寺所定房

院次第各与迁官。其近因特恩迁官者,须更理十年乃迁。」
嘉佑元年六月一日,右监门卫将军仲轲等九人各罚俸一月。初,其父宗说废居别第,仲轲等遮宰臣哀诉,而大宗正司请惩戒之。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赐右监门卫大将军、柳州刺史克循银绢各三百。初,帝不豫,克循日夜斋戒, 为禳禬之事,又镂佛书,身自礼诵,故有是赐焉。
十二月十一日,大宗正司言:「故从善新妇张氏奏,蒙宣以故仲郢男士朋充继嗣,乞依例赐士朋依本宫行从名,连令宁称呼。」从之。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罢修睦亲宅祖宗神御殿。初,上封者言:「神御非人臣私家之礼,若援广亲宅例,当得兴置,则是沿袭非礼之事。」诏两制、台谏、礼官详定,乃言:「汉韦元成奏议:《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其后遂罢郡国庙。今睦亲宅所建神御殿不合典礼,悉宜罢。」时帝以广亲宅置已久,不欲毁之,止罢睦亲所修。
八月六日,诏礼部贡院,宗室 不许锁厅应举。
十一月二十四日,左龙武卫大将军、深州防御使宗谔为沂州防御使,进封虢国公。宗谔,鲁王长孙,濮王薨,以本宫之长特封之。
十二月十八日,诏大宗正司,令睦亲、广亲宅教授官具所教宗子功课以闻。
十九日,右千牛卫将军克頠上《周礼乐图》, 奖谕之。
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磁州防御使承亮上《夆享

受厘颂》,诏奖之。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详定编 所言:「皇亲宫院有违禁衣服、首饰、器用之类,及虽系所赐或父祖所置者,听百日改造之。如违令,本宫使臣觉察,申大宗正司施行。」从之。
十一月九日,大宗正司言:宗室解官,未知称谓。下礼部详定。本院言:自来文武官丁忧,皆称「草土臣」。诏依。
十二月十七日,以右卫大将军、蕲州防御使、安国公从古权同判大宗正事。
六年正月七日,判大宗正事允弼请以潭王宫教授周孟阳、燕王宫伴读李由编修本司所降宣 札子。从之。
二十四日,降郢州防御使宗懿为信州团练使。初葬濮安懿王,而宗懿自以本命日不临( )[穴],故降之。
二月三日,诏:宗室赐名授官者,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