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以太傅邓国公就第。」(《宋编年备要》)
七月九日,广南东路提举学(士)[事]孙璘言:「乞命诸州应致仕居乡并许赴贡士宴,择其年弥高者而惇事之,使长

幼有序,献酬跪伏有礼,人知里选之法,孝悌之义。」从之。
七年正月六日,诏:「刘正夫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致仕,所有见破应干使臣、祗应人从等,并依旧。余依何执中致仕所得指挥施行。」
五月九日,高邮军言:「父老僧道等状,伏见寄居中散〔致〕仕李演系知枢密院李谘之子,演三十七岁任虞部员外郎,更不下磨勘转官。元丰中官制改朝奉郎,至五十七致仕,退居乡里,累经朝廷恩霈,及叙封至中散大夫,见年九十。切见百姓王庆为年九十,近蒙朝廷赐『耆德处士』之号,况李演系枢臣之子,逮事五朝,亲与元孙五世相见,显属美事,乞加褒赏。」诏李演转一官,赐米面各十石,可中奉大夫致仕。
八月一日,安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刘正夫特授安静军节度使,充太一宫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落致仕,进封康国公。
宣和二年六月八日,诏太师、鲁国公蔡京可依所乞,守本官致仕,依旧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在京赐第居住,其恩礼、俸给之属及见破官吏、人从等,并依旧。仍朝朔望。详见优礼(明)[门]。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应命官昨缘病患陈乞致仕后来,所患已安,堪任厘务,愿再仕之人,缘年限未满未许陈乞者,许经所在官司自陈,保明申吏部,特与再仕命官。」
三月二十四日,诏:「资政殿学士致仕王襄,帷幄旧弼,缘疾去朝,今已痊安,特落致仕,知淮宁府。」
七月二十四日,诏湖州进士吴

伯强为承事郎致仕。以江浙宣抚司奏,伯强素有行谊,乡里所推,昨方腊侵扰,率众保城,卒获按堵,故旌宠之。
四年三月七日,温州言:「检会奉御笔处分,两浙江东路知州、通判,应州县等并不得陈乞寻医、致仕、侍养并请假离任,已陈乞及离任者,令本路监司疾速勾还本任,托疾致仕者令中书省记录,候贼平日取旨。缘目下讨荡贼寇渐已平息,本州岛据管下官员陈乞致仕、寻医、侍养、请假及省罢,未审将来大军解严班师之后,合与不合依常法施行,伏乞明降指挥,以凭遵守施行。」诏盗贼并已平静,自合依常法疾速申明行下。
七年正月七日,宝文阁学士、太中大夫、守太子詹事、兼太子侍讲李诗等言:「宣和六年八月十八日赦书节文:『应命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痊安,不以年限满未满,许召保官三员,委保自陈,特令再任。』臣等切见朝请大夫致仕傅裕之昨任知平定军,因病陈乞,所患久已痊安,筋力尚壮,伏望许令再仕。」诏与落致仕。
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川路文武升朝官以疾陈乞致仕,依条有司勘验,入递闻奏,在法须候奏状计程到关,方授致仕恩泽。间有暴疾沦殁,其家匿丧不举,以俟程限,殡殓失时。欲望圣慈出自宸衷,川路臣僚陈乞致仕,以申状到所属,就许令授致仕恩泽,庶使远方存殁受赐。」从之。
□月七日,尚书省言:「勘会河北东路在任文武官因病患曾乞致仕,缘

下(属所)[所属]审实,偶致身亡,不曾给降致仕敕牒,或已给敕未祗受间身亡之人。」诏并与理元陈乞月日,依条推恩,今后依此。
八月二十一日,诏:「侍从荐文武官落致仕,自有成法,比来臣僚或以不法而求去官,或因营私而惮烦使,托言疾病,暂求致政,夤缘干请,复为再任之图,甚非立法之本意。应今后从臣荐举致仕官再仕,须究见事实,元非诈冒,方得论列。宜各遵守,毋致违戾。」
九月十二日,诏中大夫、右文殿修撰致仕陈知质落致仕,知隆德府。以宇文虚中言其风力强敏,齿发未衰也。十一月丙子,太傅王黼致仕,用中丞何 疏也。未几, 亦奉祠。(文缜罢在十月庚午,此误也,当附九月甲戌黼罢太宰时《旧闻证误》)。
十一月十一日,宝文阁学士、中大夫、太子詹事、侍讲、修国史耿南仲等言:「窃见朝奉郎致仕朱褒昨差提举催促东南路(本)[木] ,未赴任间省罢,后来因病陈乞致仕。今来日久,已痊安,筋力尚壮,尚可宣力,未应谢事。伏望特降睿旨,许令再仕。」从之。
十二月,中书舍人谭世绩等言:「伏见朝请大夫致仕晁说之昨任知成州日,诸司列荐治状,未召赴审察,以疾陈乞致仕。今来年未七十,精明强健,可使复起,付之事任。欲望与落致仕,再授合入差遣。」诏与落致仕。
十九日南郊制:「应官员因病疾乞致仕,今已痊安,不以年限满与未满,许经所属自陈,召保官二员委保,特令再仕。其因

致仕受过恩例,依条施行。」
二十三日,制以保静军节度使致仕种师道落致仕,为检校少保、静难军节度使、河东北路制置使、兼都统制。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文武致仕官并赐粟、帛、羊、酒,曾任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官者倍赐。」
同日赦:「应官员因疾病陈乞致仕,今已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