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许令依旧。」从之。
三十年正月二十九日,知明州象山县俞光疑言:「本县管海洋阔远,接连温、台州界,其间常有贼船结集。窃见本州岛五县尉司,各管弓手八十余名,独本县额管四十五名,乞依诸县例添置八十名。」从之。
三十一年八月十七日,诏真州六合县主簿依旧存留,自今后如遇知县排顿,其主簿更不许差出。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孝宗皇帝即位未改元。诏省淮西光州固始县主簿一员,从安抚等司之请也。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臣僚言:「县尉戢奸禁暴,巡警弹压,一邑之政多任其责。乞诏吏部本选,今后不许差癃老疾病、年六十以上人充。仍委长贰,凡有差注,依知州知县法铨量。」从之。
四月十七日,诏庐州倚郭合肥县、濠州锺离县、和州历阳县、寿春府寿春县、无为军望巢县屯军去处,各复置主簿一员。从淮南路运判莫蒙请也。
五月六日,知明州韩仲通言:「契勘明州外邑曰昌国,曰象山,皆居海中。海道盗贼出没,全籍县尉随时擒捕,若差武臣,必能尽力。欲望特降睿旨,两县各置武臣县尉一员,下吏部差注小使臣有材武、年未五十岁人充。」从之。
二十八日,权发遣宾州张昂言:「本州岛商税院及管下独女铅场,各系小使臣窠阙,税额微细,乞改作摄官,却将本州岛岭方、迁江两县尉正作武臣窠阙,令本路转运司定差,庶不失元额员数。」从之。
干道

三年六月十一日,起居舍人洪迈言:「诸路州县巡尉,今后遇监司、知、通初到,许量带兵级出一程防护。若凡值出巡经历而在置司五十里内者,许其送迎。过此以外,皆不得出。」从之。
四年二月十四日,宰执进呈知和州胡昉奏:「契勘本路州军除庐、光、(毫)[亳]、寿春四郡各系武尉,余州亦乞改差武臣。」上曰:「亦不必全用武臣,文武通差可也。若有不职,帅司自可按来,别差人去。」
五年三月十四日,吏部奏:「京西路安抚、转运司言,房州房陵县尉昨制置使司奏请省并,缘地分僻远,全藉巡捕弹压,条紧切窠阙,不可阙官。欲乞依旧复置。」从之。
四月十二日,户部言:「知枢密院事、四川宣抚虞允文奏:官员白札子言,近年乡司作弊,却将经界出山簿隐藏,官司无所稽考。委自令、丞,无县丞委主簿,置柜于县厅上收掌上件簿书。交替日依场务法委官监交,结罪保明申州,批上印纸,方许放令离任。」从之。
六年正月十七日,吏部言:「乞将隆州新拨贵平县、籍县各置县令一员,县尉兼主簿一员,仍旧本路转运司准条使阙。」从之。
六月十六日,吏部言:「乞将淮东沿边州军文臣县尉窠阙,依淮西已得指挥改差武臣。余州军自今文武臣通差。」从之。
十一月十五日,福建路安抚使、提刑司奏,汀州武平县尉乞依旧差文臣,从之。
七年正月十五日,诏嘉州峨眉、犍为两县各置主簿一员。先以成都路诸司言「两

县近边,地里阔远,止有文臣知县一员,武臣县尉兼主簿,缓急边界有警,尉出巡边,如出纳官物、销注簿书之类,并无佐官协力」故也。
七月十二日,诏复置庐州舒城、无为两县主簿二员,从权知庐州赵善俊请也。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和州乌江县、含山县,庐州梁县,无为军庐江县,各置主簿一员。从淮南、西诸司请也。
十二月五日,淮西安抚、淮南转运司言:「安丰军寿春县系倚郭,户口稍众,兼管大军钱粮,乞依旧复置主簿一员,从本军辟差。」从之。
八年三月十一日,吏部〔言〕:「京西路转运司奏:房州昨乞裁减房陵、竹木两县县丞、主簿共四员,窃缘本州岛四县已省并永清入房陵,上庸入竹山,封疆阔远,复业人户益众,两邑主、客万余户,县尉巡逻无虚日,缓急之际,知县亲行,县道一空。欲乞两县依旧各复置主簿一员。」从之。
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荆湖北路安抚、转运、提刑、提举司言:「乞将峡州长阳县旧汉寨依东南县例,置文官西尉一员。」从之。
淳熙元年三月七日,诏吏部将沿边县尉自今随格通差文武臣,仍须识字,依文臣法。令 令所照应差注格法重别修定,一体施行。修立到条法如后:一、选阙县尉限五日先注应材武亲民人,限满无人就,方许经任应材武监当人指射。内郴州先注武举出身人,如无,即依上法。仍试书札百字,试中许差。并不注癃老疾病、年六十以上。在部委长

贰,若在外指射及奏辟定差,即监司、帅司或寄居州军知、通并精加铨量。一、注阙县尉,兼县尉同。右注年未六十、不经体量怯弱弛慢、并非有疾不任捕盗人。诸应注县尉委长贰精加铨量,在外指射及奏辟定差者,即监司、帅司或寄居州军知、通准此。干道四年二月十九日并干道六年六月十六日 ,淮南东、西路诸州文臣县尉去处,自今通差文武臣。如同日指射,即先差文臣,次大小使臣。干道五年九月二日,三省、枢密院言:「将京西路极边州军差注武尉,依淮西已降指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