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籍记姓名,以待他日之用。」本部看详:今来臣僚所请择天下大县,收其阙以为堂除,若将上件阙尽归朝廷,则虑本部有员多阙少之患。欲依祖宗故事,遇朝廷有选知县,乞下本部点取阙次供申,取旨差除,理作堂除。仍依臣寮所请,与借服色,支破签判供给。候任满,如治状显著,即与升擢差遣。从之。
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诏右迪功郎许状差充均州郧乡知县,以本路监司言状久谙京西人情状:原作「杖」,据前述改。,乞不拘常制破格差注故也。
三十年二月五日,诏今后知县系升朝官即带兵马都监,若宣教郎以下即带兵马监押,从荆湖北路通判王趯请也。
十二月十一日,宰执进呈因知县慵懦不职事。上曰:「知县若非赃私惨酷,自当依祖宗朝两易其任,不理遗阙,兹为良法,岂可不遵奉 」陈康伯奏曰:「不惟不成法,兼绍兴 令所载亦同。」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八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诏两淮知县除立定赏条外,候任满无过,从本路监司保明,与减举主一员。
八月十三日,知沅州秦杲言沅州:原作「元州」,按宋无元州,且下文所述三县皆属沅州,因改。:「卢阳、黔阳、麻阳三县各接猺獠生界,及接广南系水土恶弱瘴烟之地,县令任满循两资。今乞比照本州岛幕职官与改合入官,或止依判司任满该磨勘,与减举主二员。」吏部勘当:欲将三县县令依见行赏格推赏,如任满得替应磨勘改官人,任内不曾透漏蛮贼五人以上入界,即与依本州岛判司减举主二人,不愿减主者听与循资。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三日,吏部言:「〔臣僚〕札子,乞令州郡长吏举行对移知县

不理遗阙指挥,将一州内在任官察可为县者,使之作县令。看详,欲将诸州县分繁简难易,令本州岛长吏察其能否,随宜对换,各取愿状,具奏听旨。有不堪为县者,亦乞依此,各不理遗阙。仍并申监司照会,如对换不实,辄徇私意,仰监司将长吏按劾。」从之。
二年十月五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都钤辖、提刑、转运司言:乞将化州吴川县西乡创置石城县,减吴川县丞员阙充县令吴川:原作「吴州」,据前后文及《元丰九域志》卷九改。,并增置簿尉一员,选差小使臣及校尉年未五十人充。县令注令录以上经任人。吴川县旧系京官知县吴川县:原作「吴县县」,据《元丰九域志》卷九改。,今欲改差选人县令。」吏部勘当,吴川县阙欲先差京官以上,如无正格及破格合入京官,即许通差选人。余依逐司所陈。从之。
十二月二十日,诏吏部,县令窠阙无应格人愿就,依已节次申降指挥,许破格差注一次。
干道元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京官以上任知县,权以二年为任。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宰执进呈御笔:今后非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宰执洪适奏:「察官陛下亲擢,如必要曾经两任县令人,恐应格上者少。」问其故,对曰:「有出身人法许差教官,故不历县令。欲令有出身初改官人曾任县令,方许授教官;不曾任县令,并令先注知县。」上曰:「极是。庶几有出身人皆知民间利害,他日差除,不至乏人也。」适等奏曰:「合更下吏部看详。」从之。
二十五日,上谓宰执曰:「两任县令方得为察官,果可行否 」洪适奏曰:「非不可行,但艰于应选。纵有之,恐其才未必可用。」上曰:「若改『两』字为『曾』字亦可,然号令重于更易,此法既不可破,数年之后不患无人也。」
四月十六日,吏、刑部言:「看详自今后非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非曾任守臣不得除郎官,乞着入条令,下吏部照会施行。」从之。
二十七日,尚书吏部侍郎、权吏部尚书陈之茂等言:「伏准御笔降下堂除理实历亲民知县等事,今议定下项:一、除职事官以上系朝廷选用人材外,今后除六院官,须要曾经实历知县一任,方得除授。一、今后教官及在京监当、主管尚书六部架阁文字等阙,如系京朝官以上任上件差遣,亦须实历知县一任,方许关升通判。或两任内曾经作县一任,虽授别差遣,并与授理为两任,关升通判。宫观岳庙承务郎以上关升知县及宗室换授理亲民准此,仍自今降指挥日为始。」并从之。
八月十六日,尚书吏部侍郎、权吏部尚书陈之茂等言:「集议指挥内知县除选人外,其京朝官并以二年为任,立为永法。今四川转运司检坐令,诸知县人川广并三十个月为任。本部未敢依本司专法,亦未敢依集议指挥。」诏令吏部遵依四川专法施行。
九月十三日,四川安抚制置使司言:「嘉州峨眉、犍为两县今后许令本路都钤辖司同提刑司选辟谙练边事、合入资序人充逐县知县。」吏部

勘当,嘉州峨眉、犍为知县虽是本路转运司定差窠阙,缘并系边县,欲许令本路诸司选辟。从之。
二十二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累降指挥,令监司、守臣保明知县、县令治状显著,具姓名闻奏,未见有一申到。」诏令诸路监司于部内各举三两人,不许连衔;守臣于属邑各举一二人。具姓名保明申,令中书门下省籍记,取旨甄擢,如无听阙。
十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