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门兵级等不切子细点检出入之人,因缘抵罪,遂降旨下本司,令自今后常须严切钤辖出入之人。缘今在内合出入门户臣僚、合将带公人数目、合到甚处,并未有明立条约指挥,致本司无凭按验。况近帝所亲严之地,出入之门动关防不细,乞下御史、合门参详前后条约,复位夺件析以闻。」于是御史台、合门并上言,具到除自来元合破引接人外,自三公、三师下至伎术官,除合祗应者,画定从人数目并引接人等,然只得将带入宫城门,其至殿门祗应人并主判臣僚,自来合带将文字手分一两人得入殿门,并依旧制。并依所定施行。凡祗应从人,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仆射,


以上各五人;东宫少师、少傅、少保、州府牧、御史大夫、六尚书、左右金吾街仗、左右卫上将军、门下中书侍郎、节度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散骑常侍、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节度观察留后、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待制、观察使、秘书监、内客省使,以上各四人;大卿监、祭酒、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客省使、开封河南应天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监、左右金吾卫以下诸军卫大将军、左右庶子、引进使、防御使、团练使、三司部副使、少卿监、宣庆使、四方馆使、司业、少尹、太子少詹事、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州刺史、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枢密都承旨、承旨、副都承旨、宣政使、合门昭宣使、诸卫将军、起居郎、舍人、知杂御史,以上各三人;侍御史、郎中、皇城以下诸司使、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旨、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员外郎、客省引进合门副使、正言、监察御史,以上各二人;太常博士、诸司副使、次府少尹、大都督司马、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内殿(丞)[承]制、殿中省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充、赞善、崇班、中舍、洗马、枢密院兵房吏房礼

房副承旨、率府率副率、诸卫中郎将、司天五官正、合门祗候、系祗应者及内侍黄门以上。寄班祗候、系殿祗应库务者。京官带馆职,以上各一人。内伎术官如遇宣唤入内祗应同。
神宗治平四年未改元。五月十七日,皇城司言:「亲事官见阙人多,少有投名,盖久例有酒气并吃酒不醉,配外州军本城。欲乞今后如此罪犯,并降移别指挥亲从、亲事官,仍三年内不与优轻差遣。」从之。

熙宁元年三月,皇城司言:「在内诸司地分并诸司库务等处,至晚各着铺分,即无(玄)[互]相关防条约,致有寅夜作过之人。乞应系内宿人至 门后各着铺分,如的有勾当,须告同铺或同房止宿人,同报本辖人员职掌等,称所欲往,仍与同覆人同行。所有内宿(从亲)[亲从]官直到地分报覆,天明后方得各处止宿去处,犯者并科违制之罪。如地分巡更不切觉察,致令地分收领,其同铺及经历巡宿人并行严断。如有一两人守宿处,即报本地分巡宿人同共往来。」并从之。

四月二十四日,皇城司言:「今后在内诸门地分透漏合行收理人数,欲乞依条从本司一面断遣。(加)[如]情理重者,即开封勘断。」从之。

五月十八日,诏开封府:「今后皇城司亲从、亲事人员已下真犯罪,勘见情理系杖罪已下,合牒皇城司一面断遣。」

十三日,枢密院检会治平三年八月内皇城司亲从官四指挥元额,共二千二百七十人,今来见阙长行二百九十六人,乞


招填。诏差昭明郑余懿外面置司招召。
十二月一日,诏皇城司今后以七员为额,差两人前班诸司使以上,永为定式。

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诏转员亲事、亲从官阙指挥使,差副指挥使权管勾。旧制,亲从、亲事官各于本军转补,以入殿宿卫,欲其互相检察,不令衮转,所以防微也。

九月十二日,相度在京诸司库务利害刘永渊言:「相度将来只于琼林苑收藏冰,更不般往冰井务,其为省便,永远可行。今相度冰井务减罢监官外,应人尽拨属琼林苑管辖,依旧请受。」从之。

六年十二月,皇城司言:「奉旨,为今年冰消溶过数,令候琼林苑金明池收外,依去岁更于冰井务收三井。本司看详,乞就本苑更增收贮,不应两兴井窖。欲坼移冰井务砖石,就营造供进。」诏依已降指挥收三井外,并从之。

元丰五年六月四日,诏西京左藏库使、吉州刺史、内侍省内侍押班石得一再任皇城司。

六年二月十四日,开封府乞自今本府官吏夜救新城里火,如旧门(开)[关]闭,听关大内钥匙库,差东华门外当宿使臣降钥。从之。

四月十七日,上批:「干当皇城司官数多,可除两省都知、押班外,取年深者减罢,止留十员,自今勿员外置。」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六日,诏:「勾当皇城司三年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