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京朝官例磨勘,(如)[加]阶转官。」盖抑杂类而别流品也。

十二月,诏:「今后司天监五官正不得依京朝官例差监库务。见监当者,候满日差替。」先是,中官正杜贻范、丁慎言皆依京朝官例监当库务,至是罢之。

天圣元年五月,礼院言:「司天监选四季祠祭画日,先上礼仪院呈进,候降指挥,本监再具申奏,事涉繁紊。自今止委本监依例选定。」从之。

七月,权判司天监宋行古言:「于在监子弟内拣试有行止、无过犯、年十七已上,约四十二人,并补守阙。候三年有阙,补正名。」从之。

三年九月,诏司天监自今后每详定公事,须依经据,不得临时旋有移改,仍取知委状以闻。时有妄陈灾异,互有异同者,故戒之。

五年三月,诏司天监:「近日多有闲人僧道于监中出入止宿,私习干象。又街市小术之人,妄谈天道灾祥,动惑人民。令开封府密切捉捕,严行止绝。」

景佑元年五月一日,新授江南东路转运使蒋堂言:「窃见司天监所置官属,所以观习天文,占候风气。今访闻日官之辈,不思慎密,乞严行戒励。」仁宗令下提举司天监官取戒励,今后不得漏泄军令文状。

宝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司天监主簿元轸累言星变,虑兵寇在河东分野,乞设警备,因其自陈,迁司天监丞。

(定康)[康定]二年十二月二日,权知司天少监、判监事杨惟德以灾异有中,及修定万年历成,诏除司天少监。

庆历五年六月一日,诏司天监保章正至五官正,自今听十年一迁官。

至和元年十二月,诏:司天监天文筭术官,自今毋得出入臣僚之家。景德初已有此诏。

二年正月,以威武军节度推官刘抃为司天监丞,以判流内铨贾黯言其「多挟阴阳卜术,以游权贵之门」也。抃累自


求免,许之。
嘉佑五年七月,权判司天监周琮言:「正月一日,大流星出毕昴,色如火,宜备胡虏。」后以交趾寇广南,为预言之应,诏:「琮本言胡虏,今盗起南方,即非验。自今无得妄引灾福,侥求恩泽。」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诏:「司天监官自今不差监诸仓门。监丞已下,月俸皆给见钱。常以九员给事河东等路总管及麟府军马,二岁一代。又岁差一员,押赐衣袄。」

十月,马军副都指挥使贾逵言:请三路经略司司天监官不得与诸色祗应人往还。诏并令逐处发遣赴阙,与在京差遣。

十二月,诏:「今后司天监差大两省一员提举,仍下提举所取索前后条贯,看详遵守。内有未便事,即具奏请。凡系占候公事,各令属官依久例自奏外,其余公事,并取提举指挥。应五官正已上,许升厅参见;监丞已下,并令庭参。月给食钱十千,合用印令铸造。」

又太史局旧名司天监,元丰官制行,改今名。《两朝国史志》:司天监监丞、主簿、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监及少监阙,则置判监事二人,以五官正以上充。礼生五人,历生一人五人、一人:《宋史》卷一六五《职官志》五作「四人」、「四人」。。丞、主簿及五官正以下,皆守其职。掌察天文祥异、锺 刻漏、写造历书、供诸坛祀祭告神名位版、画日。天文院掌浑仪台,昼夜测验辰象,以白于监。测验注记二人,刻择官八人。监生无定员,押更十五人,学生三十人。锺鼓院掌锺鼓刻漏、进牌之事,节级三人,直官三人,鸡唱三人,学生三十六人。《神宗正史 职官志》:太史局掌占天文及风云气候,祭祀,冠婚丧葬,则择所用日。其官有令、有正,有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有丞、有直长、有灵台郎、有保章正,而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考深者二人为判及同判局。保章正五年,直长至令十年一选,惟灵台郎试中乃迁,而挈壶正无迁法。其别局,有天文院、锺鼓院、测验浑仪刻漏所、印历所,皆主占验历法。

熙宁二年二月,提举司天监司马光言:「前代以来,流星或如杯斗,或有光烛地,或有声如雷,动人耳目者,方记于文馆,以为灾异。宋朝旧制,司天监天文院、翰林天文院、测验浑仪所每夜专差学生数人,台立四面,瞻望流星,逐次以闻,及关报史馆。缘流星每夜有之,不可胜数,本不系国家休咎。虽令瞻望,岂又能尽记 虚费人工,别无所益。况测验浑仪近置刻漏,及专用浑仪考察七政,以课诸历 密,委实无暇更瞻望流星云气。欲乞今后流星云气迹状或异,及于占书有占验者,委两天文院具休咎以闻。迹状关报史馆外,其测验浑仪所更不令瞻望流星云气。」从之。

六月,提举所言:「乞今后应司天监官员、监生、学生诸色人等,除有朝廷指挥,或本监差遣外,并不得擅入皇亲宫院,其皇亲亦不得擅勾唤。如违,并当严断。若犯别条刑名者,自从


重法。」从之。
闰十一月十七日,诏提举所:「今后每岁春秋,委提举官与判监及测验官夜于浑仪台上指问逐人在天星宿。若问士不识五以上者,降充额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