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当作「罢」。。大抵国家用度,多靡于赡兵。西蜀、湖广、江淮之赋,类归四总领所,以均诸屯,其送京者殆亡几,唯闽、淛悉输焉。东西库岁入,以端计者率百四十万,以缗计者率二千万,给遣称是,而大军居十之七。宫禁、百司禄赐,裁予之间,有非泛浩繁之(贵)[费],则请于朝,往往出内帑封桩以补所缺。监官凡五人,分帑而治。旧以京朝为之,而今则唯才是用,故四选通得入。

文思院《四朝志》及《会要》:太平兴国三年置,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铂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隶少府监。熙宁三年,诏文思院两界监官立定文臣一员,武臣一员,并朝廷选差。其内侍勾当官并罢。中兴、孝宗《会要》:绍兴三年,诏少府监并归,其文思院上、下界监官,从工部辟差。工部言:「所辖文思院,旧分上、下界监官三员,内文臣一员,系京朝官。上界造作金银珠玉,下界造作铜铁竹木杂料,欲依旧分为上、下界。」从之。隆兴二年,诏并礼物局入文思院此条之后原录有类书之文数百字,多与宋朝无关。天头原批:「以下删存不钞」,据删。。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七 供奉

供奉


【宋会要】



干道二年八月十四日干道:原作「雍熙」。按左藏南库为孝宗始置,德寿宫为高宗退居之宫,知此条乃孝宗事;又本条注云「九年」,知必为干道。据改。,诏:「提领左藏南库供进金一万两,银五万两,绢一万疋,度牒五十道,充将来德寿宫册宝支使。」十月八日,诏:「将来诣德寿宫行庆寿礼,可令提领南库排办金一万两,银五万两,钱一十万贯,绢一万疋,度牒五十道,前期于本宫交纳。」九年庆寿同。

淳熙五年七月九日,诏左藏封桩库取金二千两,供奉德寿宫。六年正月同。

六年正月十七日,诏:「自淳熙六年,每年添置生白大花川绫一百五十疋,限八月内进纳德寿宫。」

五月七日,诏左藏南库取钱五万贯,供奉德寿宫。七年四月同。

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左藏南库取金七千两,银三万两,钱一十万贯,绢一万匹,度牒五十道,供奉德寿宫。

八年闰三月二十八日,诏左藏南库自四月为始,每月以会子一万七百六十九贯五百八十文供奉德寿宫。

九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封桩库取银四万两,供奉德寿宫。六月九日,诏礼部取度牒二十道,供奉太上皇后。八月二十一日,诏左藏南库以会子一十万贯供奉德寿宫。为明堂大礼故也。九月十六日,诏封桩库取银四万两,供奉德寿宫。

十年正月二十六日、九月十七日,自后十一年至十四年并同。

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万贯,供奉太上皇帝使用。

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五


万贯,供奉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为郊礼故也。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封桩库取会子五万贯,供奉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为郊礼毕恭谢故也。
十三年四月十六日,诏封桩库取会子五万贯,供奉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使用。二十九日,诏:「封桩库支银六万两,赴内藏库供纳,充五月一日恭请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使用。」十二月四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五万贯,供奉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使用。

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五万贯,供奉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使用。十一月十四日,诏:「冬至旧例供奉钱四万贯,可日下进纳德寿宫。恭奉皇太后圣旨,昨来有司供纳大行太上皇帝生料,并令住供。」十九日,诏:「除依显仁皇后例,供奉皇太后外,仍依太上皇后例,供奉生辰金银。遇冬、年、寒食节例供奉外,更供奉德寿宫钱一万二千贯,充官吏、宿卫、亲从、亲事官军兵等月给支用。」十二月二十一日,诏:「每遇冬、年、寒食节,各供送德寿宫钱一万五千贯,充官吏、宿卫、亲从、亲事官军兵等节料使用。」

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五万贯,供奉皇太后。以明堂大礼故也。九月十九日,诏封桩库支银三万两,赴内藏库交纳,供奉皇太后。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封桩库取会子十五万贯,供奉皇太后使用。

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封桩库支银三万两,赴内藏库交纳,供奉皇太后使用。


雍熙三年,置入内供奉官。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宣入内内侍省供奉官改为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亦同此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七 粮料院

粮料院「粮料院」下:原批:「寄案:《宋志》三司使、太府寺两出粮料院,盖以元丰后罢三司并户部,而粮料院并入太府寺也。徐辑不分,非是,今析中兴以后事隶太府,从《宋志》互见之例。」



高宗建炎三年七月四日,诏:「行在诸军粮料院人吏,依诸司粮料院例,每日添破食钱二百文。如今后逃亡,从杖一百科罪。因事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