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神宗熙宁四年十二月一日,诏:「卫尉寺行事京官并大礼押当祗应,并拨审官东院。」
《神宗正史 职官志》:卫尉寺卿,从四品;少卿,正六品;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各一人。掌甲械仪物之事。凡内外作坊输兵器,则辨其名数,验其良窳,选纳以归七库安置,曝凉有法。若进御颁给,则按籍而出之。供帐什物,率视(比)[此]验察焉。大礼则设帷宫、帐次,陈卤簿;宴享宾客,供幕帟、茵席;而祭祀朝会,则及其羽仪、节钺、金 ,必具以时。阅视有敝,则修于少府、军器监。岁终上计帐于兵部。分案四,设吏十,总局十有三。储甲械则归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五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衣甲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掌弓帐则归仪鸾司。《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贮什物则归军器什物库、宣德门什物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军器什物库、宣德门什物库,掌收贮什物,给用则按籍而领之。」大礼板木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不载大礼板木库。选(幕)[募]吏卒以给用,则归左右金吾街仗司、六军仪仗司。《哲宗正史 职官志》称左右金吾街仗司、左右金吾仗司,掌

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以肃禁卫仗:原作「伏」,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凡仪物以时修饬饬:原作「饰」,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选募人兵而校其迁补之事。
治平四年神宗已即位,未改元未:原无,据《宋史》卷一四《神宗本纪》一补。。正月八日,诏都大提点军器库所:「今年所支诸处添差巡检下衣甲器械等,内除衣甲更不支给外,其余械器据合支分数,依例支给。」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诏减罢都大提举内军器库文臣一员。
二十六日,诏入内副都知张若水提点内弓箭、军器等库。
是月,枢密院言:「监内弓枪库承制杨安道、入内供奉官李孝基等,近以不职降黜。令提举内军器库所别举官。」诏:「今后令枢密院差内供奉官,仍委入内内侍省选定。」续诏枢密院于前班内臣中选差一员。
十月九日,诏:「仪鸾司多不整齐,令提举司举文臣一员,同共勾当,却替使臣具员。」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诏令都大提点内弓箭库拣到系修衣甲枪刀器械等,重行编排。内多少名件制造精巧,可以添修使用;若干名件怯弱,不堪添修,合行变转,各立库眼排垛,件析以闻。
十一月十七日,驾部郎中宋仲容等言:「奉诏点检仪鸾司见在陈设,理合具申请事件。欲乞下内东门司先置内中取借官物簿,今后每有取借之物,更不得令工匠以白状请〔领〕,务在须门司官吏印押关牒,本司方得分付。限五日内具公文给还,抽取关牒,毁抹入案,勾销文簿。其经久占使什物去处,每至故旧,仍仰分明送还,正行取借新鲜什物充使。仍委

本司别置门司供借官物文簿,凡有取借官物,分明抄上,每遇新界交割,仰将上件文簿及所借关牒与门司文簿一处照会交割。本司每月具门司月内及自前取借未还陈设什物,件析以闻,降付门司照会给还。」诏从之,仍令仪鸾司每半年一次具取借未还名件以闻。仲容等磨勘到两界所少官物,皆蠲除之,其监官等第责罚。
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司言:「仪鸾司阙条毡三千,乞下河东制造。」上批:「前日提举司言,物料库牛羊司所畜毡毛,旧以给宗室嫁娶,昨一例折支钱,今已委积数万斤,皆同粪壤。三司不以见在物料为之,而远勤民力于河东。可令据见在并自今所收白羊毛 造。其褥骨之类,即许用黑毛代之。」
四年十二月一日,诏卫尉寺行事京官并大礼押当祗应,并拨属审官东院。
六年正月一日,中书言:「欲以市易务上下界商税院、翰林图画院、杂买务杂买场、诸宫观真仪法从、南郊太庙家事府司检校等库、都亭怀远驿、三粮料院、内军器五库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上批「市易务」至「上批」一段原脱,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二补。:「内军器五库官物贮积多在宫禁,及收内降物,兼自有提举官点检,可不隶提举诸司库务诸:原作「语」,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二改。。」
二月十六日,诏:「人使缘程到阙,应馆驿顿宿位次,令仪鸾帐设司不得以诸处地图供应。」
七月十三日,诏置内弓箭南库,储御前所修制军器,仍别差官提举。
八年五月十二日,都大提举内弓箭军器等库所张茂则言:「辖下四库军器不堪。缘逐库监专只以二年为界,方欲整齐,各又交替。乞今后军器四库监官以三年为界,任满日如出纳整齐,排垛物色与帐籍差

互「差」上疑脱「无」字。,并专副界满,并许当所保明,等第酬奖。」从之。
元丰五年九月十七日,诏:「内弓箭、南内外两库军器什物止供御宝帐及本库帐,毋以帐供兵部、卫尉寺。」
哲宗绍圣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仪鸾司武臣令三省选差。
元符二年五月十六日,兵、刑部乞立仪鸾司系公人盗本司官物若知情藏买及为隐寄典买者编配告赏法。应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