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故有是命。
同日,诏:「御辇院见阙供御、次供御辇官,令殿前司、马步军司于所管指挥内十将至长行内拣不系三路、沿边徭人,年四十岁已下,不曾犯赃盗,及五赤七寸五分并五赤六寸五分等样,各一十五步见指明,走跳得,无腋气残疾之人,割籍充填阙额。其请给、衣赐据见今职名,各从多给,粮审院日下放行,仍免申兵部审验,从本院改刺。如有一切拘碍,且依今降指挥施行。」以大辇成,本院言阙人祗应也。
同日,诏下都营依绍兴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并四月十三日降指挥招置,支破请给。如有不插板及五尺五寸五分等样之人,依在京体例给与例物,每名支钱五贯文,令户部据合用数目逐旋入本院历内先次批勘桩管招刺支给。
同日,诏御辇院令翰林院差拨医官一名,每月支给合药钱七贯文。后有阙,准此。
同日,诏御辇院监官界终无遗阙,与减二年磨勘。在京日本院监官四员为额,依治平法界终无遗阙,减二年磨勘。昨缘敕令所审覆本院省记条册,别无干照,见得推赏不行,故有是命。
同日,诏御辇院令户部每月余本院历内批勘池表纸五十张,大歙表纸一百纸,小表纸二百张,毛头纸五百张,朱红一两,于左藏库请领,应副行遣、造帐等使用。
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诏:「御辇院差破白直辇官,如辄于数外占破,或擅行差借,已有断罪条法。自今后若不遵奉,并许依所差人数、所破请给纽赃断罪。」
五月四日,诏:「御辇院下都辇官长行周明犯徒罪断讫,移降步军司,比附在京店宅务一般军分收管。今后遇有犯徒罪之人依此。」先是,临安府断讫,仍降作指挥下名,故有是命。
十一月一日,诏:「御辇院御辇官添作二百五十人为额,所阙人数从本院于次供御下都应管人内相视拣选人材堪充应奉之人填阙。其次供御辇官止依旧一百五十人为额,见阙人数亦于下都辇官内相视拣选充填,仍免申驾部审验,所有请给令粮审院依则例日下放行,如今后阙人准此。其下都见阙人数,依前后已降指挥招填。」从本院请

也。
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诏:「御辇院所管辇官忠佐至长行为系应奉人,今后年及七十,与将带身分请给,本营执役养老。」
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御辇院专知官曹颖候专知官满日,充手分名目补填短少年月,所有本人副知界满合补进武副尉,候专知官界满,依绍兴五年十月十二日已降指挥补授施行。其请给依旧接续批勘,今后本院公吏如有短少年月之人依此。」本院手分、押司副知官、专知官四人为额,递迁至副知界,合先次补进武副尉,留充专知官界满,减二年磨勘。依绍兴五年十月十二日专降指挥,系通及七年有余出职。其曹颍自入仕至将来专知官界满出职,止及五年有余,其短少年月合行补填。本院言,若令曹颖作专、副、押司官补填,即冲改立界月日,及有碍以次年满人递迁,兼本人所少年系元充手分日短少,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御辇院见今专知官一名敦减作副知,以次人依此递减。攒罢人吏令本院先次出给公据,候额内有阙,依名次收补。以裁定百司吏额也。
三十年正月十七日,诏御辇院下都辇官减一百人,令兵部比拟一般请受军分安排,愿放停者听。兵部契勘:步军司神卫军额请给相同,可以比拟安排。欲将前项所减人除愿就放停人给据放停外,有其余数目,令御辇院开其姓名,一面移交步军司照会收管,充填上件军分。从之。
二十五日,诏御辇院下都特减作五百人为额,今后不许增置招填。本院供御、次供御、下都共以一千人为额,供御二百五十人,次供御一百五十人,下都六百人为额,至是减之。
三十二年三月三日,诏御辇院副知朱愿特与依已降指挥补进武副尉出职。今后本院副知阙,迁押司官充,依旧入(任)[仕]及七年有余出补。本院状:据副知朱愿状,昨于绍兴二十一年十二月内试补充本院手分,递迁押司官。自绍兴二十三年十月一日充副知至界满,及充专知官未满间,省减吏额,将愿敦作副知。缘愿自入仕至今实及十年有零,伏见本院公吏元额四人,前后并依专法及绍兴五年十月十三日已降指挥通及七年有余,补进武副尉,减二年磨勘,依使臣法比所出职。切详元有专副二人,掌管官物,今来敦减,止愿一名掌管,比之日前事务繁重,已是过三年有零,并无分毫阙误,故有是命。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六月十七日,诏御辇院库屋等经雨损漏,并库眼围墙见今倾侧,仰两浙转运司日下如法修整,今后每季差人赴院检计修整施行。
隆兴元年七月二十三日,诏文思院依样制造到平辇一乘,并绦衣褥事件等,可赴御辇院交割施行。
干道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诏御辇院权以七百人为额,并令招收。本院契勘供御、次供御、下都元以九百人为额,内供御二百五十人,次供御一百五十人,下都五百人。今准前项指挥,欲乞将供御以二百二十八人、次供御以一百三十人、下都

以三百五十人为额。
九月二日,臣僚言:「今年郊祀,仪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