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三日,诏中书省具御史台察案去年所弹治六曹诸司违法稽慢事若干,所弹允当;其违法官司若干,尝书断该罚若干,用赦恩放免以闻。
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枢密(丞)[承]旨司传宣事已得旨,如无奏禀,合作录黄,过门下省覆奏,本省更不入进文字。」从之。
八年七月十二日,诏自今待制以上磨勘止中书省拟进。
八月十二日,诏:「朝奉大夫钱曜、宣德郎御史台主簿俞瑾并为都水监丞,自今并中书省差。」
二十八日,门下省、中书省申明:「谏议、司谏、正言合通为一法。即谏官以言为职,凡有所见,并许论奏。欲乞送中书省申明行下。」从之。
九月十四日,诏中书省增录事二人。
哲宗元佑元年,诏:「辞免恩命,得旨降诏不允,只从本省送学士院进诏。」
三年十二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增改,而吏部阙少官多。今裁定门下中书省正言、尚书省左右司、六曹郎中、御史台监察御史、秘书省正字、馆职校理以上、寺监长贰丞、太常博士、太学博士、正录、侍讲、说书、开封府推判官、府司录、开

封府、祥符、咸平、尉氏、陈留、襄邑、雍丘知县、登闻鼓院检院、王府翊善、侍讲、记室、小学教授、知大宗正丞事、诸王府讲书、记室、睦亲、广亲宅讲书、左藏库、三京留司御史台、商税院、进奏院并中书省差,寺监主簿、太常寺太祝、奉礼、光禄(司)[寺]太官令、元丰库牛羊司、京东排岸司、诸宫院教授、太康、东明、考城、长垣知县并吏部差,俸钱依在京分数。」从之。
四年七月三日,中书省言:「内外官再任及六曹郎官于本曹易部,并初除给告,后降黄牒。」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九日,中书省检会元丰五年五月十三日 ,秘书丞、著作佐郎、秘书郎、著作郎、正字、太常丞、博士并系吏部差,秘书省正字以上、太常寺博士丞以上并中书省差官。
元丰七年二月十八日, 诸开封祥符知县差升朝官知州资序。
吏部契勘:「开封、祥符知县昨系罢堂选,取近降手诏,却合本部使阙差官外,所有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太常博士元丰七年本部别无选差条格,依元丰五年五月十三日朝旨,系中书省差官。内太常寺丞缘准 诸寺监丞,令吏部依元丰选格拟定,本部即不见得太常寺合与不合在内。」诏:「开封、祥符知县依元丰七年、太常丞依元丰五年朝旨,并中书省差人。」
五年二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今后并除进士出身人。
五月十六日,中书省班簿房准御笔指挥,省台寺监并诸路知州

军人堂除簿每月一次进纳。
大观四年六月十九日,奉御笔:「哲王求治,选贤任能,为官择人,职循政举。比来寖紊,廉耻道衰,奔竞成风,肆行请托,倚藉姻娅,占据要途,遂使孤寒沉迹于下僚,诬佞同然于膴仕然:疑误。。欲革近弊,宜蹈旧章。应行官制,以求堂除,并遵依格令施行。仍创造堂除簿,每月一次进纳。名下略声说出身岁月、历任资序。如有功过,节述切要,仍具系与不系(掌)[宰]执有服亲属。其旧法不系堂除窠阙,因后来积渐泛取,占却阙次,并送本部,令依格差注,庶示公平,以抑徼幸。如有合行事件,一一措置,条析以闻。」
政和三年二月十八日,诏:「崇宁五年五月十六日指挥勿行,其堂除簿却令班簿房进纳。」
宣和五年九月五日,诏:「今后转官及差遣有违碍者,虽奉特旨处分,并仰中书省将上取旨。」
七年六月十八日,御笔:「直秘(开)[阁]钱端义
已除符宝郎,改除光禄少卿,便令供职。管勾崇福宫钱端礼除大晟府乐令,替范寅恭,通理年满阙。」吏部供到范寅恭已差张玮。臣寮上言:「恭览宣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奉御笔手诏,其略曰:『可自今不历省台寺监、监司郡守,仍不除少卿若诸监长官。不历寺监丞若秘书郎以上及监司郡守,仍不除郎官、少监,着为定令。内宰执有服亲及戚里应仕进者,遵熙丰故事与宫祠,当褒擢者除职。三省常切遵守,违者执奏取旨,御史台觉察,随除目弹奏。』臣读之再四,

仰见陛下任贤使能,必先于寒嶲,继志述事,不忘乎熙丰。虽文王官人于棫朴之微,大舜见尧于羹(坛)[墙]之间,无以踰也。诏旨风动,群情翕然。其上足以当帝之陟降,其下足以 天下之公议。故当时罢黜者无虑数十员,班列肃清,士夫欣快。迩者奸谀狂率之人务为纷更,变乱名实,请罢资格之法。天监昭明,灼见其弊,曾不淹旬,复行改正,中外莫不稽首称庆。且资格之法既以复行,而宰执之亲及戚里乘间进用,凭据要津,其在省府寺监之中,尚多有之。牙孽既萌,浸以滋长,攀援而来,源源未已。若不少加裁正,臣恐前日手诏遂为虚文,此臣所以区区不能自已也。伏愿陛下执此之令,坚若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申命有司检会前项诏旨,凡所该载事件毕举而行之。今日有所违戾,一切罢去,开公正之门,辟疏远之路,循名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