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府例。今遇明堂大礼,乞依见任两府条令,将所得有服亲封号与长女。」吏部言:「本官虽恩数并依两府例施行,难以比类见任宰执。」诏特依所乞。
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岳飞奏:「母姚氏以臣除节度使,依格(上)[止]合封郡夫人。欲望特与封一国号。」从之。
五年正月十九日,赐韩世忠、刘光世、张俊有服亲孺人封号三人,冠帔五道。
二月十七日,刘光世请以所赐孺人诰与男尧佐等所生母,吏部以为非法,诏特许之。
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陈确言:「确在襁褓时,兄已壮有室,养确为子,至二十一岁,始经有司改正。今兄亡,嫂年逾七十,待确情同己子。乞用去年大礼恩霈妻合得封叙回授与嫂杨氏, 其平生抚养之恩。」从之。
六月四日,神武中军前部统领军马王滋言:「祖母孟氏年九十二岁,乞将随驾往平江

府护卫恩赏封叙。」从之。
二十四日,诏:「张浚妻华原郡夫人魏氏,依韩世忠妻越国夫人梁氏例支破请给。」
七月一日,大理评事李洪乞将去年扈从车驾至平江府回跸合转一官恩例封祖母林氏,从之。
十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杨珪母太宜人郭氏昨在伪齐,令男珪还朝,不从伪命。其郭氏拘留伪地,死于国事,显见忠义,理宜褒赠。」诏特封郡夫人。
七年正月五日,故赠安化郡王王禀男忠训郎王庄言:「父禀于靖康元年金人侵犯太原,自平阳应援,即被攻围,坚守孤城,仅及一年,势穷力竭,死不屈节。蒙朝廷悯其忠义,追赠王爵,而亡母未经加封,乞朝廷矜悯施行。」诏王禀妻陈氏特与赠郡夫人。
九年八月十四日,诏四川宣抚使司都统制、节制成凤州杨政母特与封叙。以政言:「自从戎不遑恤家,母氏自陷虏来归,积忧成疾,乞归侍养。」故有是诏。
十年五月十一日,诏:「武德郎、枢密院都统制司第三将王全母屈氏特封孺人。」以全结约攻虏不遂,后虏掠屈氏去,不知所在,乞行封叙,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左宣义郎、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奏:「母年八十岁,乞以特赐章服恩例叙封。」从之。
九月十日,明堂赦:「应宣教郎以下至承务郎使臣、选人父母年九十以上,许于所属自陈,俱保明闻奏,当议特与官封。士庶百岁以上妇人与封号。」
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礼部言:「新知绍兴府余姚县朱伯临言:「母林氏今明堂赦恩合封孺人,见年九十以上,依条给

赐冠帔。」从之。
八月一日,荆南府奏:「监利县长林村民王金母吴氏年一百二十岁,乞依赦恩封号。」从之。
十二年三月一日,诏:「中亮大夫、康州防御使程俊母邵氏特封恭人。」先是,有旨程俊母特与叙封。俊言:「母自夏国已封孺人,兼该遇绍兴十年明堂赦,已于兴元府陈乞保明申朝廷讫,未蒙给降诰明明:疑当作「命」。。」故有是诏。
六月十六日,诏左武大夫、忠州刺史、特差充环庆路第一将、御前同副统制赵云母加封。以云言与金虏战,虏囚其母于绛州垣曲县狱,今已数年。比以京西湖北宣抚司差往河北干事,攻破其县救出之。乞减削见授官资,加封其母。故有是命。
九月三日,诏:「皇太后侄女韦氏特与封信安郡夫人,依禄式破诸般请给。」
十三日,赦:「应命官未该封叙人父母年八十以上未有官封,许令所属自陈,具保明闻奏,特与封叙。」
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乞免降制加恩,从之。仍诏长孙女秦氏特封郡夫人。同日,诏:「秦 妻建康郡夫人曹氏特封国夫人。」 ,桧之子也。
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孙女孺人秦氏与封令人。」
二十年六月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免郊祀加恩。」诏允所请,次孙女令人秦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一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将绍兴十九年该遇南郊大礼合得有服亲封邑一名与长兄彬妻

孺人潘氏增封。」诏特封令人。
二十二年十月七日,诏:「临安府助教田润妻李氏医治有劳,特与封孺人。」
十二月三日,诏:「才人刘氏祖母耿氏、才人吴氏母裴氏并封郡夫人。」
二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奏免加食邑、食实封恩命,诏允所请。次孙女永嘉郡夫人封初等国夫人,孙女夫将仕郎吴益改初等京官。
二十三年九月四日,诏:「婉容刘氏母故永嘉郡夫人李氏可特赠荣国夫人。」
二十五年九月四日,诏:「将来大礼,主管马军司公事成闵母郑氏特封郡夫人。」
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官诰院言:「乞将应内命妇迁转并封赠及外命妇封赠郡夫人以上并依格用网袋外,其余以次并权不给。其赠诰合用焚黄纸七张原批:「合一作命。」、红罗青里褾、碧绿绫带。」从之。
二十八年七月九日,诏:「故太尉、武当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赠开府仪同三司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