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丞齐嵩言:「自改京官四年半,今当进秩。母八十一岁,愿以今授官叙封。」从之。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四月,司徒兼侍中丁谓言:「有姊未有邑号。」司空兼侍中冯拯言:「妻早亡,本家宜氏久主家事,乞赐封邑。」参知政事王曾言:「乳母朱氏年七十三,乞近下封邑名目。」并从之。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十一(月)[日],枢密院使张士逊言:「亲妹孀居岁深,年渐衰老。今严禋,乞将合奏儿孙恩例回授臣妹封邑。」从之。
二十五日,太常少卿赵贺言:「臣先有亲弟从则妻李氏,弟亡之时,年方二十一岁,唯有一女。其李氏守志,今近六十,闺门之内,妇礼如初。今遇南郊,臣见有孙男更不奏荐,望将恩例回授李氏邑号。」从之。
七年十月,左班殿直崔仲恩言:「臣先父遵度赠工部侍郎,母舒城县君何氏齿发已衰。臣今将合该磨勘转官资例回授臣母郡号。」诏何氏特封郡君,仍许仲恩磨勘,余人不得为例。
二十六日,诏封太子少保致仕马亮亡妻刘氏为彭城郡夫人。从其婿宰臣吕夷简之请也。刘氏早卒,亮虽历尚书,以妻亡不当封赠。夷简援张士逊任枢密副使乞封妻母例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年十月十四日,诏故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左骁卫上将军刘承规妻宜春郡太夫人彭

氏追封淮阳郡,俄又徙封申国太夫人。皆特恩也。
景佑二年二月,故彰武军节度使、赠侍中曹玮妻潘氏追封冯翊郡夫人。从玮妻沈氏之请也。玮先娶潘美女,而沈氏将议卜葬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月五日,殿中侍御史里行萧定基言:「乞今后朝臣每遇覃恩,奏请叙封妻元出非类及立自女仆者,不得一例陈乞。」诏御史台常(切)觉察以闻。
康定元年十月五日,审刑院言:「检会令文,诸妇人因夫、子受邑号,而夫、子犯除名当免官者,其妻邑号亦随除。自来法守不曾引用。欲乞今后应妇人因夫、子得邑号,犯除名免官,当事相干连当:疑误。、情理稍重,即检坐令文,取旨裁断。」诏内情理重者依此取旨。
庆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已叙封及有官者,更与加恩;亡父母未曾封赠者,并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如父母在,愿回授者亦听之。」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诏以知卫州、太常少卿田昭邻母彭城县君刘氏年一百一岁,特封仁寿郡太君。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今后封妻者,并随夫郡国。」
六年九月,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母巢氏赐冠帔。余庆父明有力量,为夏国所畏,兄弟屡有战功,为庆州柔远寨大顺城蕃官,已而相继死。会朝廷命诸路得力蕃官赴阙,其母对使者泣,以被诏者多其夫子部曲,感二子之不得见至尊,犹有画像,愿使者以俱,万一得达朝廷,虽死不朽。上怜伤其意,故有是命。
元丰元年四月九日,诏:「西上合门使门:原作「上」,据《长编》卷二八九改。、忠州团练使韩存宝听(已)[以]减三年磨勘回授其母万年县君,进封仁寿县君县:《长编》卷二八九作「郡」,疑是。,赐冠帔。非有战功如存宝者,毋得援例。」
二年正月六日,封皇后妹大理评事程奇妻金华县君为永嘉郡君,将作监主簿李慎妻秀容县君为同安郡君。
十四日,进封皇太后乳母永嘉郡夫人贾氏为燕国夫人。太:原作「上」,据《长编》卷二九六改。
八月二十六日,诏封濮安懿王子洋州观察使宗晟所生母仁寿郡太君孙氏为安定郡太夫人。
【宋会要】

五年三月十一日,赐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曾布母仁寿郡太君朱氏冠帔,从布请也。
四月七日,上批:「范仲淹新妇文安郡夫人曹氏昨以太皇太后遗恩进封、增给俸钱等,有司自陈以为误支,可依旧支破。」
八月六日,以文思院副使曹识女始兴郡君封同安郡夫人。以上批「先鞠于庆寿宫」也。
七年十一月,诏:「故郯王宗惠妻江夏郡夫人郭氏进封荣国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日,诏:「故太常寺太祝包繶妻寿安县君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仍旌表门闾。」以保信军言其节行着于乡里也。
二十八日,诏以权通判南剑州潘昂祖母刘氏年九十一岁,特赐冠帔。
八(年)[月]十四日,扬州言:「大理丞鲁有仪妻孟氏夫亡守志,能葬夫之属凡七丧,乞旌表门闾,及加以封号。」诏特封旌德县君。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故武泰军节度使宗胜遗表,妇平昌郡夫人李氏特封英国夫人。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诏:「温溪心妻辖苏南扶麻特封县君,月给绢彩茶各有差各:原作「名」,据《长编》卷四二一改。。」从权发遣熙河兰会路经略司公事刘舜卿请也。
六年六月八日,诏:「实录院检讨官黄庭坚母寿光县太君李氏特封为康安郡太君。」从庭坚乞以转官恩回授也。
元符三年十月十三日,吏部侍郎徐铎言:「文武升朝官母妻邑

号万年、万载县君,皆非人臣母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