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走兔三,从官贡马称贺。中路顿,召近臣赐饮,至夜还宫。其后凡出田皆然。从臣或赐窄袍暖靴,亲王以下射中者赐以马。
十二月二十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
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玄化门,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二十六日,出迎秋门,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
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一。三十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干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八日,腊,校猎于阳武县。二十九日,校猎于北郊,射中走兔二。
四年正月,命关南兵马都监及雄、霸、瀛、莫州刺史领所部兵大猎于幽州界,以耀北鄙。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一月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臣僚进奉称贺,皆不纳。回幸金凤园,赐侍臣名马有差。
六年八月四日,按鹘于近郊。九月,出玄化门,按鹘于北郊。幸飞龙院,赐侍臣饮。十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回幸飞龙院,赐侍臣食。十五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二。
开宝二年正月五日,校猎于近郊,由兴礼门幸箜管城,赐侍臣名马、银器有差。十一月十一日,校猎于近郊。十三日,复校猎于近郊,并回幸金凤园。十二月一日,腊,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
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十二月十日,校猎于近郊。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校猎于近郊。
五年十二月四日,腊,校猎于近郊。
八年九月三日,校猎于近郊。《玉海》:八年九月畋,上因逐兔,马蹶而坠,因刺马,杀之。悔曰:「吾为天下主,而轻事畋游,非马之罪。」自是不复猎。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丙辰,出熏风门,校猎于近郊。帝亲御弧矢,射走兔四。御制《猎诗》一章, 臣属和。十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十二月十四日庚午,校猎于近郊,亲王、宰相、翰学、节、察、防、团、刺史,及召刘鋹、李煜、渤泥国使从行。射中走兔二。回幸金凤园,张乐赐从官饮。
三年十月十八日(唐)[庚]午,校猎于西郊,淮海国王及契丹、高丽使皆从。至鲁沟,射中走兔三。回宴玉津园。十二月二十五日,校猎于西郊,射中走兔二。回宴金凤园,帝因语宰臣曰:「《老子》云:『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夏书》云:『外作禽荒。』为人上者不得不戒。历观前王多惑于此观:原作「官」,据《长编》卷一九改。,而致丧败。朕今顺时搜狩,为民除害,非敢以为乐也。」
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己丑,幸玉津园,因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五年九月二十日壬戌,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
十二月五

日甲戌,车驾北征,驻跸大名。五日,校猎于近郊,因以阅武。赐禁军校及卫士襦 。帝亲射中 二、走兔四。时盗猎狐兔者众,申命禁之。有卫士夺得 ,主者以违令当死。帝曰:「杀之,则后世必为我重兽而轻人。」因赦其罪。十一日北征回,发大名府,因校猎近郊。
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卯,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四。顾谓从臣曰:「腊日出狩,以顺时令,缓辔从禽,且非荒也。」回幸讲武台,张乐,赐从官饮。
七年闰十二月七日丙申,校猎于近郊,射中伏兔二。还幸讲武台,赐从官饮。
雍熙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校猎于西郊,射中走兔五。因谓宰相曰:「古者搜狩,以所获之禽荐飨宗庙,而其礼久废,今可复之。」乃下诏曰:「顺时搜狩,礼有旧章。非取乐于畋游,将荐诚于宗庙。久隳前制,阙曷甚焉!今者暂狩近郊,爰遵时令。亲射所获,充俎为宜。其以所获禽兽付所司荐飨太庙,永为例程。」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腊,校猎于西郊,亲射,获雉、兔五。因谓近臣曰:「今日之行,盖徇众之意,驰聘弋猎,非所好也。」行次近甸,赐从官饮,命学士赋《腊辰从猎诗》。至行宫,宋白等各以诗上。
端拱元年十月三十日,诏:「自今除有司顺时行礼之外,其罢近甸游猎。五坊所畜鹰犬并放之,诸州不得以鹰犬来献。」《玉海》:端拱元年十月癸未,诏曰:「洛汭之歌,《上林》之讽,明鉴不远。朕惟好生之德,解网之仁,今后顺时行礼,非时更不于近甸游猎。五坊鹰犬放之,诸州不得来献诸州:原作「诗再」,据《玉海》卷一四五改。。」
淳化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定难军节度使赵保忠献鹘一,号海东青。诏曰:「朕久罢畋游,尽放鹰犬,无所事此。卿地近边塞,时讲武事,其以所献鹘还赐之。」
五年十二月九日,腊,命寿王等猎于近郊。帝雅不好弋猎,至是但命诸王畋狩,顺时令而已。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狩于朱迁顿,射中走兔三,卧兔、飞雉各一。召从臣赐食,薄暮还宫。
三年十二月五日戊申,校猎于近郊,亲射走兔二、走狐一。至力成顿,召从官赐食。翌日,以所射狐兔付宗正寺荐于太庙,余赐辅臣。
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庚寅,校猎于近郊,射中走兔三、伏兔二、走狐一、飞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