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寮七人以上不到者,具官位姓名闻奏取旨,仍于朝堂告示百僚。」
八月,诏:「应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并令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百官齐入。委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视察,如有日出后方入朝堂者,以名闻。应称病请假者,令御史台据『自来多请病假者,相度得别无疾病』具奏,乞差医官看治。如显托疾,即具状弹奏。」
五年正月十九日,诏:「每岁十月朔后内殿起居,海赐茶酒,颇闻班至朝堂,所由司并不宿设此句疑有误。,盖御史、合门旷职之故。又禁军员僚逐日起居,所给茶酒亦不丰洁,自今当切戒之。」禁军指挥使月给随食酒,故不赐茶酒;都头、军使而下无随(酒)[食]酒,故因起居赐之。
二十二日,诏:「每遇起居,喝赐军员茶酒,仰内侍省今后具四十合赐茶酒日数预前一日告报翰林、仪鸾司此句疑有误。。如遇喝赐,便排当监散使臣点检,尽料供给,仍仰合门、皇城司觉察。如敢违慢,具事由闻奏,当议勘断。」 ,令先备座物、酒
二十八日,诏:「自今每遇百官起居合赐茶

酒,仰御史台前一日牒报翰林、仪鸾司,令准备祗应。」
七年七月,诏:「应臣僚合赴常参,特令内殿起居,及主判职司特免常朝,五日一缀本班起居外,只有横行赴文德殿前立班只:疑误。,至日多以上殿奏呈公事及引见人为言而不赴者「以」上疑脱「有」字。。自今凡遇横行拜表、进名、行香,除宣(昭)[召]及本职合赴后殿祗应,或急速公事外,其余并须赴本班如常程。合上殿奏事,又引见人仍候次者此句下疑有脱文。,违者御史台弹奏。」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百官自拱宸门入,赴崇政殿起居,但不舞蹈。其鸣鞭、立殿文武班次一如长春殿之仪。」时大内火,权(折)[拆]长春殿两廊,以绝火道也。
六月九日,御崇德殿,百官起居退,辅臣诣长春殿奏事如旧仪。十一日,诏:「开封府自今应取勘文班升朝官以上、使臣殿直以上罪犯不计轻重,从府司牒报合门,勒住朝参,候公事断遣了日,许令依旧。」
八月三十日,诏:「自今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候罚放了日,令元取勘处画时关报合门及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如出限者,具名闻奏。」
天禧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谏、直集贤院祖士衡上言:「常朝起居日长春、崇德殿,假日后殿,中书、枢密文武合班,而有合门祗候一员在班前随班再拜,侧立赞喝。欲请自今令通班合门祗候在前殿则与内殿供奉官已下同起居,后殿与军头司官同起居,然后立殿庭赞喝。」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应军使至副都头自十月一日后三日一度

起居,赐茶酒。前、后殿起居,即依例喝赐。遇双日及放起居不坐,并亦给赐,至来年二月一日住赐。其文武百官每五日所赐茶酒,依旧例支给。」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殿前都指挥使蔚昭敏今后与免前后殿起居,只奏万福。」以昭敏患脚膝故也。
八月,诏:「合门应文武臣僚有服药并假故不赴起居,实时关报入内内侍省。」
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以下起居,多不整齐,或枢密使再拜未毕,后班先各舞蹈呼万岁,前后諠哗,略无次序,无觉举。」宣旨:「宜令合门差人整肃。仍晓示诸司使以下,应内殿起居臣僚等,每遇起居,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依班次排立。同枢密使起居,拜舞呼万岁,班退,亦须整肃。稍涉慢易,仰合门纠举闻奏,当行朝典。合门失于纠举,使、副使等并勘罪施行。」
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丘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
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东上合门使李昭亮等言:「今双日不坐,每月仍多假故。赴起居者不过十日,而臣僚请假不赴月有至五六次者。欲乞除请将治假外,请朝假过三度者依不赴起居例责罚。其三班使臣乞下宣徽院察举。」从之。
景佑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诸卫大将军、将军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诸卫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今新除皇亲诸卫大将军、将军八十五员,诸卫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员,缘皇亲大将军以下并内殿起居员数

稍多,殿庭难为排立,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诏大将军、将军、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即重行。
宝元二年六月四日,诏:「宗室遥郡并大将军以上遇朔望,令其长一人入内参起居。」
庆历三年八月六日,诏谏官日赴内朝起居。
皇佑三年八月,诏合门:「自今如有雨雪,便令上廊祗候,及开殿门引喝起居,永为定式。」
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五日一赴内殿起居。
九月八日,彰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王贻永奉诏许朝朔望「永」下疑脱一字。,恩礼优绝。今足疾渐损,乞五日一奉朝。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诏:「枢密使王德用高年,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