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王赏除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以其无力赴阙陈乞宫观差遣故也。
二十年二月十一日,上曰:「昨诏监司、郡守任满,并以民事奏陈。前广西提刑路彬上殿,奏乞减免都督府增添静江府昭州折帛钱,可除职名,与见阙监司差遣,以示激劝。」
五月十七日,诏:「玉牒进书,提举官秦桧可转两官,许回授,孙埙、堪各进职两等。」
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诏右承议郎、直宝文阁、主管台

州崇道观秦埙,右宣教郎、直显谟阁秦堪各进职二等,除在京宫观。以扶掖秦桧入朝推恩。
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太师、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益国公秦桧孙埙、堪各进职一等,右承议郎、充秘阁修撰、提点佑神观埙进右文殿修撰,右奉议郎、直龙图阁、提点佑神观堪进秘阁修撰。以桧辞免加恩,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二日,诏少傅、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男偰除直秘阁,与在京〔宫〕观。以存中与陈乞宫祠,故有是命。
二十三年八月十一日,诏:右承奉郎、籍田令杨倓除直秘阁、主管佑神观,免奉朝请。倓,存中子也。
闰十二月十五日,诏右承事郎杨除直秘阁、主管佑神观。亦存中子也。
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诏田公弼转两官,除直秘阁,赐紫章服。公弼,大将师〔中〕子(中)也。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请郎张永年进父阁文集,诏以阁身后恩数,除直秘阁。
二十三日,诏:「秦桧孙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寔录院修撰埙,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堪,并除提举,在外宫观。内埙除敷文阁直学士。」桧薨故也。
二十六年五月二日,知婺州
辛次膺召赴行在。至国门,上深欲用之,而以脚膝艰于拜跪,未能朝见,复乞外任。诏与进职,依旧还任。
十月五日,诏知随州田孝孙除直秘阁。以本路诸司上其治最,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诏:「杨杭曾任元帅府僚属,和议之初,

上书可采。兼累经任使,可除直秘阁。」
二十九年五月二日天头原批:「『五月二日』条,移下『五月十六日』条上。」疑此条当系于二十七年。,诏:「萧振在蜀,已及一年,职事修举,可升一等职名。」
二十八年八月十六日,诏刘尧仁除秘阁修撰,在京宫观。尧仁以父光世薨,车驾临奠,援张俊男子正例,陈乞推恩故也。
九月十六日,诏:「汪若海元系大元帅府补官,缴到所与曹辅书,除直秘阁,改差知江州。」
二十九年五月十六日,诏:「直秘阁、权发遣成都府路计度转运副使王之望除直显谟阁,权发遣潼川府路提点刑狱公事续觱、权知(闻)[阆]州(三)[王]濯并除直敷文阁。」以台谏朱倬等用绍兴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诏,荐其治状显著,故有是命。
六月十六日,诏右承奉郎田公辅特添差荆湖北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仍转两官,除直秘阁,赐紫章服。公辅,师中子也。
闰六月十五日,诏新差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万俟止除直秘阁,在外宫祠。以父入执政避免,故有是命。
七月四日,诏:「功臣张俊协济艰难,勋高诸将,事上恭顺,终始一心,朕甚嘉之。今一二大将子弟皆已除迁至文武侍从,而俊之子犹在庶僚,非朕褒有礼、奖元功之意也。且赋之以爵秩而不使任职,亦汉光武待遇功臣之制,固无咈于公议。俊男子正、子颜可除敷文阁待制,子仁除集英殿修撰,并久任在京宫观。」
十二月十一日,诏知蒋州龚涛措置盗贼有方,转一官,除直秘阁。
(二)[三]十一年二月六日天头原批:「清按,『二十一年』当是『三十一年』之误。」据改。,诏知赣

州陈辉除直秘阁,再任。右正言(汪)[王]淮列其治最王淮:原作「汪淮」,据《宋史》卷三九六《王淮传》改。,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诏权尚书户部侍郎吴芾除集英殿修撰、知婺州。
七月六日,诏权尚书户部侍郎汪应辰除集英殿修撰、知福州。
十三日,诏权尚书工部侍郎许尹除集英殿修撰、知宣州。
十五日,诏恭奉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旨,添差权通判明州赵伯圭除集英殿修撰、知台州。
二十八日,诏权发遣湖州陈之茂职事修举,特除直秘阁。
九月十七日,诏权发遣温州袁孚特除直秘阁。
十月二十七日,诏:「权发遣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叶谦亨按刺有方,职事修举,可特除直显谟阁。」
十一月十四日,诏权尚书吏部侍郎徐度除右文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从所乞也。
同日,诏权尚书礼部侍郎吕广问除集英殿修撰、知池州。
十六日,诏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沈介除敷文阁直学士、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
十八日,诏左朝散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刘岑改除敷文阁待制、依旧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岑初除敷文阁直学士、知潭州,以殿中侍御史张震章疏,故有是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