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所告,法寺鞠实,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诏保义郎、监潭州南岳庙赵伯劢特

贷命,除名勒停,令临安府差人押送大宗正司 闭。以伯劢乘酒殴击百姓钱三致死,法寺鞠实,乃有是命。
闰八月二十七日,诏武翼郎魏文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廉州编管。以文前权西和州临江寨,兼管酒税,坐赃法当死,特贷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武功大夫、京畿第二将、临安府驻札廖周弼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惠州编管,仍(管)[籍]没家财。以周弼管干修造景灵宫万寿观,受赃法当死,特贷之。
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诏武节郎、特添差严州准备差使韩展除名勒停,送汉阳军编管。以展殴妻辜内致死,法当绞刑,特贷之。
六月十四日,诏左宣教郎何柔中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容州编管,仍籍没家财。以柔中(知前)[前知]广州新会县,坐赃法当死,特贷之。
二十三日,诏保义郎游伯虎除名勒停,永不收叙,不刺面,配道州本城收管,仍籍没家财。以伯虎前监潮州惠来场盐税,犯赃法当死,特贷之。
七月十日,诏右通直郎、通判遂宁府张括除名勒停,送静江府编管。以括本厅主管印卖退马减价欺盗官钱,法当死,特贷之。
十五日,诏右迪功郎、新差监临安府在城都酒务孟彦康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贺州编管,仍籍没家财。以彦康前权秀州崇德,犯赃法当死,特贷之。
八月二日,诏承信郎、建康府驻札御前选锋军使臣张横除名勒停,送饶州编管。以横殴击百姓马 辜内身死,法当绞,特贷之。
二十年

二月六日,诏进武校尉、池州太平州驻札御前都统制王进下使唤靖 除名勒停,送南恩州编管。以 用刃杀百姓蒋腊哥身死,法当绞,特贷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右承务郎徐滋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廉州编管,仍籍没家财。以滋前监廉州都盐仓,坐赃法当死,特贷之。
六月十九日,詔保義郎竇 除名勒停,送建州編管。以 毆擊百姓鄭義致死,法當絞,特貸之。
二十三日,诏右宣教郎吴择邻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昭州编管,仍籍没家财。以择邻前知潭州潭乡县,坐赃法当死,特贷之。
二十四日,诏武功郎东文,从义郎冯青、陈全,忠训郎周宁,成忠郎赵兴,承信郎李真,各除名勒停,不刺面,分配逐州军本城收管,东文韶州,冯青袁州,陈全建州,周宁洪州,赵兴建昌军,李真邵武军。以文等并持杖劫夺民财,法当绞,故特贷之。
七月四日,武翼郎、御前破敌军使臣兰宏除名勒停,送邵武军编管。以宏殴击百姓李彦致死,法当绞,特贷之。
九月十一日,诏降授左承事郎、前福建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吴元美除名勒停,送容州编管。以郑炜告论元美任太常寺主簿,坐与李光交结,因言章补外,心怀怨望,遂将蝇蚊为名,撰造《夏二子传》,指斥国家及讥毁大臣,以快私忿。刑寺鞠实,法当死,特贷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右从政郎谢弼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静江府编管,仍籍没家财。以弼任普州安岳

县令,坐赃法当绞,特贷之。
二十一年四月五日,诏忠翊郎阎温除名勒停,送潭州编管。以温殴击百姓吴二致死,法当绞,特贷之。
十月十九日,诏左武大夫、充御前选锋第一正将陈忠除名勒停,送万安军编管。初,忠缘公殴击所部军兵宰宥致死,既而闻宥妻阿崔与其婿米立谋欲复雠,惧,即令以毒药杀二人,于法应死,特贷之。
十二月五日,诏成忠郎刘俊除名勒停,送利州编管。以俊谋杀郭渐不克,法应绞,特贷之。
十六日,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寄资武翼郎吴昙除名。以昙主管建康府行宫大内 钥,虚作客人中卖花木,盗钱入己,法当绞,特贷之。
二十二日,诏临安府径山能仁禅院僧陆清言决脊杖二十,刺面配广南远恶州军牢城。以清言撰造偈颂,蛊惑士庶,至有指斥语言,于法应绞,特贷之。
二十二年四月五日,诏保义郎邢若思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德庆府编管,仍籍没家财。以若思前监廉州白石场,坐赃法当绞,特贷之。
六月十日,诏进武校尉、殿前司策选锋军使臣徐朝除名勒停,送饶州编管。以朝殴击百姓黄五三致死,当绞,特贷之。
八月九日,诏秉义郎、新添差袁州兵马监押赵不垫除名勒停,令南安军押送大宗正司 闭。以不垫前任本军兵马监押,因与管界巡检张逵宴会,戏谑发怒,不垫殴逵限内致死,法当绞,特贷之。
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右迪功郎邓衍除

名勒停,永不收叙,送广州编管,仍籍没家财。以衍前监秀州新城市税,坐赃法应绞,特贷之。
六月二十八日,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寄资修武郎裴咏除名勒停,送海外琼州编管,永不放还。其初,咏被旨往盱眙军传宣抚问北使,私市北货,寻被拘收,心怀怨望,有指斥语言,法当绞,特贷之。
二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右通直郎、知明州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