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以核三者之实。」诏中书省勘当取旨。
三年二月一日,诏:「越州鉴湖、明州广德湖,自措置为田,下流湮塞,有妨灌溉,致失陷常赋。又请佃人多是亲旧权势之家,广占顷亩,公肆请求,两州被害民户,例多流徙。仰陈亨伯体究诣实。如所纳租税过重,即相度减免,立为中制。应妨下流灌溉处,并当施以予民,令条画图上取旨,毋得蹑望灭裂。」
闰五月十三日,诏:「盗起二浙,延及江东。内被焚劫民户租佃私田,如系于掌业人处借贷种粮、牛具之类者,止合量减二分,疾速申明行下。」
十月二日,诏:「江东新置圩田,如上流兴筑,闭塞水源,致向下民田无以灌溉,或雍遏发泄,使邻近者反被水患,令所属监司按视改正。」
十二日,河北转运副使吕餐浩言:「近奉诏,学事司应管州县田土及房廊,并委臣拘催租赋课利。每年共收钱、斛等约二十余万贯硕匹;未佃田土,一路共二千一十一顷,除不住催督召人承佃外,若非逐县令、佐协力干办,则上件地土空闲,亏失租课。契勘滨州招安县见今空闲八百六十五顷,束鹿县空闲四百九十二顷,寻奏请乞特降睿旨处分,将招安、束鹿县令、佐许臣踏逐有心力人奏差一次,内京朝官替见任人成资阙,选

人替年满阙。」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罢方田。
七年八月七日,前两浙路提点刑狱胡邃奏:「二浙向缘草寇惊劫,温、台、处、婺等州各有逃绝户抛下田土,贼平之后,皆为有力之家请射。欲乞令百姓实封投状请射,限一月开拆,给与租课最多之人,于公实利便。」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人户置买耕牛,权免税钱一年。」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读国史,窃见太宗朝宋、亳等州耕牛阙乏,太子中允武允成献踏犁式武允成:原脱「允」字,据本书食货一之一六、食货六三之一六三及《长编》卷三五、《宋史》卷一七三补。,用四五人,可以耕谷。至真宗景德中,咤河北耕牛不足,又降此式付转运司颁行。缘不曾尽载制度,止云自尚方造样,宋州冶铸给散。今来州县正阙耕牛,乞下诸路转运司询访讲求旧制施行。」诏令诸路转运取索以闻。
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赦:「民间耕牛,累年以来屡遭兵火,宰杀殆尽。应曾经残破州县人户典买耕牛,特与免纳税钱一年。其客旅兴贩经由去处,依此。」二年九月四日、四年九月十五日赦同此制。
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诏:「昨招诱淮东八郡人户佃田,并免二年税租。将来合行催纳之岁,可止据当年已种顷亩计数征纳。其后逐岁添展垦辟到田亩,亦据实数添纳。庶得人户晓然,易以安业。如或州县过数催纳,并科违制之罪,仍许人户越诉。」
四月十日,秘书少监傅崤卿言:「昨承指挥,于榷货务支降见钱五万贯,充淮东人户借贷收买牛、具。缘本路牛畜

价高,欲分遣官前去两浙路收买「浙」下原有一「江」字,据本书食货一之三五删。。」从之。
五月二十六日,臣僚言:「浙西水灾,乞戒饬被水州县长吏以劝农为急,令及时车戽积水,扶植稻苒。或贫富相资,再行布种。」诏差刑部郎官张宗臣前去措置。
六月十八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言:「广德县见管逃田八百余顷,方措置劝诱人户分户佃种,缘常赋比他处已为差重,若更依建炎四年十月七日佃户法,候秋成日,除纳官拘收外,止给五分,委实为便于民。深虑无人请佃,转见荒闲,欲将应承佃闲田及归业之人,将见纳租税先免本年秋料一料,自次年为始,依请佃法别免一料催科,只理正税,庶宽民力,有人承佃。」从之。
七月十七日,枢密院计议官薛徽言:「被旨体问得明州广德湖田元分三等,计管五百七十五顷九十九亩,每亩纳租米三斗二升,通计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硕六斗八升。缘开垦之初,不问肥瘠高仰,深葑一等亡租,其上、中二等皆权势之家请佃,下等多是不曾耕种,所得不足输官,往往抑勒贫民承认分种,岁么为害。除中等租课更不增损外,内上等别无二税、和买,委是太优,今欲每亩量增八升。其下等合纳租,欲令豁退所增上等田米。其余乞委官相视。内低田即废为湖泺,依旧积水灌溉,其边湖深葑可以植茭,即为茭地,量立租钱。其间尚有堪种田亩,却立为下等,将豁退不尽米四百六十四硕六斗四升拘收,补

足元数。乞施行。」尚书省札送知明州陈戬州:原作「年」,据本书食货一之三六改。,与本路提刑司同共子细措置。戬等言:「相度到逐项事理,委是经么利便。」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权发遣太平州许端夫言:「招诱人户归业,趁时布种,收到苒米九万四千余硕。」诏转运司核实,取旨推赏。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应有官圩田州县,通判于衔位带『兼提举圩田』衔:原作「御」,据本书食货一之三六改。,知县带『兼主管圩田』,每岁不得使有荒闲。委监司以旧额立定租稻硕斗,尽收以充军储。」
四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李擢言:「今东北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