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见去年圣旨减放指挥内,依萧振等所乞,续令条具未尽事理。臣輒補其未盡,仰 聖(聰)[聽]累次裕民,有減額,有放欠,如紹興二十五年減額二百九十二萬緡有奇,放二百九十二萬緡有奇是么。昨萧振所奏,惟减额而已,未及放欠么。切缘蜀中州县已前多有虚额,积年那兑,以至今日遂成漏底。方其始么,借寔补虚,及其么么,寔者为虚。是以为蜀之民,今已优游;为蜀之官,尚复窘急。通融起钱,自及一年之额;发带 。伏(褂)[挂]欠,空存众弊之原。官民一体,理合兼恤。欲乞圣慈许令四川州县自今年为首,据寔理赡军钱物,见充当年分本窠名起发。今年以前,人户寔逋欠限催发外,余官司虚欠,特赐蠲放。带起旧钱,则所谓损之而益;尽焚虚券,则所谓惠而不费。譬如从根去草,一切净治矣。」诏令户部看详。(今)[户]部言:「欲下四川总领所,移文逐路转运司从长相度。候逐司申到,本司指定可否,保明供申朝廷,降下本部重别参照施行。」从之。
十四日,前知(彬)[郴]州江灏言:「郴州承马氏余弊,丁输米,民间病之。昨尝奏陈,即蒙蠲放,而户部岁额未除。欲望下户部将湖南一路上供米据数开落。」从之。
七月九日,户部言:「四川盐酒场务未减额以前,拖欠折估籴本、(人)水脚、杂收场店二分等钱,已系四川总领并诸路知、通审寔,即无侵欺盗用,乞行除放。」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上谕辅臣曰:「两浙路被水灾伤县分,其第四等以下人,已降指挥,将积欠税苒权行倚阁,候丰熟年分补发。尚虑细民无力可偿,徒(褂)[挂]簿书,当议特予除放。卿等可便取见诣寔。如于户部岁计有妨,当从内帑支降钱物,以补其数。」
二十七日,三省言:「平江府、绍兴府、湖州诸县,除放被水下户递年积欠,拨令户部开具有无侵损岁计。」上曰:「不须如此,至令具数,便于库内支降拨还。朕平时无妄费,内库所积,正欲备水旱尔。本是民间钱,却为民间用,何所惜 」于是下诏:「平江府、绍兴府、湖州诸县灾伤所有已前积欠税赋,并予除放。令逐县限五日开具合除数目申州覆实,申转运司,本司保明申户部,候到,令本部具数奏请,于御前支降拨还。其人户私债并欠坊场酒钱,并候三年外理还。如官司尚敢追索搔扰,令监司自觉察,具名闻奏,仍许越诉。」既而十一月一日,诏内

藏库降钱三万九千六百一十贯七百四十二文,付户部充绍兴、平江府、湖州被水人户合放上供物帛、钱、米数目价值。
十月六日,三省言:「近者蠲放苏、湖、常三州被水下户积欠二税,已捐内藏库帑钱补足大农岁计,以宽民力。昨日又有指挥,大礼金银钱帛减半供进。恐钖赉之间,或不足用。」上曰:「大礼支费,朕先半年裁为定额,无分毫滥予滥:原作「溢」,据《建炎要录》卷一八○改。,比前郊减一半。」
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书门下三省奏:「绍兴、平江府、湖州被水灾伤田亩,虽已检放,并赵子潚审寔添放,理宜又功优恤。」诏于已放分数各予添放一分。
二十六日,诏:「访闻太平州今秋亦有被水灾伤田亩,可将第四等以下已经赈济人户今年以前积欠税赋,并予除放。」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有诏:「诸路沙田、芦场已立定租课,缘去秋有风水损伤去处,其二十八年租课予减一半。」
二月二十四日,上尝谕辅臣曰:「江西道路间闻有数人为群剽掠。」王纶曰:「臣窃意止是艰食之人不得已而为之,未必皆啸聚之徒,正赖州县安集之尔。」上曰:「朕自去冬,凡灾伤去处悉合赈济,及蠲放积欠已及二十五年矣,比又将二十六年、二十七年者悉蠲之,不知州县奉行如何。轻徭薄赋,自无盗赋。」
三月十四日,诏:「已降赦文,诸路州县民户积欠租税等并已放免至二十五年终。州县尚敢依前催理,官吏作弊,以资妄用,令监司觉察违戾去处,当职官吏按劾闻奏,重行决责,人吏断配,许人户经赴台省越诉。」
十八日,诏庐、濠、蒋州(军)「蒋州」下原有「军」字,按蒋州本光州,绍兴二十八年改名,未改军,今据下文五月九日刘刚上言删。、安(豊)[丰]军内藏库天申节、大礼绢各展免三年。
二十一日二十一:原作「二十二」,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一,此事系于是年三月丙子,当二十一日,咤改。下文七月二十五日汤沂上言可证。,上以放免诸路积欠,谕辅臣曰:「轻徭簿赋,所以息盗。岁之水旱,所不能免,倘不务宽恤,而惟催科,是闻有司又从而功之以刑罚,岂使民不为盗之意 故治天下当以爱民为本。」咤降诏曰:「诸路人户积年逋欠,昨降冬祀赦文已放免至二十五年终。朕念贫民下户艰于输纳,官司催理搔扰,有失惠养之意。可将二十六年、二十七年分第四等以下人户违欠夏秋(岁)[税]租、和买、丁产、诸色官物、并予除放。州县官吏宜体朕意,不得依前巧作名目,暗行催理。如有违戾,许被催之家越诉,监司按劾以闻,当重寘典宪。仍多出暝文,遍行晓谕。」
二十一日二十一日:原书天头注云:「『一』字疑误」。,诏:「诸州县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