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户见欠淳熙七年官物权与倚阁,候来年丰熟带纳。
八年四月十一日,诏:「军民多有疾疫,令医官局差医官巡门诊视,用药给散。殿前司十二人、马军司二人、步军司七人,临安府内外诸厩界二十人,各日支食钱。所有药饵,令户部行下(利)[和]剂局应副,仍各置历抄转医过人数,日具以闻。」
十八日,诏临安府于府城四门外相视隙地,作大冢各一所,每处委僧十人、童行三十人,

凡遗弃骸骨,不问新旧,并行收拾丛葬。棺检之具(并)[并]僧行食钱,令本府量行支给。仍出牓禁戢。今后如有发去旧冢之人,依掘冢法科罪。以是岁多疾疫,已降指挥广差医官救寮。死者尚众,缘地主利于得钱,往往发旧改新,是致骸骨遗弃,不复收瘗,故有是命。
九年四月,淛东绍兴府等处民多疾疫,两淛漕臣吴琚亦乞依此施行。从之。
五月十六日,诏:「近者么雨,恐为低田有伤,贫民无力再种。可令淛东、西两路提举常平官,同诸州守臣疾速措置,于常平钱内取拨,借第四、第五等以下人户收买稻种,令接续布种,毋致失所。」
六月二十二日天头原批:「九年六十八日条移此。」,诏严州将被水漂坏屋宇第四等以下户夏税并与倚阁,其身丁钱、绢更与蠲免。
十二月四日,诏江淛、两淮旱伤州县,将第四、第五等户今年以前应残欠苒税、丁钱并特住催,及官私债负理还。其流移人户拖欠官物,并与除豁,不得令保正、长代纳。如愿归业,即量支钱米津遣,与免将来夏料催科。
九年六月十八日天头原批:「『九年六月十八日』条移前『六月二十二日』上。」,诏:「近闻民间贫乏,其死亡人口无力津送。大人每名支五贯,小儿支三贯。令临安府于上供钱内支拨五千贯,分委官属收掌给散。」
十二月十二日,新知婺州钱佃言:「臣前知隆兴府,于城外置养济院一所,收养贫病无依之人。先是,漕臣芮辉以俸钱千缗合药以济病者,赵汝愚以奉钱千四百缗买田以给病者食,臣又益以千缗增置长定一庄,仍创造屋一区,差人看守,轮遣医工诊视,日给口食药饵,委官提督。

首尾九年,(如)[始]得就绪,恐后来官吏或不究心,便致废坏。乞诏本路漕臣常切提督,所有钱物不许移用。」从之。
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江东提举司行下建康府、太平州、宁国府、池州、饶州、广德军、南康军建昌县,各多支常平钱、米,将被水人户优功存恤,务要实惠及民,毋致失所。仍照应已降指挥,劝谕人户用心补种被水去处田亩。
六月十一日,诏淛西、江东路州军被水去处,令两路提举司多方劝谕有田之家,将本户佃客优功借贷,候秋成归还。若致欠负,官为理索;或其家无力,并有田阙少谷种,并许于常平钱内支借,以助补种,毋令荒闲田亩。
八月十六日,诏处州龙泉县被水之家,令淛东提举司同守臣各多支常平钱米,优功存恤。
九月四日,利州路提刑兼提举勾跃言:「本路金、洋、西和州亢旱,乞给降度牒三百道,付臣措置于丰熟去处(称)[趁]时收籴;或降付总领所,用对支逐州桩积斗斛,以备赈济。」从之。
十一日,福建提举司言:「汀州宁化县凶贼姜大老啸聚,已行收捕。窃虑贼发地分被劫之家流移失所,不能自存。已行下常平、义仓取拨米斛借贷,安集流亡,无致失所。」诏福建提举司同逐州军守臣更切优功存恤。
十九日,臣僚言:「乞令户部行下诸路安抚、转运、提举三司,严督所部州县,日下审究有水旱处,随轻重速行赈济。契勘见在之米有何指准 如何赈粜 仍会计官米可粜之外,劝谕

人户广行散粜,立为中价,使不踊贵。」从之。
十一月十八日,镇江府言:「管下金坛县今岁五月连遭大雨,五乡二十四都被水渰浸,致伤禾稻。乞下本府,于有管淳熙八年赈济粜不尽及粜还米内,取拨应副赈给。」诏令淛西提举司详所申事理,于近便州府见在常平、义仓米内,通融斟量应副。
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军民多有疾病之人,可令和剂局取拨合用汤药,分下三衙并临安府,各就本处医人巡门俵散。
二月八日,淛西提举罗点言:「本路州县疫气大作,居民转染,多是全家病患。臣遂就局修制汤剂给散,选官监督。各州职医巡门置历抄札病患人数,逐一医治,日具(瘗)[痊]可人数供申本司。其间病患阙食之家,亦已措置粥食接济。乞下诸州军严切医救。毋为文具。」从之。
六月二十二日,臣僚言:「临安府宝莲山居民遗火,延烧屋宇及毁拆间枯,无虑五七百家。其家多是浮食细民,顿丧生理,狼狈失所,况当盛暑,老幼暴露。卒未着业,委实可悯。乞令临安府抄札烧毁人户姓名,计其口累实数,优支钱米赈济,多方存恤。」从之。
七月十四日,两淛西路提举罗点言:「窃见本路州县阙少雨泽,其间旱伤分数随处不同。内临安府盐官县、秀州海盐县被旱最重,民间目下便已乏绝,渐有流移。所有两县人户合纳夏税、和买役钱及以前年分积欠官物,乞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