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后]分三库后:原无,据《宋史 职官志》补。:一在大庆殿后,一在右掖门内北廊,一在正阳门外西廊。掌百官朝服、诸司礼衣、仪仗,以诸司使、副使、三班、内侍三人监。
真宗大中祥符六年九月,诏:「朝服、法物,每祗应礼毕,有损缺者,实时申报修饰。」
仁宗天圣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每遇大礼,诸军及行事官、从人等,于朝服法物、内衣物、新衣库支借出法物、仪注、衣服等,自(令)[今]后礼毕日,诸军、诸司职掌并太常乐部并限五日,余限十日送纳。如违限及损坏官物者,令本库检举。」
八年八月,诏朝服法物、内衣物、新衣库:「自(令)[今]大礼,除诸司职掌系应奉祀事及仪仗内祗应人合请仪注衣服,其臣僚、从人、诸色人等,并不得支借衣服。如有违犯,合门、御史台觉察以闻。」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南郊家事库

南郊家事库
【宋会要】

南郊家事库,在玉津园后,景德四年置,掌南郊家事,以本园官兼领。
嘉佑八年,诏玉津园南郊库别差监官、专知官、手分、库子专一管勾。
神宗熙宁五年,诏玉津园南郊库差本园使以兼管勾,系将作监提辖。
宣德门家事库,三库:一库在内前御街西面,二库在乐台坊街北面,掌南郊所用家事。监官二员,以登闻鼓院监门官兼领。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奉宸库

奉宸库
【宋会要】
庆历四年二月三日,遣内侍赍奉宸库银三万两下陕西博籴谷麦,以济饥民。
神宗熙宁元年十月十六日,入内内侍有言:「奉宸库佩子已钻串绪裹,都一十五等样,计二千三百四十三万六千五百六十九颗。」诏入内[内]侍省候有咤便勾当内臣,附带与河北沿边安抚都监王临,就彼估价,分擘与四榷场出卖,或折博银,其银别作一项封桩,准备买马。」
奉宸五库,在延福宫内,旧名「宜圣殿」。五库:一曰宜圣殿内库,二曰穆清殿库,三曰崇圣殿库,四曰崇圣殿受纳真佩库,五曰崇圣殿乐器库。康定元年九月,合为一,改(令)[今]名,仍铸印给之。掌内中所降金、银、珍宝及旧所藏秘「秘」下疑脱一「籍」字。,备内中须索。以入内内侍二人监,入内都知一名提点。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封桩库

封桩库
【宋会要】
淳熙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以(大)[太]府寺改造封桩库。是年

五月,诏以封桩库窄狭,令两浙漕臣踏逐近便空闲地或官司屋宇移置。如有干碍民去处,同临安帅臣详议。以太府寺基与封桩库连接,遂以寺基建库屋,凡一百间。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提领封桩库岳霖言:「照对封桩库截日终,有管经常会子四千八百八十三贯五百文、度牒会子三百六十五贯八百文、籴米会子一百三十万贯,除豁未支丰储等仓籴米会子约计八十万贯外,见在止有五十万贯。照九月分总支过会子三十余万贯,十月分支过会子五十余万贯,每月不下支遣会子四五十万贯。今来本库所管已是不多,取索到左藏西上库状:昨来毁凿过第七界会子,并封桩库供到截止今年九月终毁凿过务场破损第七界会子,共二十三万八千八百四十八贯九百文。欲乞指挥,对数印造第七界会子,补填已截数目,发入经常历内桩管,应副不测支遣。」从之。
绍熙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封桩库申:「金,元管七十九万九千二百四两,秤盘亏四千一百七十三两;银,元管一百八十六万八千七百二十九两,秤盘亏六千三百四十五两。」大理寺申:「勘到专知官胡彦材等共盗过金、官会共约计一十四万二千七百三十九贯四百文,已抄估各人豹产出卖,并根括到金、银共约四万八千余贯。」诏封桩库已秤盘并拘收到及见管金、银、钱、会实数,于历内分明开项收附,日后监、

专替移,仰照历尾见在对行交割,同衔具状,申提领所保明,申尚书省、大理寺。见拘桩金、银、钱、会,日下发赴封桩库拘桩。未卖家业等,令本所催促出卖本:原作「未」,据文意改。,拘钱发赴本库。
绍熙二年正月十八日,诏封桩库:「自绍熙二年为始,将御前犒军会子,依淳熙十五年例,每年桩办四十五万贯,分作四季,各于孟月赴内藏库供纳。」
二月十四[日],诏礼部给降度牒一千道付封桩库,委提领官措置出卖,仍不拘官、民户及僧道、童行,听从便请买。每道价钱七百贯文,许用银、会中半入纳,内银依市价细计,余依节次已降指挥。其卖到银、会,并就本库桩管。
开禧元年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臣闻孝宗创立封桩库,非以自奉,亦非以供杂费,盖亦远遵艺祖景福内库之遗意,专以为军旅之备么。今封桩之数,比孝庙朝所储之数不甚相远,然向者孝庙创之于本无之中,今岂不能增之于既有之后耶 乃者,临安及浙漕兑借,皆未免支拨封桩,至如救火军兵支犒数目不多,亦于此乎取之。若此之类,窃虑可惜。欲乞上体艺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