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谨;辖官之分,不容不尊。绍兴旧典,以太府寺丞簿兼提辖,似可举行,或专以有出身人、有声望者充选,如东、西库官止用曾经为邑无出身人,仍限以二年为任,候解罢后无过失者,才予迁擢。盖库藏之官数易之,为患最大,而激劝之权,尤足以使人尽职。欲望圣慈深察邦计之司存,岂容玩法慢令。乞明谕大臣斟酌而行之,诚非小补。」诏从之。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按:此条应放在《左藏库》门第一条。,诏曰:「权衡之许,厥有常制,出纳之吭,谓之有司,傥求羡余,必恣掊克,苟视成而不戒,岂为天下守豹之道焉 应左藏库及诸军务所纳诸州上供金、银、丝、绵,系斤两物色,自前多为库务欺压秤盘,妄称要收羡剩进纳,致使部押之人虚抱欠折,破产偿纳。自今并须平定秤样斤两,与纳人同封样后,即得秤盘。仍自今凡有给纳,并须两平,不得更收羡剩。违者,许人陈告,主吏洎秤子、节级、库子,并当处斩;监官,重寘之法。告者,给赏钱二百千。」先是,诸州吏护送官物至京,藏吏率捶钩为奸,吏负官物,至于破产不能偿。太宗知其事,下诏禁之。
八年十一月,诏:「今后诸路钱、帛、丝、绵纲运,令左藏库验认本州岛封记全,若有欠折,即随处官吏、库司摊填。如元无封及损动封记,并令管押军将陪填。」有司言:「州郡所纳丝、绵、紬秤两物色,许百两纳耗二两。朝廷虽严指挥不许多纳,秤入之际,随分须留耗折,蹙令就整,皆有羡余。皆是装纲交秤之时,本库不与了当耗折,收充羡剩,欲求劳绩,故(在)[再]令管押者陪填。望自今凡秤两之物,不得先收羡余。仍酌量均于束内明书斤两,据物收数。如有封记完全,欠少分两者,并将赴三司与判,使已下秤盘定数;若无封记而欠者,即(勤)[勒]管押人填纳。」从之。
淳化元年七月,诏左藏库金银器皿悉毁之。侍臣

有言:「其间雕镂珍奇者,欲留以备进御。」帝曰:「将焉用之 汝以工巧为贵,朕以慈俭为宝。」监库左正言直史餐谢泌贺曰:「圣意如是,天下幸甚。」
三年九月,诏左藏库每受纳匹帛绢,监官当面点数,不得将赤文不成匹及不堪物纳下。
四年二月,诏:「左藏内库专副库、秤、拣、搯等盗百钱已下,杖八十;已上,杖一百;一千已上,徒一年半,剌面配忠靖指挥;五千已上,流三千里,刺面配京窑务;赃满三十千,依监主自盗法处死。告捉者,第给赏钱。秤司透漏,减盗者罪二等。」
十二月,诏左藏逐库监官,自今凭由须逐时申破,如积涉经年,以违制坐之。
至道元年五月,诏:「左藏支俸钱衣赐勘旁,如旁数小于帖数,即据旁支;大于帖数,即子细根勘。」
七月,帝问宰臣:「左、右藏库自何年月各自给纳 」对曰:「先是,朝廷置左藏库,金、银、钱、帛动计万数,以此库豹币新陈相压,虽以时给遣,终未漏底,所以前后界分职掌之人,帐籍具存,无由了当,计司亦难按比,遂令别置右藏以代受纳,左藏专掌出给。其后所司给遣之时,便于一处,有只就左藏支散。咤此两库各自给纳。」帝曰:「臣僚于公不用心如此。」遂督左藏出纳文帐速磨勘了当。其妄行奏改之罪,释而不问。
十月,诏左藏库:「每月供帐,自今以钱金银、匹帛匹:原作「坐」,按下文熙宁元年七月王珪言:「左藏库自来匹帛与金银钱等分库。」据改。、杂色丝绵为三帐,犀玉、腰带、鞍辔、杂物别具帐。所差使臣,须二年满日,与专、副一时差替。监官候交割漏底,月帐到省,则给解由。

归班已替者,更给添支一季。」
二年十二月,诏左藏库支造衣服、匹帛,并用天长尺径量给付。
三年十一月,诏:「诸州纲运纳裹角细绢,如磨擦损估亏官钱五千已上,奏裁;已下,与免理纳。川峡远路,不以好弱,悉据数纳。」
真宗咸平四年二月,诏青、潍、登、淄、莱五月绢并直纳内藏。如左藏须物帛支遣,那换远年者充。
五年十一月,左藏库郭守素言:「淮南升、润州紬绢价高,望不给冬服,留充郊祀赏给军士,可获数倍之利。」上曰:「朝廷方覃大庆,岂复规小利么 」罢之。
景德二年八月,诏左藏库:「般出外绢如无印者,即讫给付。」
十一月,诏左藏匹帛有渍污、狭幅不堪支给者,岁终申三司差官类估,具数以闻。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三司言:「左藏三库自来各置官吏,今欲并为一,共置监官二人。」从之。后以官少事烦,遂改如今制。
十一月,诏(请)[诸]州纳左藏金银器物者,令本库监门使臣勒行人验分厘受之。
六年正月天头原批:「景德无六年,疑误。」按:据上下文,此条当为「大中祥符六年」。,诏:「内库务监、专诸色人食直节料,并差出诸色人盘缠,及斋醮道场所用钱绢,或传宣取索入内及支赐诸色人恩泽,并准宣支赐。差出官员、使臣、军员钱银衣物及蕃部马价例物,今后并各于左藏、新衣、茶库等处支给。」
十二月,诏左藏库:「应三粮料院每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