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备。每遇除人,降画一约束,付之枢密院,具条件进呈。其一察将佐,二训义勇,三治器甲,四完城守按「河北边防」至「四完城守」,中间疑有脱文。。从之。
二年二月十八日,诏:「河北、陕西、河东转运使副,今后如有要切公事,须合面奏者,即取旨,候那一员乘急递赴阙,仍道不妨本职公务,及住京不得过十日。」
三年七月,诏许三路都转运司奏举京朝官知县资序二人充本司勾当,其京东、西、淮南、两浙各许举官一员。
八月二十一日,诏:「川广等七路转运司,依京东等路于京朝官知县资序人内各举官一员充管勾文字,不得差出。」时委转运司就注远官之法,故特置之。
二十二日,诏:「川(陕)[峡]四路、广南东、西、福建路转运司,除堂除、堂选知州外堂:原作「常」,据《长编》卷二一四改。,置员阙簿,如审官东、西院、吏部铨许本路官指射就差吏部铨:据《长编》卷二一四,疑当作,「流内铨」。,及置管勾文字官。」
六年十月六日,知桂州沈起言:「邕州左右江溪峒自来职司不巡历,令转运司杜璞前去,深虑诸蛮惊疑。」诏杜璞依旧例出巡,其入峒点检教阅兵甲,即令经略司差官。
九年四月七日,诏:「自今诸路转运司管勾文字官,如依条差出,具咤依同转运使巡历文状以闻。」
元丰

元年正月四日,诏:「河北东、西路、永兴、秦凤、京东东、西、京西南、北、淮南东、西路转运司,并依未分路以前通管两路,其钱谷并听移用。除河北、陕西外,减判官一员。」
十二月二日,诏转运司管勾文字官举京朝官知县人,并提(提)刑司检法官,各不得随本司出巡。
二年八月十四日,殿中丞高镈权发遣荆湖北路转运判官。镈初除权发遣登州事,得对,上批:「镈进对论事精神详敏,方今难得人材之际,寘守支郡,深亦可惜,淹废其能。宜特除一小使者,俾陈力补过。」故有是命。
三年六月九日,权提点河北东路刑狱汪辅之、陈知俭各罚铜二十觔,并坐前在河北转运司奏钱帛数不实么在:原作「任」,据《长编》卷三○五改。。
七月二十五日,诏梓州路转运司,应供军之物,并从官给。或和买,毋辄配率支移折变。违者,以违亲被制书论。以本路奏科夫事,上忧其乖方扰民故么。
八月十四日,诏:「夔州、成都府路转运司,其应泸州军前系军马所由道路即办具应副,非所由者,不得辄有计置。即应急速者,并从官给,勿取于民,勿致搔扰。提刑司觉察以闻,失觉者,与同罪。」
十二月十三日,权荆湖南路转运副使、琼管体量安抚朱初平言朱:原作「诸」,据《长编》卷三一○改。:「琼管限隔巨浸,监司未尝巡历,故官吏恣为奸赃。臣等乞岁或间岁,专遣广西监司一员,量与支赐,令过海巡历令:原作「今」,据《长编》卷三一○改。。」从之。
四年正月十一日,措置帐法所言:「被旨,先措置京西一路帐法,今已修立法式奏闻,参详诸路,

可以依仿推行。欲乞颁下,内京西一路,可自来年先行。其余自元丰五年依新法。」从之,仍令提举三司帐司官候及一年取旨,诸路委转运司官一员,专推行帐法,候将来修定条式,止付逐司遵守。
七月十五日,夔州路转运司言:「内藏库使、忠州刺史、湖北路钤辖彭娉不取南平路入蛮界,其差顾夫及牛马已放归涪、忠等州。」上批:「近指挥彭娉,止令择便路进讨便路:原作「路便」,据《长编》卷三一四乙。,苟南平可出贼不意,亦不失诏旨。转运司既未见彭娉指定进兵路分,凭何擅放运粮人夫人:原无,据《长编》卷三一四补。,显见鲜于师中畏怯避事,先令具析以闻。仍令转运司:如彭娉指取南平路进讨,军须有阙,以乏军兴论。」
九月十二日,诏陕西诸路转运司,今军兴今:原作「令」,据《长编》卷三一六改。,常管许兵将用乐,其有事合商议者,许赴有乐筵会。
十六日,上批:「朝廷见委官专经制泸南夷贼,其措置军马经略敌情,委之经制司,其计办军食金谷什物,委之转运司,两所任各有专责。转运提点刑狱司累有誊奏,侵越分守,未欲劾罪。自今非本职事,不得辄受官司申报。」
十月六日,河东都转运使陈安石言:「军兴以来,应朝省封桩并诸司及提举司钱物,并归本司,虑缓急移用不足,乞更应副。」上批:「委路昌衡具实用之数以闻。」
二十六日,命宝文阁待制、知汝州李承之权主管陕西都转运司公事,其汝州知州兼买木,令承之疾速举官以闻。以上批:「访闻陕西自朝廷以军兴于四路各权置转运使已来,逐

人惟以调度军食为急,其所取办金帛,又仰朝廷分颁之数,是以本路经费岁入,全阙官主领。继又诸道经略、转运司辟除文武官属不少,知、监县务多是寄居,或衙校权摄,即目所在,茶、盐、酒税常课率皆亏耗。朝廷虽已命钱勰权领转运司旧日职事,缘勰非有兼人干力,虑不可独倚办集。况向去屯兵虽解,完葺故坏,费用尚多。若不从今如意经营,深恐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