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其一子。
神宗熙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常秩言:「昨召对,蒙问及臣友王回之为人,又被旨进其文编。窃以先(生)[王]之法善善以及子孙,故士者世禄。下逮汉、魏,管宁之徒一时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犹得拜子为郎。况回未及进用而不幸,有子汾,宜加甄录。」诏以汾补郊社斋郎。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诏录故监察御史王回一子为(为)[郊]庙斋郎,以从臣王觌、曾肇、丰稷、张舜民、贾易、岑象求、上官均等列奏:「回有学术行义,尝因邹浩得罪。自蒙昭雪,擢为御史,不数日而殒。家贫无归,愿加优恤。」故有是命。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赵普佐命之勋,犹汉萧何。今子孙流落,所宜悯恤。令诸州郡博加寻访,如法敦遣赴行在,量才录用。」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及节度使,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如有子孙,许于所在州军投状,委长吏以下勘验

诣实,保明闻奏,当议量才录用。若系国朝以来勋臣,虽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三十一年,(赦):「国朝勋臣后嗣,无人食禄,录用子孙,许召升朝官三员保明陈乞。内有全去失勋臣元授告敕等干照,若实系勋臣之家,可令更召监察御史以上,管军、知阁、御带、监司、郡守二员委保勋臣元任官职去失来历因依,如无伪冒,特与推恩。」三十一年:该条当在绍兴年之末尾,编者误窜于此。
十月二十六日,唐故尚书右丞相张九龄十二代孙进士昭:「乞依(赦)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子孙,许量才录用。念祖九龄之后,并无人食禄,见今有祖九龄中书令告一道、明皇御书一道,并朝廷两次用九龄勋臣之荫录用高祖瑛、曾祖锡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图一本投进。」诏昭特补中州文学。其张九龄告令尚书省给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赵鼎奏:「契勘洪州昨有试〔将〕作监主簿潘兴嗣,自幼得官,高蹈不仕。朝廷察其高行,常除差遣,抗志不就。嘉佑间,宰相韩琦等奏,乞加拔擢,凡所旌宠,每至辄辞。至元符三年,尚书右丞黄履又引孙侔、王回等例,乞录其后,遂官其孙淳,授太庙斋郎,调南康军星子县尉。蔡京用事,言者观望,谓淳与陈瓘有连,每至京师,必馆于瓘家,实预论议;又与曾布有乡曲之旧,故(履)[屡]因缘论荐,遂降指挥追夺,士论冤之。三十余年,今兴嗣与淳皆卒,唯有孙涛,亦复垂老。乞给还

所夺官资与之,以为廉退自守之劝。」诏潘涛特与补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唐颜真卿之后颜邵补右修职郎、颜卓补右迪功郎,并特命词给告。初,温州发遣颜真卿远孙颜邵、颜卓赍真卿所自书告身,赴行在投进。上曰:「人皆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太山,在处死为难耳。真卿在唐死节,可谓得所处矣。况今艰难之际,欲臣下尽节,其颜邵等可量与推恩,以为忠义之劝。况仁祖时曾召颜似贤赴阙,亦尝命之以官。自有故事。」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元佑石刻党人葛茂宗男辅国,与补惠州文学。
五月二十四日,给事中朱震言:「本朝西(路)[洛]程颢、程颐以传道为己任,学者负笈抠衣,亲承其教。散之四方,或隐或见,莫能尽纪。其高弟曰谢良佐,曰(扬)[杨]时,曰游酢。时晚遇靖康、建炎之间,致位通显,诸子世禄。酢仕至监察御史,出典州郡,亦有二子仕宦。独良佐终于监竹木务,名在党籍,着于石刻,终身不遇。虽以朝奉郎致仕奏补其子克已入官,后逢巨贼于德安府,举家被害。今止有一子克念,流落台州,贫窭一身,朝夕不给。窃见党籍诸人及上书得罪、身后无人食禄者,朝廷皆宠之以官。良佐之贤,亲传道学,举世莫知,又遭禁锢而死,诸子衰替,最为不幸。乞依党人及上书人例,特官其子克念,使奉良佐之祀。」诏谢克念特与补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言:「故太学博士、天章阁待

制、侍讲胡瑗,以儒学被遇仁宗朝。今其家论替,别无子孙,唯有胡涤服习儒业,乡闾推重。欲望仰追仁祖待瑗之意,矜念胡涤已系免解进士,特褒录,以为天下学者之劝。」诏胡涤特与补下州文学。
十二月五日,唐太师鲁国公颜真卿远孙颜师与言:「昨蒙朝廷下温州搜访颜氏之后,臣系嫡长,特以病患,缘本州岛催督,且令弟卓赍远祖诰 赴朝廷,蒙拘收,就补迪功郎,未几身故。今先臣之后,依旧布衣,不继世禄。乞将弟所得名目,改正与臣被受,庶几仰副国家兴灭继绝、不泯世禄之意。」诏颜师与可特与补右迪功郎。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宋会要】

干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学士许光凝奏:「昨守邓州,伏见宣教郎致仕王襄经术登科,年未六十,毅然请老,退归田园,事孀嫂如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