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息钱无害。」安石曰:「行人比旧已少苏,何须放息钱 见今商税所,取固有至贫乏为税务所困者固:原作「咤」,原书天头注云:「咤一作固」,据改。,亦合为之蠲除矣。今诸司吏禄极不足,乃令乞觅为生,今若以所收息钱尽给,何善如之。榷兼并收其赢余榷:疑误。,以与功利,以捄艰阨,乃先王政事不名为好利么。」
二十三日,诏在京市易务勾当公事娉迪同两浙、淮南东路转运司制置杭州、楚州市易务利害以闻楚州:原脱,据《长编》卷二四二补。。
三月三日,诏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张穆之与熙州官吏制置市易条约以闻。
四月七(月)[日],诏提举在京市易务及开封府司录司同详定诸行利害。
十月一日,提举在京市易务言:「市易上界先借内藏库本钱百万缗,乞三年还。」从之,仍以今年当拨钱三十万缗借为杭州市易务本。
二日,改提举在京市易务为都提举市易司,应诸州市易务隶焉。
十二月七日,给度僧牒二千付都提举市易司,募人入钱为秦凤路转运司籴本。
二十四日,诏命梓夔路察访司准备差遣蒲宗闵、新知温州永嘉县沈逵,同成都府路转运司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

以闻。初,上论及成都市易,冯京曰:「曩时西川咤榷货物,致王小波之乱,今颇以市易为言。臣检寔录,寔有此说。」王安石曰:「王小波自以饥民众不为官司所恤,遂相聚为盗,而史官乃归般取蜀物上供而致。然不知般孟氏府库物以上供,于饥民有何利害 愿乞陛下勿疑,臣保市易必不能致蜀人为变么。」上欲详尽其事,故命宗闵等往焉。
二十七日,诏市易司:「市例钱除量留支用外,并送抵当所,出息以给吏禄,隶都提举市易司,仍令干当公事官二员专检估。」
七年正月十九日,知大名府韩绛言知:原脱,据《长编》卷二四九补。:「本路安抚司累岁封桩紬绢,或致陈腐,乞下转运司用新紬绢或钱银对易,或依市易法令民户入抵出息户入:「户」原脱:「入」原作「人」,原书天头并注云:作「入」,今据此及《长编》卷二四九改补。,其余经略安抚司封桩略:原作「累」,据《长编》卷二四九改。,亦乞依此。」从之。
二十四日,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利害。
二月十二日,知熙州王韶言:「通远军自置市易司以来,收息本钱五十七万余缗,乞下三司根磨,推奖官吏。」从之。
二十九日,都提举市易司言:「近遣试将作监主簿刘默相度置市易务于成都府路,乞借三司银十万买茶。」从之。
三月二十五日,诏:「权三司使曾布同吕鳪卿根究市易务不便事权:原作「榷」,据《长编》卷二五一改。,诣实以闻。」先是,坼降手诏付布曰:「闻市易日近收买物货,有违朝廷置法本意,颇妨细民经营,众言喧哗,不以为便,致有出不逊语者。卿必知之,可详具闻奏。」至是布言:「问得提举市易司指使魏继

宗称:市易务近日以来,主者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以买,贵以卖,广收赢余。诚如此言,则是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么。」故令布等究寔。
四月三日,中书奏事。时上论及市易利害,且曰:朝廷所以许此,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周官》泉府之事是么。今正尔相反,使中、下之民如此失业,不可不修完其法么。已差韩维、娉永参问行人出钱免行利害。可令元详定官吕嘉问、吴安持同取问。」
八日,中书奏事。时上论及市易事时:《长编》卷二五二作「已」,则当上读。,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散民钱,有出息抵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目:原作「日」,据《长编》卷二五二改。,如此七八种,小民无知,但见官中给钱,无不愿请,续累数多,寔艰送纳。」上曰:「岂惟如此!天下之民所纳二税至有十七八种者,使吾民安得泰然么 」
十九日,诏:「监楚州市易务、秘书省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并劾干系官吏,命官具案闻奏,其违法所纳息钱给还,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许今自首改正。」以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榷买商人物货,及虚作中籴入务,立诡名籴之,白纳息钱,谓之干息。又勒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以沮抑之。上初令劾之,既而又谓辅臣曰:「景彰违法害人,事状灼然,若不即行遣,更俟劾罪,必是迁延,无以明朝廷元立法之意,使百姓晓然开释,无所归咎。可速断

遣,庶使小人有所忌惮。」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上批:「见根究市易司,可催促结绝。」吕鳪卿言:「近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其间虽有异同,已见利害大情见:原作「具」,据《长编》卷二五二改。,及有无违法。臣蒙恩命见辞免难同根究,乞令中书尽取公案,以异同情节逐一比对进呈。」诏应根究文字,尽纳中书。
二十九日,诏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止具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其后成都路转运司议亦以为便,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