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六月十三日,赦:「访闻诸路州军县镇酒务、公库等,多将酒醋抑配与人户及过往客旅、僧道等,为害甚大。仰监司、守臣常切觉察,举劾官吏,重行黜责。」
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勘会祖宗以来,诸州公使库造酒止供犒设及筵会,亦不分送本州岛官。比年以来,贪吏并缘增添例册,因造酒一事丰己害民,兵民愤嫉,籴米则分配县镇,输送有辇致之劳,受纳有邀索交量之虐,弊端百出。中间虽已立限,今更当裁减。帅臣不得过二百贯,知州军不得过一百五十贯,监司供给依知州军数,通判八十贯,兵职官、监司属官三十贯,内京朝官四十贯。判司、簿尉二十贯,外县知县十

五贯,簿尉、监当官十贯,仍先支外县官。等,并通计,如收受过数,并以自盗 该载不尽者,比附供馈。以上以应干供给一钱以上及饮食蔬「自盗」下疑脱「论」。。许诸色人及所管公入告,以所告数充赏,其卖酒价立定一等。」
四年六月十八日,诏:「诸州公使库造酒,自有定额,其监司供给已分定州军。今后巡历去处,除合得供给外,并不许用米曲价钱于公使库买酒。」
绍兴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诸州供给酒钱,除收建炎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外收:此字疑误。当作「依」。,巡检依县倚郭,知县不以京朝官选人,并依职官,其县丞从事郎以上,比知县减三贯;迪功郎以上,依簿尉支给」。
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帅臣及统兵官司所造公使正赐库酒,并仰遵依成法,止合自供食用并馈遗官属,不得过数酝造,违法出卖,侵耗国用。如违,除本罪外,取旨重作行遣。」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亲卫大夫、荣州观察使、提举亳州明道宫韦渊言:「先得旨,许依钦慈皇后宅造酒。今乞依邢皇后宅,许变易施行。」户部契勘邢皇后宅元降指挥,止许造进酒,赐庆远为名,即无许将余酒变易之文。诏札与韦渊照会。
四年三月十九日,诏:「应戚里许令造酒之家,若在外州军居住,并依臣僚体例,止应细算曲米价值,就公库或官务寄造,以充宾祭之用,每岁不得过三十石。」以知衢州谢克家言:「戚里之家许造进酒,因此出卖搀夺官课。」故有是命。
九月十五日,明堂

赦:「诸州公使库岁用造酒糯米,名曰和籴,实皆抑配。访闻又有托以准备为名,不循年例,倍有科敛,仰监司觉察按劾。」
十二月六日,荆湖南路安抚大使席益言:「乞依前知潭州李纲例,逐时犒设官军,合用酒以激赏钱于所在州寄造应副。」中书舍人王居正言:「州郡公使造酒,自有定制,昨李纲知潭州,乞于所在州军造酒,既不指定路分,又无所造石数,是潭州得于天下州军不限石数造酒,所以后来折彦质知潭州,朝定指定(今)[令]于潭州寄造朝定:「定」字误,疑当作「廷」。,每月不得过三十石。今席益只降折彦质例降:疑误。。」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臣僚言:「切见已降指挥,诸州公库合支见任官供给,止许支酒,其违者以违制论。臣谓自来州郡每月所支供给,有支见钱,有支本色,或作分数杂支。相承已久,骤然更改,众谓非便,盖缘公库于法不许卖酒侵夺场务课额,一色支酒,则是显然使之违法货卖,如都监则抑配军司,知录则科于行户,仓官则责在专副,为害不一。兼自来公库造酒米全仰民户输纳,官务糯米,多收耗剩,暗行拨入公库使用。今若只令造酒支给,其糯米必增添耗剩,及减刻官务所支升,其余剩钱,必有贪污郡守及管库官盗窃之患。欲望特降指挥,令诸州将所支供给且依旧例,有将见钱与酒作分数支散去处,监司、知、通并依众官分数支给,违者亦以违制论。」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一 公使酒

公使酒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九月,诏诸路知州府每月第给系省酒充公用。其后各有定制:河南、应天、河中、凤翔、江陵、江宁按此条前已见,当衍。。
淳熙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利州西路兵马钤辖厅岁以诸州粪土钱买米六百石造酒,以备燕犒将士。」从本路钤辖向琪请也。
三年八月十二日,诏:「诸路帅臣并统兵官司将造酒将:疑有误。,只得自供食用并馈遗官属,即不得过数酝造,违法出卖,侵耗国课。」从司农少卿点检赡军激赏(从)酒库张维请也。
九月九日,诏:殿前司岁时支散给犒士卒等公使酒,用糯米二千石,令户部出给公据,照验免税。从本司都指挥使王友直请也。既而十一年五月,本司言:「用糯米三千石,乞给据赍执,径由场务照用通政通政:疑有误。。自后每至年终,从本司径申户部,换给公据。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一 榷醋

榷醋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三月,三司言:「韶州酒务所收糟,先许民
间买以造醋,昨因天长军禁止不卖,而诸处积压极多。请依元 出卖,其余羡者,令务内自
醋醅。」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