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张齐贤、李沆表请序位于诸王下,诏以先朝定制,不许。
二年十一月三日,诏自亲王领大都督府、节镇者,勿兼长史。
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以皇子佑为左卫上将军、信国公。时宰相言:故事,皇子出合当封王。帝不许,而有是命。
十九日,楚王元佐为左羽林军上将军。唐德宗朝,六军置统军,秩从二品,左右羽林、龙武、神武是也。十六卫置上将军,与统军同,左右卫、骁卫、武卫、威卫、领军、金吾、监门、千牛卫是也。今楚王当为统军,而以上将军命之;又王前为金吾卫上将军,按仪制,金吾在统军上将军之上。今之改秩,盖有司失于检阅。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夜原稿原有「大中祥符」四字,又用墨点删去,按此实大中祥符八年事,今仍补此四字,以与上文「咸平」相别。,荣王宫火,延燔殿庭。五月三日,制安静武信等军节度使、荣王元俨降授安静军节度使,封端王,宣制于崇政殿门之外。


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帝谓王旦等曰:「先帝每命宰臣、亲王,降制则不御崇德殿视朝,应有故事。其旨以命宰臣、亲王,(视)[示]帝王不专耶示:原作「视」,据《长编》卷七○改。!」是日,以庆行,宰臣、亲王、节度使皆有制加恩,故帝询及于此。
四年六月,宁王元墦等言:「昨奉圣恩,俱膺宠命。以从弟德存身亡,显有服式,迎授之日,合陈音乐,有此未便。又缘诸镇节度各授麻制,望颁朝旨,先令迎授。」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荣王元俨降封端王,宣制于崇政殿门之外。时荣王宫火延燔殿庭故也。
十二月十七日,礼仪院言:「皇子寿春郡王告 ,望令中书进呈,别择良日,合门使押引诣内东门进纳,宫中给赐。」诏令合门使就内东门,依降麻官告例赐。
二十四日,合门言:「仪制,宣赐亲王告敕,合门使称『有 』,再拜口宣讫,搢笏跪授。侯箱过侯箱过:疑有误。,俛伏,兴,再拜,搢笏舞蹈,三拜,退。将来宣赐寿春郡王告 ,称『有 』,再拜口宣,应喏跪授后,拟只再拜,随拜万岁,退。」诏可。
天禧二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楚王加恩,自来不遣使赐批诏,望依例进(内)[纳]。寿春郡王加恩,合有迎授恩命。」诏罢迎授之礼,其告 如八年例,于内东门赐王。余如所请。」旌节令周怀政就元符观内安置。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三月十九日,皇弟东平郡王颢言:「蒙恩授两镇节度

使,进封昌王,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窃以临轩册命之礼,国朝以来,虽元功德之臣未尝敢有当之者,伏望收寝册命。」从之。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日,诏曰:「泾王元俨,朕之叔父,而先朝亲礼之甚厚,其令中书门下别定对接之仪,及诸皇亲,亦议优加恩命。」礼仪院言:「后汉东平王苍,光武子也。章帝即位,恩礼踰于前世,诏沛、济南、东平、中山四王,赞拜皆勿名。又按,晋武陵王晞,元帝子,康帝即位,赞拜不名。今参详泾王,欲望朝会及起居并依故事,赐赞拜不名。如皇帝见泾王于内中,即依先帝见大长公主之仪。诸皇亲并准诏优与加恩。」
仁宗明道二年九月十六日,诸王子孙各乞赠其父为皇太子,诏翰林学士冯元、端明殿学

士宋绶详定,而元等言:「周王元佑,陛下长兄,宜追册为皇太子。太祖二王、太宗五王,追恤之典,理难均及,止可徙封加镇兼官而已。」从之。十月二十三日,追赠周王元佑为皇太子,诏翰林学士冯元等考详旧典。元等言:「王旧无宫府,其告策请藏宗正寺属籍堂,而遣使焚黄于永安县坟次。」从之。
宝元二年十月九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言:「悼献太子名上一字犯圣祖讳,请止书曰佑。」从之。
康定元年五月十二日,枢密院言:「皇子八月十五日生,请依郡王使相例,赐袭衣、彩帛百匹、金器百两、马二疋、金镀银鞍勒一副。」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命端明殿学士李淑修撰寿国公府表章文字。
庆历元年五月十七日,诏以皇故长子始生而不育,将葬,赐名昉,赠太傅,追封褒王,谥曰怀靖。
八月八日,诏以皇第三子生,遣官奏告宗庙。
三年五月二十日,复给荆王元俨所上公使钱。元俨领荆、扬二镇,岁凡给缗钱二万五千。是时西鄙用兵,宗室自刺史以上各进纳本州岛公使钱之半以助边费,帝以元俨叔父之尊,不欲裁损,至是复全给之。
嘉佑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太常礼院议立周王佑之后。礼官言:王薨在下殇之年,未有为父之道,于礼不当立后。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赐皇子颢公使钱二千贯,頵一千五百贯。
二年五月十七日,权御史

中丞贾黯请自今皇子及宗室卑属除检校三师官者,随其迁序,改授三公。诏两制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言:「按《官仪》,自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国朝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