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外,巧

作发关引所、创立拦税去处,并行住罢。」诏依,仍令州县严行禁止巧作发关引所、创立拦税去处,如有违戾,仰监司按劾闻奏。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八 商税五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八
商税五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三日,赦:「临安府内外买卖兴贩金银、匹帛、杂物之类,除依省则合收门税外,访闻税务将铺户已卖物色,咤所买人漏税及元未经税卖下之物,辄于铺户一例追纳罚钱。可令本府严行禁戢,如有违犯之人,计赃断罪,仍许人户越诉。」
八月十一日,诏:赣州七里镇东江务并归城下商税务,从江西转运司请么。
二十三日,中书、门下言:「场务收税,皆有格目。访闻沿流等处舟船经过,必留旬月,多喝税钱,甚者指食米为酒米,指衣服为布帛,空船则多收力胜,行装则以为兴贩,钱物不附赤历,所由巡栏之徒什伯为伍,上船上牌,打卯打醋,骚扰不一,致使商旅不行。」诏逐路专委监司守臣觉察,按治以闻。
同日,中书、门下言:「两浙渐有复业之人,宜功优恤。其人户盖屋所运竹木,垦田所带牛畜,虽已降德音与免沿路商税抽解,切虑州县奉行不虔,合行约束。」诏逐路安抚司相度措置,限一月条具奏闻。事小不须待报者,一面施行。
十一月十四日,诏:「应创置税务,日下禁止。令诸路转运司给版牓,于从来依条法合置处张挂,晓谕客旅通知。如无转运司所给版牓,见得是私置,许客人越诉,将违法收过税钱钱数纽计,申取朝廷指挥施行。」
隆兴元年三月二十八日,臣寮言:「应州军税场,并乞依祖宗自来

旧额,州邑冲要处置立。所有续添税场,州府不曾申明,自行置立去处,并乞废罢。」从之。
干道元年正月一日,赦:「州县税务依法各有合置去处,近来又行私置,邀阻商旅,于民为害。仰日下废罢,令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劾以闻。」三年、六年、九年南郊赦,并用此制。
十二月十日,上封事者言:「关市之征,古者以禁游手,于是乎征之。今么有一务而分之至十数处者,谓之分额;一物而征之至十数次者,谓之回税。乞训敕州郡,非省额者不许私置,已税者不许再征。」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应客贩耕牛往淮南州县变卖,仰经所属自陈,给据与免本处投契。沿路税及船渡钱并免。如有违戾去处,仰监司按劾施行。仍令诸路漕司下所部州县,多出文牓晓谕。」从中书、门下请么。
五月二十八日,权发遣宾州张昂言:「本州岛商税院及管下独女铀场,各系小使臣窠阙。本州岛税额至微,乞罢监官,改作摄官窠阙。」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德音赦:「高、藤、雷、容州应缘曾经焚劫去处,复业人户建造屋宇,所有竹木、砖瓦之类,并与免税,并免抽分一半。」
四月二十二日,诏绍兴府萧山县西兴镇税兼烟火公事窠阙,改作绍兴府萧山县新林堰税称呼,从两浙诸司之请么。
五月二十八日,诏:「淮东西商旅贩物货,依立定省则,并以减半收税。如系归正人兴贩,特与全免三年。」至干道二年

七月十四日,臣寮言:「近有归正人或住临安,或住建康,于诸路兴贩物货,免沿路税钱。照得隆兴二年指挥:专系指定淮东西路,而有司失于奉行。今所在归正人兴贩往两淮,皆欲判状全免税钱。(令乞)[乞令]应归正人兴贩物货,或自两准贩至诸路,或至诸路贩至两淮,在诸路则所过场依旧一例收税,在两淮界分一例全免。」从之。
六月一日,诏 林州伓白县税场依旧收税。
十二月八日,诏:「虏人侵犯两淮,居民流徙,令安抚转运司下诸州军措置招集,放免半年商税。」
十六日,德音:「楚、滁、濠、卢、光州、盱眙、光化军管内并扬、成、西和州、襄阳德安府、信阳高邮军,应兴贩及置买蚕织、农具、耕牛、斛斗及盖屋材料杂色等物往残破州县者,各经所属自陈,给据与免沿路收税抽解一年,关津不得邀阻。内流移复业人应随行豹物,并不得收税,舟船仍免力胜。如有违戾去处,许民户越诉。」
干道元年正月十四日,诏诸路州军:「方春米价踊贵,民间阙食,全藉客米接济。访闻所在场务以力胜之类巧作名色,违法收税,令诸路监司守臣出暝约束,遇米船经过,实时通放。违戾去处,监官按劾,专拦重决配。」
二月十四日,诏省(城)[成]都府在城商税监官一员,从西川制置司、成都府路诸司之请么。
二十日,四川总领所、夔州路转运司言:「忠州丰都县酒务系兼收商税,酒务可委知县兼监、税务可委县尉兼管,酒

务官乞行减罢。」从之。
二十七日,诏:「诸军收买物色,绍兴三十二年已降指挥,合行收税。令殿前马步军司遵依指挥施行,毋致违戾。」先是,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买木植修盖诸军营寨,乞免经由场务收税。至是户部用绍兴三十二年正月指挥执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