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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诸处申到文字及人户词诉等事,令本路措置结绝。其未经界去处,限一月委转运司并守臣依平江府已行事理施行。今乞令转运司并守臣恪意措置,须管革去逐件情弊,使田产税赋着寔依限一切了办。如州县尚敢迁延,出违日限,从本路申奏,乞赐放罢。若转运司容纵不切督责,亦乞黜责施行。其每路差本路干办公事官二员及覆寔官,限指挥到日并罢。并经界所干办公事四员,别无职事,亦乞限十日结绝罢任。」从之。
十三日,诏:「琼州、禹安、昌化、吉阳军昨令经界所与免经界,缘海外土产瘠薄,应租税仰逐州军并依旧额。」
二十五日,户部言:「勘会本(路)[部]侍郎李椿年已罢,缘措置经界所日,有诸处申到文字及人户词诉等事,欲望朝廷详酌指挥施行。」诏令户部措置结绝,未经界去处,限一月,委转运司并守臣依仿平江府已行事理施行。
三月二十一日,诏曰:「昨李椿年乞行经界,初欲去民十害,遂从其请,今闻寝失本意。可令户部、逐路选委监司一员专一看详专:《建炎要录》卷一六一作「逐」。,应便于民者,依已经界施行;其乖谬返为民害事目,并日下改正,具申省部,日后以当否取旨黜陟。」
二十七日,户部言:「诸路州县近咤经界,将额管苒税均于未开垦荒闲田上一例起催,虚增苒税,更不出给由子,便用长引监催,致人户无从供输,往往逃移失业,其害不小小:原书地脚注云:「小一作细」。按本书食货七○之一三二亦作「细」。。今欲委诸路转运司下州县,日下先次住催。仍取见诣寔供

申,即遵依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七月十五日,权发遣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娉汝翼言:「本路泉、漳、汀三州所管属县,近经草寇作过,民多逃移。逐县被受经界指挥,责办严峻。虽号打量均税了毕,并不尽不寔。欲乞将不以已、未打量均税,一切权行住罢。候盗贼宁息、人民归业日,申取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三日,前权知资州杨师锡言:「乞诫谕逐路元委监司,令责自逐州守臣恪意遵奉,躬亲照应逐县逐都已造到图帐、已均了税数,一一核寔,先次除去为害事目外,须将贫下户最低土色合减税数均在侵耕冒佃豪强等人户下,无令依前侥幸。若下户尚有合诉事理,见得寔有未均去处,亦须不惮烦冗,便与去着,自可将逐乡蹙零就整之数用与补填。必要依今来诏旨日下改正,具申省部,听候间遣御史察访。如是,则前日经界打量不为虚文则:原无,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三二补。,后来所毕帐籍可凭用矣。」诏令逐州县遵依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手诏施行。
二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前权发遣临江军王伯淮言:「临江军倚郭清江县,有苒税钱四十余贯苒: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六二补。,苒米四百余石,人烟田产并在筠州高安县新丰乡第一、第二等户,其税苒却坐落在本县修德乡。上项苒税在经界法谓之窵佃,在乡村谓之功套,未经界之前,尚可追理,经界既定经:原无,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三二及《建炎要录》卷一六二补。,两县各随产承认元额税苒,本军不绝人户陈诉,虽累行关移,乞随产坐落,而高安不即承受。又两县一

时结局,清江不免有无田之税,高安却有无税之田。谨按国朝淳化癸巳岁诏:建临江军,取筠州之潇滩镇为清江县,割高安之建安、修德两乡以隶。盖当时新丰与修德地界相接,以故税苒有交乡窵佃之弊佃:原作「田」,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三二改。。乞行下本路,专委监司差清强官体究诣寔,改正施行。」诏专委本路转运判官卢奎措置。
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书:「勘会昨降诏旨:逐路经界将返为民害事目,专委监司一员看详改正。间有民户陈诉未便事节,迁延之么,民被其害。仰逐路所委官遵依诏旨,恪意奉行,务在便民。」
二十六年七月十二日,尚书省言:「昨来经界据人户陈论,打量亩步、土色高下、均税不当。虽有指挥,许经官陈诉,限半年结绝,今已过限。」诏更予展半年,许人户诣州县陈诉。委守令验实,将元打量定验轻重不当、返为民害事申漕司审寔,依公改正讫,逐旋以闻。务在税赋均平,豪富之家不得幸免,贫民下户不至偏重。如乡司人吏咤而乞觅骚扰,并依重禄法断配。守臣、监司常切举察。
二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户部言:「诸路州军昨咤将经界点检出僧道违法田产,若依已降指挥,用契价钱收买买:原作「贾」,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三三改。,已拨充养士了当者,更不追改。如今见在官词诉未曾理断,或官司未曾支给元契价钱,即合照应见行条法拘没入官。所有绍兴十九年三月十二日指挥,更不施行。」从之卷末原批:「经界始绍兴十二年,讫二十八年。缺绍熙一条,嘉定二条,应补抄。」。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七 水利上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七
水利上
《食货志》:宋太宗皇帝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及临济令黄懋请于河北诸州置水利田,兴堰六百里,置斗门灌溉。详见屯田门。
太宗至道元年正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