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多因草少,致成瘦弱。遂乞预于七月散差使臣于棚侧近刈白草堆积,准备秣饲,颇甚利济。数内有刈到万数不少或全不及分数者,令具等第闻奏。帝曰:「可第为三等:上者与家便差遣,中与依例差使,末等降近下监当。」
二十五日,知河南府言请增市刍粮,以广储备。 收司因言洛阳监秣五千匹,岁费颇重,只令裁减二千。帝曰:「大都马数及十万可止。」宰臣王旦曰:「若听民间任便畜养,官有所须,即以本直市之,犹外也。况所费刍秣,皆出两税,少损马粟,用资军储,亦当世之切务也。」
二十九日,诏云武骑已下马颇低小,自今各与增起一等。
七月,诏 牧司坊监兵士盗杀官马三匹已下,并决配沙门岛,仍着为定式。先是,有郑州原武监兵士李凝、刘乂盗马一匹亡走河阴,复杀其马以鬻钱。既捕获,鞠之得实,决隶海岛,因有是诏。
十一月,代州钤辖韩守英等言:「勾当丰州蕃汉公事王文玉状:当州进奏鞍马藏才蕃部元在黄河北异山前后住坐,去州约五百里,皆从赵德明北界过往,并无人烟,兼于德明榷场内,每匹纳买路绢一疋、大茶十斤。以此艰难,近少有至者。窃缘藏才一路,地接子河汊,所产鞍马,格式不大,骨体甚良。若官中以天武马为格拣选入券,即多不及等样,况降致 书,令差人入深蕃勾招,其藏才最居远地。今若令于府州拣选入券,则又所属州府不同,虑恐阻隔蕃部,不来进奉。欲乞差兽医一人至当州看验鞍马,依旧例于当州抄札入券,委得用心当面拣选本产鞍马。欲依所请施行,所有兽医人,仍乞于麟州飞骑指挥内轮差一人往彼,逐年替换。」从之。
七年三月, 收制置使言:「乞自今令教骏兵士 擎马 杌子,每日随至殿门外,别差骑马小底三人将带入殿内。候驾起,即于殿门外却交与教骏兵士,随马祇应。」从之。
五月, 牧制置使言:「近点检 牧司帐管三岁、四岁、五岁已上杂大马二万匹已来,多失调习,致生恶,乘骑不得。已擘画创置单镇监,并展源武、淳泽监地养放。于七月一日,差人先拣取二千二百匹上京,分与两院坊监,骑习惯熟,即送单镇、原武、淳泽等监养放。其余逐旋依此,于外监勾取上京调习,送赴逐监。」从之。
六月十二日,诏军头司今后应权管回忠佐带到马,并令送纳。
二十三日, 牧制置使司言:「奉旨,于七月一日勾取外监三岁、四岁已上杂配军大马。每(蕃)[番]作二千余匹,上京赴天驷监骑习。乞差内臣一人往鞍辔库点检见在或制造第一鞍辔三百副,付骑马直指挥使蔡兴,令分擘与四监,应副骑习鞍马。所有骑习马节级、兵士,乞依淳泽、单镇监例,每月请受外,更特支钱二百文、减月粮五斗,却日支口食二胜。」从之。
九年三月,诏禁臣寮私于沿边州军买马。必有所须,皆先禀朝旨。
九月,诏:「自今唐龙镇进卖鞍马,令河东转运司指挥唐龙镇、火山军更不得点检印记,并令牵送岢岚军。候到,子细拣堪配军马,依例印记入券,上京进卖。内些小饥瘦堪 举者,亦与印记,上京进卖。即不得将不堪马入券,及妄有拣退好马,致蕃部别有词说。」
十一月,枢密院言:「 牧司押马殿侍条贯,不分地里远近及押过匹数,一例酬奖。乞自今须三年内押过马六百匹已上,往来及万里,如抛死、病患、寄留、减臕饥瘦,总计三厘并三厘以上,并与三班差使;其三厘以上至五厘,押马五百匹已上,更不理往来地里,即与指使差遣。若五厘以上不及者,并不理押过匹数地里,特给赏钱十千。」从之。
天禧元年八月十八日, 牧制置使请以十三岁已上配军马估直出卖。从之。
二十七日,帝谓宰臣等曰:「如闻诸处牧地,近缘蝗旱乏草。昨经大雨,皆复生,不妨蓄牧。」向敏中因曰:「所议减省马,若止令市十三岁已上者,必虑其数无多耳。况今国家马数倍多,望广令出卖。」王钦若曰:「若将所市蕃部马出卖,即 议便谓有损武备。」帝曰:「可更酌其利害以闻。」
十一月,敏中又言:「近岁边陲彻警,兵革顿销。然诸军战马尚未减数,颇烦经费。望加裁损。」帝曰:「已令内中精选止留近上等第马,其余令民间货卖,定价闻奏。」
十一月,(诏)估马司言:「所(牧)[收]臣寮谢恩并节序进奉鞍马,多是有齿岁及病患小弱,不堪配军支使,虚费刍秣者。乞自今每进奉马,须将壮嫩无病堪配军支使者充,并下估马司收纳,(时)[待]监勒兽医人子细看验讫,送左右骐骥院收管,不得纵容启幸。」
三年七月,诏入契丹、夏州使自今所得马,令雄、延州差使臣部送赴京,具毛齿羸瘠之状以闻。
四年闰十二月,诏:「在京院务坊监节级、槽头、刷刨、长行并诸色公人等:偷拔马尾一两至二两,决臀杖十七;三两至四两,臀仗十八。仍于本所榜枷,令众二日。五两已上者,臀杖二十,决讫,奏配远处重役。如只于一匹上取到,即据所犯两数,依立定刑名施行。若是众马上取到,与倍两数断遣。」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牧司言:「鄜延路有承受使臣二人,欲乞令兼管句起发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