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九百三人。
十四年正月一日,广东提刑管鉴、知韶州郑公弼、摧锋军统制关璇言:按拍到摧锋军合格一十一人。
十八日,兴州驻札都统制吴挺、总领冯宪、逐州军知州杨缉、统制官秦世辅等言:「按拍到兴州等处屯驻军合格共二千一百一十四人。
二月二十七日,金州都统制田世卿、权知金州秦嵩言:按拍过本州岛屯驻诸军合格二百五十七人。
五月二十六〔日〕,兴元府都统制彭杲、总领马宪、逐州军知州阎苍舒、统制张诜等言:「按拍到兴元府等处屯驻诸军合格一千六百八十四人,并依已降指挥推赏施行。」
二十一日,诏:

「射射铁帘令下未久,殿步诸军应格者多,已令等第推赏。郭〔钧〕、梁师雄训齐有素,可特与转行一官。」
五月十三日,诏兴州驻札御前踏白军统制刘大年赐钱二百贯。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二十四日,诏建康府驻札御前中军统制刘忠特转两官,左军正将赵 特转一官,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钧升差得人,可转行遥郡一官。以郭钧津发到刘忠等赴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同日,诏:「镇江府驻札御前武锋军统制严先驭军有方,武艺精熟,特转一官;前军统领刘震、右军准备将党松,特支犒设银五十两。」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续宋会要】
此行前原文前又重出「军赏」标题,今删。

〔淳熙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诏池州驻札御前右军统制刘定转一官,中军正将孔居仁减三年磨勘。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天头原批:「以枢密院至故也,上系小注。。
七月九日,诏鄂州右军统领王钦减三年磨勘,支犒赏银三十两;前军副将梁执中支银五十两。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天头原批:「以字至也字,止亦系小注,下类此皆同。。
八月十七日,诏金州中军统制李言特转一官,仍支犒设银五十两。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九月二十八日,诏知太平州张子颜减三年磨勘。以江东安抚司言所管禁军事艺精熟故也。
十月十七日,诏兴州都统司选锋军统领李爽减三年磨勘,支犒设银五十两。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一月七日,诏马军行司右军统领冯世显特转一官,仍支犒设银三十两。以枢密院拍试合格故也。
九日,诏建康府驻札御前左军统领郭师彦特转两官,支犒设钱五百贯,兴州驻札御前后军统领米忠庆特转两官,差充殿前司护圣步军统领。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五日,诏兴州驻札御前踏白军统制刘大年特转一官。以生擒黎州土丁张伯祥等推赏故也。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江陵府驻札御前后军统制赵晟特转一官。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十四年四月八日,诏金州驻札御前军统领田宽特转一官,支钱二百贯。以

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二十四日,诏兴元府驻札御前中军第一将准备将周仲义减二年磨勘。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九月十七日,枢密院进呈承旨司拍试到鄂州统制官田 等武艺,上同田 、□赋上同:疑是「上曰」。「赋」上一字笔画不明,似是「颖」,亦可疑。,点到审察,武艺俱高,可转一官,更减三年磨勘;郭(呆)[杲]升差得人,特于遥郡上转行一官。
十月四日,枢密院进呈建康都统制郭钧奏到高强弓弩手王兴等事艺,上曰:「郭钧留意训练军兵,逐人带甲射硬弓弩各一百只箭,斗力如此,是亦难得,可令承旨司拍试,与补官资,以示激劝。」
二十三日,承旨司言:「拍试建康统制郭钧选择到弓弩高强子弟弓箭手王兴等二十人,弓(拏)[弩]斗力箭数并各合格。」诏王兴等各特补一资,更支钱二十贯;部押副将冯世显支钱五十贯;郭钧训练有方,士卒精锐,可特与转一官。既而郭钧言:「本司副都统制阎仲职虽正副,事实同寅,乞将阎仲特赐推恩。」诏:「阎仲特减三年磨勘,统制官每员支破五百贯,统领官每员支钱三百贯。余依。」
十二月四日,诏左卫将军赵济特与带遥郡刺史。以前任镇江府御前游奕军统制日射中铁垛帘,特转一官。缘碍止法自陈,故有是命。
十五年五月十三日,诏赵汝谊、阎仲、将官〔宫〕旺等五百四十七人带两重甲射一石三斗力并一石二斗力弓,各射箭一百只,同共按拍,将合格人每名支犒设钱五贯。〔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

钧言:「建康诸军马军精锐甚多,于内按拍到宫旺等有此武艺,乞下所属拍试,庶几有以甄别」故也。
七月二十一日,诏建康诸军事艺高强弓弩手刘信等二十人,各特补两资,支钱二十贯。以枢密院审察拍试合格故也。
八月十三日,诏:「诸军弓箭手八斗力能升一石力射箭三十只,犒赏钱五贯;九斗力能升一石力射箭三十只,犒赏钱五贯;弩手两石五斗力能升三石力射箭三十只,犒赏钱五贯;两石七斗力能升三石力、两石八斗力能升三石一斗力射箭三十只,各犒赏钱三贯。」从侍卫步军都虞候梁师雄之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