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郡王、雄武军节度使、河南蕃兵都总管,于熙州安泊,支破请受。兄没后,臣蒙朝廷授武功大夫,因功转封陇右郡王。昨来金贼侵犯熙河,蕃汉官尽降,臣弃离部族田宅,驱携老小前来川中,蒙宣抚司将臣请受尽行(细)[纽]折川钱。念臣纳土归朝,全家失所,乞将臣请受依故兄例送下宣抚司放行。」诏令宣抚司依条勘给,不得纽折,务要优恤,无令失所。
五年正月十二日,知枢密院事张俊

言:「汉儿千户赵期等率众归(赵)[朝],显属忠义。兼数内投拜人李明累差硬探事,皆信实,委有劳 。乞千户赵期、李明各补承信郎,百人长陈景、禹之佑各补下班祗应。」从之。
十五日,内降淮南路德音:「应投降女真、汉儿、渤海、奚家头领甲军,除已等第补转官资外,其生擒万户长以下,已行宽贷,亦与支破请给。仰诸军并加存恤存恤:原作「生恤」,据《建炎要录》卷八四改。,以称朝廷爱惜南北生灵之意。」
二十三日,张浚奏:「解到投降汉儿头首万户程师回元系安州团练使、知辽州,管押山西路汉军都统万户张建寿元系银青荣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武骑尉、溟州刺史、知解州张(议)[仪]元系银青荣禄大夫、兼监察御史,洛苑使张忠茶元系银青荣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礼宾使王从元系银青荣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率副。」诏程师回补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张建寿补武翼大夫、贵州刺史,张仪补武功郎、兼合门宣赞舍人,张忠茶补武德郎,王从补武显郎,并令所属日下给降告命,并料钱文历。
五月六日,陇右郡王赵怀恩奏:「乞依兄安化郡王赵怀德例,别带一职,或乞依前带旧官恩州观察使。」诏怀德可特除正任观察使,余依旧。
七月四日,诏诸州并诸军将:「应归朝、归明官,依时支破请给,无致失所。或有诸州得替流寓无差遣之人,仰守臣相度,先次权与合入差遣。抄录出身以来付身,具职名申枢密院差注。如有能通兵机及武艺出

众之人,具名闻奏。其见在诸军并今后遇到军及三年无过犯未有差遣人,亦仰具(申名)[名申]枢密院,余依绍兴四年六月已降指挥。又寄居归明、归朝养济人,依时支给合破钱米,无令失所。内再娶妻口之人,亦仰支破钱来,即不得过元计口数。」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成都府路制置司乞收管赵怀恩事。已见蕃(西)[夷]下。
五月十三日,户部侍郎王俣言:「归朝、归明白身 用无差使并身故之家,老小无依倚人,依节次指挥,每家不得过五口,每州不得过十户。大人每月支钱八伯文、米八,十三岁已下减半。近承枢密院札子,故广南西路归明人蒙世两男文仲,乞改拨广德军或湖州养济。其元降指挥止为养济北界归明、归朝之家,申明行下。切缘未降指挥,已前不曾分别北界,并广南、荆湖南北等处归朝、归明身故之家老小,并依(乞)[已]降节次指挥,一 支给钱米了当。续降止合养济北界归朝、归明之家指挥,遵守施行外,深虑其余远来归朝、归明,别无支破钱米之家,无以为生,未应朝廷存养之意,乞依节次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八日,枢密院言:「北界归朝、归明官添差差遣,已降指挥,每州不得过六员。今来诸官司往往却将西界及蛮傜人通行差注,委是阙少。」诏北界归朝、归明每州不得过六员,余依已降指挥。其西界并蛮傜人,每州不得过二员。
十一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陇右郡王赵怀恩已

降指挥,都总领河南诸兵。缘前件差遣之任,未得其将带老幼,见在成都府居住,理宜存恤。」诏令四川安抚制置使司每月支供给钱一百贯。
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川陕宣抚使言:「吴璘申:旧来所管西蕃部族不少,后各逃避山谷,及有迫胁从伪之人。今说谕招诱到二十八族近上首领赵继忠等,蒙前陕州宣抚司恭依便宜,补授官资,并未曾承受朝廷告命。」诏蕃官修武郎赵继忠可特授武翼郎、兼合门宣赞舍人,其余特与补授官资各有差。
八年二月九日,吏部言:「武翼郎李彦隆系归明人,节次立功显著,乞换给付身。」诏依已行事理,与转三官,特授抚德郎。
三月十六日,兵部言:「吴玠申:武经郎屈立讹元系蕃弓箭手,因功补授前件名目,乞改作汉官王超姓名,出给付身。本部即无似此条法。」诏特依。
四月二十日,枢密院言:「检会绍兴五年七月内指挥,应北界归朝、归明官见任诸军并今后遇到军及三年无过犯未有差遣人,具名申枢密院,余依绍兴四年六月已降指挥。」若有过犯,终身不许添差差遣。缘其间已有经甄(钗)[叙]及累该恩赦见在军出战之人,若不别行措置,无(人)[以]优恤远人。乞除犯赃罪徒以上人外,如曾犯赃罪杖以下、私罪流以上,在军更展五年;曾(法)[犯]私罪杖、公罪徒以下,更展四年;曾犯私罪笞、公罪杖以下,展三年。内曾经战功转官,每一官理当一年。如曾降官,并须依

旧复元官了,具名申枢密院。」从之。
九年九月五日,刘光世越典起复按此文有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