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赴扬州、杭州、江宁府权驻泊。河北兵籍比诸路为多,其沿边者悉仰给三司,言事者屡请损其数。比因拨并畸零而立额,止于禁兵七万。京东土地沃饶,租赋

有余,于是又增置武卫军,严其训练之法,数年皆为精兵。至是分隶河北四路,物议称便。京东除已将武卫等隶河北路屯戍外,见管军马四十三指挥,又以东南兵籍寡少,议者多以盗贼为言,故遣戍焉。
八月十三日,诏陕西诸路经略使,夏国已差人进誓表,可相度减将下及州军城寨屯泊东兵。
十月二十三日,诏京西路就粮禁军番上永兴军路屯戍,二年一替;京东路〔就〕粮禁军番上河北路屯戍。『HT 』XXL』旧制:在京诸军衮同差遣。上以两路去河北、陕西地里便近,人情谙习,故先命京东武卫等六十指挥专戍河北,又以京西武骑等二十六指挥戍陕西,仍隶逐路都总管司统辖。分番迭上,人无远戍之劳,率以为便。
二十九日,诏河东路屯泊兵士减十指挥归营,更不差人替。仍令本路相度,更于外抽减就粮兵士归营。时西事已平,又河外自庆历事宜之后,部族末完,非西贼寇掠之地,故命省兵,以惜财费。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河东就粮马军四十七指挥,自今轮差七指挥赴鄜延路都总管司,抽减屯泊马军内十指挥归营。
十一月十一日,熙河路都总管司言:「乞将秦凤路宣武等指挥赴本路,权替土兵歇泊。」从之。
七年八月二十六日,诏河北上番京东武卫等兵士,并抽归营歇泊,以省边储。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权发遣庆州范纯仁、权同判武学刘奉世,看详鄜延路分将文字,当如何措置以闻。其后纯仁等言:「相度,将本路第一将驻庆州,第二将环州,第三将大顺城,第四将淮安镇,第五将业乐镇,第六将木波镇,第七将永和寨,第

八将邠州。各统领就粮屯驻、驻泊,并下番正军、强人、汉蕃弓箭手兵马。」从之。
八年二月十三日,诏移河东屯戍兵马五千归营,以其余粮赈济饥民。具次第以闻。
十二月十三日,诏令鄜延、环庆、泾源、秦凤路经略司与本(司)[路]转运司相度,如沿边钱粮阙乏,即将上番就粮兵量减归营。先是,中旨:「永兴、秦凤等连岁灾伤,边鄙无事,可议减屯泊等。」故有是诏。
九年十一月一日,枢密院言熙河驻泊兵岁满,今差当以在京虎翼等指挥代之。上批:「卫兵已少,若于京师取足,必恐日益朘减。可令在京步兵止差十二指挥:神勇、宣武、广勇各一指挥,虎翼九指挥。」
元丰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诏:「诸州驻泊军马,知州与驻泊兵官同管;屯驻就粮本城军马,知州、通判与本州岛兵官同管。其五路都总管司所在旧分将分管辖者,即通判与本州岛兵官更不管辖。」以夔州路转运司申明旧制故也。
五年正月十八日,诏:「诸路戍兵逾期久未更代,虑人情思归,应守戍之人,展一年为替限。」
四月十七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经制司欲以熙河州战兵对替兰州疲病不胜甲将士。缘本管兵不多多:原作「少」,据《长编》卷三二五改。,乞自朝廷应副。」诏发在京拱圣、骁骑、云骑、武骑各一指挥,殿前、步军司虎翼各五指挥。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提点广南西路刑狱彭次云言:「邕州外镇寨水土恶弱,乞量留兵更戍。其余尽用峒丁,于管下诸州以季月轮差,给禁军钱粮。」诏许彦先、刘何相度。

后彦先等奏:「若尽以峒丁代正兵防守,妨其力农,经久非便。请计戍兵三分,以一分用峒丁代之,季轮二千人赴邕州肄习武事肄:原作「隶」,据本书兵四之三五改。。」从之。
七年正月十八日,诏河东、鄜延、环庆、泾原路经略司,如无大段贼马啸聚,可遣边兵分屯,免虚食贵价粮草。
二月十一日,秦凤路经略司言对境尚有贼马,未敢放汉蕃诸军。诏:「诸州无寇,已散遣兵马。委经略司详度,如虏不大入寇,即以次放散。」李宪言:「本路上下番土兵,自军兴以来未尝下,近乞归营补洗。」诏:「昨新发往永兴军驻泊将兵,可权差半将往代下番人。」
十一月十九日,枢密院言:「西贼近(冠)[寇]熙河、泾原,势已败北,深冬苦寒,必不能大举。泾原、秦凤防秋军马并在极边,坐耗刍粟,欲委经略司审度,抽兵各归近里。」从之。以陕西转运司言贼退,乞减边兵也。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枢密院奏应诸州县窠坐禁军日分其半赴教,窠坐者月替,州界巡检半年年:原作「生」,据《长编》卷三七五改。,县镇等守御季替,遇出戍并当日差人替换归营。
六月十四日,右谏议大夫孙觉言:「将兵之禁,宜可少解,而责之所在,守臣与州郡兵官可乘此时令,所在广行召募,稍补前日之额,循祖宗之法,使屯驻三边及川、广、福建诸道州军,往来道路,足以服习劳苦,南北番屯,足以均其劳佚。」诏:「陕西、河东、广南将兵,不轮戍屯它路,河北轮近里一将赴河东,府界诸路逐将与不隶将兵,并更互差拨出戍别

路。赴三路者差全将或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