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紬、龟钿、犀甲来贡,亦溪峒之首也。二年,诚州杨政岩卒,其子衙内指挥使通王盈表请命,诏以为诚州刺史。是年,诏荆湖诸州不得擅遣衙吏及禁僧道、举人摄官等辄入溪峒。
是冬,荆湖转运使言:富州向万通杀皮师胜父子七人,取五藏及首以祀魔鬼。朝廷以其远俗,特令勿问。
三年,晃州刺史田汉权、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来贡。《会要》:四年闰十月,诏富州刺史、检校左仆射向通汉特授检校司空。
至道二年,上亲祀南郊,富州刺史向通汉上言:「圣人

郊祀,恩浃天壤。臣虽僻处遐荒,洗心事上,伏望陛下察臣勤王之诚,因兹郊礼,特加真命。」诏加通汉检校司徒,进封河内郡侯。《会要》:开国侯,加食邑五百户。参知政事寇准上言:「通汉已尝真命,今此奏述全以罔冒。」真宗曰:「徼外蛮夷,能慕风化,宜且从所请。向去制置可也。」八月,通汉又言:「父、母、妻、姑及弟、妇今遇郊礼,(迄)[乞]行封赠。」诏惟父、母、妻循例授之。
咸平元年,通汉又言:请定租赋。真宗以荒服不征,弗之许。《会要》:诏曰:「汝远遵朝阙,继上封章。欲于陬落之田,复位赋舆之数。虽忠勤之备 ,谅播种之异宜。前典甚明,难遵什一。乃诚可尚,有烦再三。当体绥怀,更加安抚。所请宜不允。」通汉累表请定税,帝以荒服不征,且虑奸谋扰叛,故拒之。

二年闰三月二年:原脱,据《宋史》卷四九三补。,以下溪州刺史彭允殊为右千牛卫将军致仕,以其侄文勇为刺史。《会要》:允殊老疾陈乞,荆湖转运使张素上言,而有是命。
三年,高州刺史田彦伊遣子贡方物及输兵器。
四年,其酋向君猛又遣弟君泰来朝。上溪州刺史彭文庆来贡水银、黄蜡。

五年正月,天赐州蛮向永丰等二十九人来朝。夔州路转运使丁谓言:「溪蛮入粟实缘边砦栅,顿息施、万诸州馈饷之弊。」《会要》:十月,丁谓言:「施州蛮人向者侵扰边鄙,委逐族首领会兵讨除,已获宁静。自后于州南界要害处建寨栅,益戍兵,兼与置屯田赡给,不烦辇运。其招到先叛去者蛮人头首谭仲通等三十余人,乞补职名。」帝曰:「蛮人亦不可姑息太过,当谕转运使给帖补充寨将。比来溪峒蛮人每有归投,及杀贼得功押来赴阙,皆过乞恩泽,不惟遐远空成往复,至于道路颇有害民,无厌请求,虚有縻费。可谕谓自今蛮人委实得功,只在彼量加支赐。若改补职名,即条奏以闻,不须发来赴阙。」帝常遣使问谓如何去蛮人久远之患,谓言:「若所委之官不邀功伐,不妄生事,常以安静为胜,一依前后诏条抚理制置,即蛮人不敢久远为非。」帝曰:「边境不宁,多因首臣生事。国家条制甚明,苟奉而行之,必无事矣。」六年二月,丁谓言:「黔州南蛮族颇有善马南:原作「高」,据《长编》卷五四改。,请致馆设,给缗帛给:原脱,据《长编》卷五四补。,每岁收市。」从之。四月,诏禁蛮人市牛入溪峒。
六年四月,丁谓等言:高州义军务头角田承进等擒生

蛮六百六十余人,夺所略汉口四百余人。
《会要》:又诏谓规画久远,蛮人不知为非。谓言:「若委得其官不邀功,不生事,以安静为胜,乃可。」五月,荆湖转运使王贽上言:「近溪峒田先以蛮人侵扰,禁其垦殖。今边境安静,民复耕莳,已遣官检拔置籍,请令依旧输租。」诏蠲常赋之半。天头原批:「此注在"民得耕种"句下。」。

七月,南高州义军指挥使田彦强、防虞指挥使田承海来贡。施州叛蛮谭仲通等三十余人来归。《会要》:诏悉补寨将,仍诏自今蛮人杀贼有功,就加赐赉,合补职者,具名以闻,勿须部送赴阙。
景德元年,高州五姓义军指挥使田文鄯来贡。
《会要》:二年正月十二日,峡路都监侯延赏上言:「施、黔州等溪峒七百余户归业,悉以器及峒印、假命符牒送官。」天头原批:「此注在"存恤之惠"句下。」

二年二年:原无,据《宋史》卷四九三补。,夔州路降蛮首领皆自署职名,请因而命之。上不许,第令次补牙校。《会要》:十九日,知叙州舒君旺来朝,有司言:「溪峒刺史旧例并不许入对,自余拜于殿门外。」诏君旺特令入对。溪峒刺史卒,其男皆代领刺史,君旺以其初命,故且令知州,而入对特依刺史例。
是岁,辰州诸蛮攻下溪州,为其刺史彭儒猛击走之。
《会要》:十五日,以故懿州刺史田汉希男汉能为检校太子宾客、知懿州。四月,帝谓宰臣曰:「富州刺史向通汉于辰州溆浦县、(谭)[潭]州益阳县广市土田,或言谋劫内地,此为次舍之备。可就命交州安抚使邵火晔俟经其地,熟察情伪及图利害以闻。」五月,夔路转运使薛颜等言:「投降蛮人首领皆以自补职名降:原脱,据上文及《宋史》卷四九三补。,请因而命之。」帝曰:「向者川峡屡扰,多擅补巡检、将领桀骜纵恣。今蛮酋所补复有此名,不可从也,第令次补牙校。」天头原批:「此注在"加(已)[邑]封"句下。」
十二月,荆湖北路言:溪峒团练使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