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寨驿铺,分兵丁防守,乃为久安之计。又缘事干两路,与诚州同时措置,庶使诸蛮力有所分,易为办集。」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寨主同事

寨主同事
元佑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诸将兵在镇寨非将官驻札者,监镇、寨主依知县法同管公事,着为法。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新踏寨基

新踏寨基
元佑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考功员外郎孙路言:「龛谷寨新踏(塞)[寨]基有未便者三:地形侧峻,南带高阜,戎马可以下临,一也;土燥不可加板筑,二也;寨基四新井,皆在质孤河内,渗水别无泉源,缓急必见阙用,三也。」诏刘舜钦相度,具利害以闻。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给赐四寨

给赐四寨
元佑四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拟答夏国诏,交割永乐陷没人口,计口支与赏绢,仍将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四寨给赐夏国。」从之。详见夏州门。
十月十九日,枢密院言:「环庆路经略司奏,准鄜延路经略司牒,夏国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口,却欲同日受领四处废砦。切度夏国必是其日放出人马,逼胁警扰所弃地内住坐汉蕃弓箭手,散在郊野,有窖藏斛食及土棚屋室,枉致委弃,虽

有护防人马,岂能周遍 欲令便将弃地内汉蕃人户先次迁移,将砦内官物亦行般运,务于交送人口日前事毕。」诏并依所乞,其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合依此施行。

绍圣元年五月十四日,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皇帝辟地进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芦、浮图、米脂四寨,据高临下,宅险遏冲。元佑初委而弃之,外示以弱,寔生戎心。乞检阅议臣章疏,显行黜责。」给事中王震言:「锡地之事,既往无及,愿告以亲揽权纲,且罢画疆之义。」三省、枢密院同奏曰:「既以诏可,今遽绝之,将生衅端,不若令边臣商议,等其背约,然后绝之。」上曰:「朝廷不可以惮用兵,向者大臣惮于用兵,故锡地以示弱。」章惇等因开列初议弃地者,自司马光、文彦博而下凡十一人。惇且言:「光、彦博主之于内,赵、范纯粹成之于外,故众论莫能夺。若孙觉、王存辈,皆闇不晓事,妄议计者耳。至于赵、范纯粹,明知其非便,而首尾异同以傅会大臣,可谓挟奸罔上,不可不深治也。」
七月二十七日,诏唐义问罢知广州,以御史来之邵言在元佑中弃渠阳寨也。
九月二十六日,三省枢密院言:「谏官张商英言,昔废渠阳寨及败蛮贼日,有本路转运使李湜牒转运判官苏泌同上表称贺。泌独奏,以谓渠阳之患自废军为寨,蛮情不安,以至连绵用兵不已。今首恶未诛,边患未息,理无可贺。朝廷恶其异论,遂改除知

虢州,因死于官。又知苏州吴居厚言,元佑初夏人再入贡日,臣寮上章乞弃先帝所建城寨者中外不一,独本州岛前殿中侍御史林旦上疏,极言城寨之不可弃者凡十事。朝廷亦恶其异论,遂罢御史,今已物故。乞各官一子。」上曰:「所言固当矣,然各述所职,恐难为一一推恩。盖论议固有不同,且如乞复役法之类,言者岂少哉,但恐攀援不已,宜谨此例也。更宜检寻故事。」章惇等奏曰:「更俟检寻,但恐无此比者。」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枢密院言:「环庆路经略使孙路奏,请来春并力修复已给赐葭芦、米脂、浮图、安疆四寨。」诏孙路今后凡事不得轻有举动。
三年九月七日,枢密院言:「河(南)[东]、环庆路,元佑中皆曾给赐夏国城寨,基址见存,可以经营检视,复行修建,庶令彼界知我有举动之意,处处为备,不敢并兵(亲)[轻]犯一路。」诏河东路经略使与石州张构、知岚州王舜臣同共相度旧葭芦寨地形,合修城围地步大小及兴筑之际应合措置事,条具以闻。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点检镇寨

点检镇寨
绍圣二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言:「请沿边城堡镇寨应有公使钱处,并依例策供馈本处有职事官及犒设汉蕃使臣、兵员,如敢于例策外(辙)[辄]有馈送,并知而受者,并坐违制。委逐路经略安抚、钤辖司逐季点检。」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复修城寨

复修城寨

绍圣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权发遣环庆路经略安抚使孙路言:「准朝旨,元佑中曾给赐夏国城寨,基址见存,可以复行修建。本路安疆寨,元佑四年内给赐夏国,并以毁撤,若复兴筑,则边面与鄜延德靖寨、本路东谷寨东西相照,最为要害。须候春首,贼中士马羸弱,遣将兵自大顺城出界讨荡,一面版筑,约二十日可以毕工。」诏孙路:「安疆寨修城材植、器用并团敌马面楼橹等,宜定的确数目,密行计置,委有间隙可乘,出其不意兴工修建,务要神速。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九 诸寨杂录 整葺城寨

整葺城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