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八月十三日,上批:「导洛水入汴及治堤岸捍河,悉有成绩,可令宋用臣、范子渊具总事 力官吏第赏。」
同日,御史何正臣言:「近弹奏安焘、张茂则验覆导洛通汴利害不当,切闻诏候来年岁运了日取旨。以臣所闻,则自不须如此。焘等以为盛夏洛水外溢,大河内涨,新淤沙堤,当二水腹背交攻之患,其势未易支梧。今既秋矣,二水交攻之患固未尝有。焘等又以为洛水盛夏暴涨,甚于大河,虽盛夏亦有干浅之时。自今夏秋以来,盖亦屡雨而河未尝涨,亦有经旬不雨而水未尝干,舟行往来,昼夜不辍,安俟考察而后见乎 伏望重行诛罚。」诏焘、茂则各罚铜二十斤。
九月二日,知都水监丞、尚书主客郎中范子渊为金部郎中,升一任,同判都水监;入内东头供奉官、寄礼宾使、遥郡刺史宋用臣为寄六宅使、遥郡团练使,给寄资全俸;入内东头供奉官董嘉言、右班殿直杨琰,各进两官,琰兼合门祗候;入内东头供奉官王修己等三十七人,各进一官,优者减磨勘四年,或指射差遣;人循两资者五十六人,迁一资者八十一人,仍等第

赐钱。上批以子渊、用臣首议导洛入汴,及筑堤捍河,悉有成绩,故优奖之,余皆董役有劳也。
十月四日,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汴河纲船久例附载商货入京,致重船留阻,兼私载物重四百斤以上已抵重刑,今落水,汴不至湍猛,欲自今商货至泗州,官置场堆垛,不许诸纲附载,本司置船运载至京,令输船脚钱。」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范子渊减磨勘二年,余推恩有差,以疏浚汴河有劳也。
三年正月一日,府界第六将言差襄邑县防河兵阙二百余人,已添差讫。上批:「令汴流京岸止深八尺五寸,应接向东重纲,方得济办。若便差人防护,则无时可以放散。况今水流调缓,不须过为支梧。」诏提点司相度,据彼处堤岸去水所余尺寸更行增长,方听上河。
二月十二日,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甚有阔处,水行散漫,故多浅涩。乞计功料修狭河。」从之。后用臣上狭河六百里,为二十一万六千步,当用梢桩。诏给坊场钱二十万缗,仍伐并河林木。
四月十七日,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所 河道欲留水面阔八十尺以上,东水水面阔四十五尺。」诏 河处留水面阔百尺。
二十八日,诏非导洛司船辄载商人私物入汴者,虽经场务投税,并许入告,罪赏依私载法。即服食、器用、日费非贩易者勿禁,官船附载发箔柴草竹木亦听。仍责巡河催纲巡检都监司觉察。从宋用臣请也。


『HT 』』(五)月一日,江淮等路发运司言:「导洛汴司已修 河道,更不置草屯浮堰。」从之。时以汴水浅涩,发运司请积为堰(雍)[壅]水通漕舟。至是复自请罢。
二十一日,权江淮发运副使卢秉言:「黄河入汴,水势湍激,纲船破人数多。今清汴安缓,理宜裁减。欲令六百料重船上水减一人,下水减二人,空船上水减二人,下水减三人,余以差减。」从之。
二十二日,改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为都提举汴河堤岸司。
六月十三日,都提举河汴堤岸司乞禁商人以竹木为牌筏入汴贩易,从之。
十五日,权判都水监张唐明请复黄河诸河岁差河客军九千人额,从之。
二十四日,参知政事章惇上《导洛通汴记》,诏以《元丰导洛记》为〔名〕,刻石于洛口庙。
十月四日,都水监言:「奉旨改导洛通汴司作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其应系汴河公事,乞令一面主管。」从之。
五年三月十八日,提举汴河堤岸宋用臣言:「面奉旨,金水河透水槽阻碍上下汴舟,令臣相度措置,其旧透槽可废撤。」从之。详见金水河。
十二月二日,诏发运司粜籴斛斗郑佶(灭)[减]磨勘三年,前西头供奉官除名勒停黄州编管人张从惠(灭)[减]一赦叙,并以尝干当汴口,建议导洛入汴,续议赏也。
二十日,都提举汴河堤岸司言:「准朝旨,为原武埽闭合水口,见增防堰,令本司权闭断魏楼、孔固、荥泽斗门五七日。自闭合三斗门,汴水增长,今自开远门浮桥以上,凌排查塞水,欲抹岸,望速降指挥

开拨沿汴斗门,及乞于京西向上汴河两岸相度可柜水处,即决堤分减水势。」诏(知)[如]实危急,即依所奏。
六年闰六月十二日,步军副都指挥使刘永年言:「汴水涨及一丈三尺,法许追正防河兵二十八指挥,自西窑务列两岸至东窑务。如涨水一丈三尺二寸,更追准备一千人。臣切以京阙防河,事体至重,乞自今遇水大涨,或淫雨不已,令都巡地分如救火法,于近便增发三两指挥。不足,即指所辖军分奏差。支赐、约束, 依防河兵。」从之。
八月二十八日,都水使者范子渊言:「导洛通汴,将及五年。昨兴役之初,大河北徙,距清汴远,列为堤埽,以障游波。臣今相视水势,大河有可从之理,及上塞河兵夫物料数。」诏子渊详度,从南岸渐进锯牙,约水势入新河,具合行事以闻。已而子渊(于)[请]于武济山麓至河岸并嫩滩(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