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一改。。」并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诏以隰州为次边。以本州岛言所隶上下永宁两关,俯逼西界,经久备御不可缓故也。
徽宗大观元年九月四日,京畿计度转运使宋乔年奏:「乞应京畿下诸镇已有武臣处,只令专管酒税外,别差经文臣一员管勾镇事,仍兼酒税。其民旅稠穰、见无监官去处,亦乞依此差官。」从之。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大观元年九月京畿诸镇添差文臣指挥更不施行。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四,两浙转运司

奏:「据湖州申,安吉县梅溪镇监官不管辖镇中烟火,居民略无畏惮。今相度,欲令本镇监官就兼烟火公事。」从之。
高宗绍兴元年四月八日,新通判建昌军庄绰言:「窃见大观中忌讳日广,县邑有君、主、龙、天、万年、万寿之类县邑称呼,例皆改易,有识观之,以为靖康之谶。欲乞应缘避前项众字,并令如故。」进奏院供海州龙苴巡检等,诏并改正。进奏院状:邠州龙『HT 』』(全)〔泉〕镇改作清泉镇,西京龙门镇改作通洛镇,济南府龙山镇改为般水镇,中山府龙泉镇改为云泉镇,常州武进县万岁镇改为阜通镇,秀州青龙镇改为通惠镇。
十一月二十二日,襄阳府邓随郢州镇抚使桑仲言:「襄阳府至邓州相去一百八十里,路当冲要,其邓城县横林市系在两州中路,乞将横林市改为横林镇,专差监镇官一员兼巡检,招集商贾,往来巡警。」从之。
二年六月二十日,诏处州丽水县君溪镇置税合差官,令两浙转运司辟差,从本路运司请也。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淮南东路提刑司言:「泰州柴墟镇民户杨思明等乞依旧置巡检一员,就差见今把隘官承信郎黄义充上件职事。」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淮南本路安抚、提刑司言:「楚州吴城县所管止有八十八户,乞依旧为镇,差置武臣监镇,废罢巡检、县尉。」从之。
十二月十日,淮南东路提举茶盐司言:「泰州西溪、海安两镇,昨来各系买盐场,监官兼本镇烟火公事。自经残破之后,逐镇各添置武臣监镇一员,今欲乞依旧只令监买盐场官管干,裁减镇官一员。」从之。
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徽州言:「歙县西地名岩寺,县东地名新馆,两处商旅聚会。近岁本州岛差官往逐处拘收税钱,内岩寺去年收到六千三百余贯。新馆二千一百余贯。欲乞将岩寺,新馆以地升改为镇,拘收酒税课利。」下本路监司看详,岩寺可升为镇,新馆虽客旅过往,缘本处不满百家,不可为镇。从之。
七月十四日,诏光州褒信县废为褒信镇,移治淮南上由市,择土豪首领补下班祗应,充监镇兼烟火公事。
二十五日,邓州言:「乞废顺阳县为顺阳镇,隶穰县,废淅川县为淅川镇,隶内乡县。各差监官一贯,兼酒税、盗贼。」襄阳府言:「乞废邓城县并入襄阳,中卢县并入南漳,并差监镇一员管干烟火公事,兼监酒税。」从之。
三十日,襄阳府路安抚、都总管司言:「乞废唐城县为镇,隶随县,差唐城镇监官一员兼管商税。」从之。
六年正月一日,户部言:「舒州乞罢许公、双港、石溪三镇监税官,将逐务召人买扑。」从之。是后十二月十八日,诏复罢,从本路监司之请。
七年二月二十日,福建路转运司言:「建州建阳县地名麻沙,见今居民繁盛,接连邵武,最为冲要,乞改为麻沙镇,仍依湖州新市镇例,差京朝官一员充监镇、监务,兼

烟火公事。」诏将建阳县正监官员缺改差京朝官,就麻沙收税,仍管烟火公事。
四月五日,提点淮南西路公事司言:「泰兴两县巡检旧在柴墟镇驻札,绍兴五年正月德音省罢。今来车驾驻跸建康府,其扬州柴墟镇系大江津渡,人烟颇众,乞依旧置巡检一员巡防盗贼。」从之。
九年五月十四日,枢密院言宿州虹县子仙镇系与泗州接境,诏拨隶泗州临淮县,其本处巡检从本路宣抚处置使司辟差。
十二月十三日,永兴军路经略安抚司言:「醴州武功县扶风店比因废齐升降,改为镇。本司会勘,本镇正当大路冲要,可以为镇。」诏依,仍以长宁镇为名。
十四年七月十四日,臣僚言:「诸路镇市本属县邑,在法止令监镇官领烟火公事,杖罪情重者即归于县。比年以来,擅置牢狱,械系编氓,事无巨细,遣吏追呼,文符交下,是一邑而有二令也。乞应天下监镇官依条止领烟火公事,其余婚田词诉并不得受理,辄擅置牢狱者,重寘典宪。」诏令刑部坐条申严行下。
七月十七日,知湖州秦隶言:「本州岛管下镇官,除乌墩、梅溪镇系在文武京官以上,及许断杖罪以下公事外,其四安镇人烟繁盛,不在梅溪、乌墩之下,却只差小使臣或选人监管,杖罪并解本县。臣今相度,欲依乌墩、梅溪镇例差京朝官,许断杖一百以下罪。」从之。
十八年九月七日,诏省阆州新井县玉井镇宝马鞍井监官一员,从本路诸司请也。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省光州光山县七里镇酒税务,从本路诸司请。
二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诏广州香山镇升为香山县,从本路诸司请也。
二十七年十月二日,诏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