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例轮差监官一员、人吏二人、工匠二十人、院子五人,自今月二日赴宫,昼夜止宿,造作供进。」从之。
同日,诏御厨,今后初三日、初七日、二十七日早晚御膳、泛索,并供进素膳。
十三日,诏御厨每日见供进重华宫早晚泛索,自今有司供生料内羊免宰,依皇太后殿折纳供送,赴本宫后苑。
四月十六日,诏御厨,今后遇皇帝本命,早晚御膳、泛索,并供进素膳。
绍熙元年四月十日,诏御厨,自今后每月初一日、十五日、十七日早晚御膳、泛索,并进素膳。
二年七月二日,御厨言,见阙工匠、库院子共一百三十九人。诏招收敷额,先次施行。
十日,诏御厨,自今后每月初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早晚御膳、泛索,并供进素。
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御厨言;「本厨副知卜光祖于绍熙二年十月三日递迁充上件职役,合至绍熙五年十月二日终三年,界满补官出职。本厨专法,副知界满三年无遗阙,通理入仕及二十年,补承信郎,仍升三季名次。今来卜光祖入

仕已及二十八年有余,并无遗阙,可特与依本厨格法,先次补授合得承信郎,改差充御厨拘押官物使臣,承填陈思明今年八月补阙,仍令补理副知未满月日。」从之。
八月十九日,诏:「承节郎、拘押官物使臣陈思明任满,在厨应奉有劳,候参部日特与占射差遣一次。自今后应本厨出职补官人参部日准此。」
十月二十三日,御厨言:「今来会庆圣节,尚书省满散御筵,已造成熟食,续奉旨别择日锡宴。所有本厨已造赴座官吃食,御史台、礼部、膳部检察官吏及本厨官食料,乞给赐施行。将赴座官(会)[食]味,依先降指挥,给赐教坊、御厨、翰林司祗应人。」从之。
五年六月九日,御厨言:「至尊寿皇圣帝升遐,所有每日早晚供养并旦望、节序酌献食,乞依今常膳名件料例造作。遇供素,换素料随宜改造。」从之。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元年四月二十一日,诏:「今后御厨支散折食钱,令户部行下所属,每月添支钱五十贯文,揍作一千五十贯文支散。如有支散不尽钱数,以次月料内贴数支请。」以御厨言:「本厨支散诸班直折食钱,昨宣和三年每月支钱四千贯文。自绍兴元年,行在诸班直比之在京数少,户部月支钱一千贯。如有支散不尽数,以次月揍用。今来诸班直人数比绍兴年间事体不同,每月支散止有现在钱约一千余贯。三月十八日,引呈崇政殿亲从推垛子配填班直,数内特宣出七人,各射中两石

五斗力弓,诏特与入额,行门常日祗应。拆食钱七人,计钱二十五贯二百文,若将每月左藏西库供送到钱,支散不敷。」故有是命。
八月十三日,御厨言:「副知杨琇已及年劳,依条解发出职。乞候补官了日,差充本厨专一支散诸班直折食钱,依本厨见行条例支破请给,特令理为资任。」从之。以上《宁宗会要》。
【中书备对】

、肉、柴、炭、油、醋等数:米五千五百 熙宁十年支使过米、
七十八石八斗五勺
一百一十一万六百六十四斤四两,羊肉四十三万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两,常支 ,
羊羔儿一十九口,猪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猪、羊头蹄等只副不具,柴一百四十五万四百一
十三斤半,炭三千五百五十七秤六斤,油三万四千七百八十七斤一十二两二钱,醋一千八十
三石八升四合半,诸般物料等八万三百一十斤石两张。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四 官 廨

官廨

太祖干德六年二月,诏曰:「郡县之政,三年有成;官次所居,一日必葺。如闻诸道藩镇郡邑府廨、仓库等,凡有损处,多不缮修,因循岁时,渐至颓圮。及僝工而庀役,必倍费以劳民。自今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使)[史]、知州、通判等罢任日,具官舍有无破损及增修文帐,以次交付。仍委前后政各件析以闻。其幕职州县官候得替日,据曾葺及(仞)[创]造屋宇,对书新旧官历子,方许给付解由。损坏不完补者殿一选,如能设法不扰人整葺,或创造舍宇,与减一选,可减者取裁。」
太宗淳化三年六月,诏曰:「国家并建庶官,分领众职,思不出位,无相夺伦。傥罔循于诏条,何以谨于官业。如(间)[闻]近降制敕,遗逸颇多,或有厘革刑名,申明制度,多所散失,无以讲求。以至议法之司,治狱之吏,多稽缓而不决,致论报以后期。久系狴牢,有伤和气。自今诸道州、府、军、监、县等,应前后所受诏敕,并藏于敕书楼,咸着于籍,受代日交以相付。仍于印纸南历子内批书,违者论其罪。」
真宗咸平四年四月,置朝集院于朱雀门外,凡百余区。真宗以朝臣外任代还者寓于逆旅,故置焉。寻覆罢之。
景德元年正月,诏:「诸路转运司及州县官员、使臣,多是广修廨宇,非理扰民。自今不得擅有科率,劳役百姓。如须至修葺,奏裁。」
八月,诏西川诸路巡检兵士,令逐处州军造廨宇、营壁以居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