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差夫。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提举京城所奏,修治京城所元管大小使臣五十七员五:原作「二」,据《长编》卷三九三改。,今相度可以废罢四十七人,存留一十员管勾事务。并乞不拘常制,踏逐指名抽差,各与通理三年为一任。」从之。
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诏:「雪寒,应在京工役去处,自今月十八日后放假三日。」
绍圣元年正月八日,尚书省言,提举京城所奏,增筑京城讫工,诏官吏役兵比类赏之。
闰四月十六日,中书侍郎李清臣言:「奉诏,命臣以元丰二年进撰《重修都城记》重行校正,缘已经神宗皇帝御览,自是叙述一时之事,其后增修,自可别命词臣撰述。」从之。仍令提举京城所别具增

筑京城制度,旨差官撰文「旨」上疑脱一「取」字。,相对立石。
五月十八日,提举京城所奉诏具修筑京城制度以闻。诏翰林学士蔡卞撰词并书。
九月六日,三省言,有旨以李清臣先撰《都城记》于南熏门上立石,差翰林学士蔡卞书。诏仍令卞篆额。
二年四月二日,宣和殿成。初,哲宗以睿思殿先帝所建,不敢燕处,乃即睿思殿之后,有后苑隙地,仅百许步者,因取以为宣和殿焉。宣和殿者,止三楹,两侧后有二小沼,临之以山。殿广袤纔数丈,制度极小。后太皇太后垂帘之际,为臣僚论列,遂毁拆,独余其址存焉。及徽宗亲政久之,宣和于是旋复。徽宗亦踵神宗、哲宗故事,昼日不居寝殿。又以睿思时为讲礼、进 之所,乃皆就宣和燕息。大观二年,既再缮葺之,徽宗乃亲书为之记,甚详,而刻诸石。及重和元年,议改号,因即以为宣和元年,乃改宣和殿为保和殿者,宣和之后殿,重和元年所创也。
三年六月十八日,诏及暑热,在京工役可给假三日。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九日,诏显谟阁为熙明阁。
三月十八日,诏管勾御药院阎守懃,以见存材植制造防城之具。初,元丰中城京师楼橹之类,咸极攻坚,所储莫非良材。至元佑尝罢之,以其材他用。上令守懃检校,犹不乏,故俾终其功。
崇宁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诏曰:「朕荷天右序,男女仅五十人,垂休无穷,以次成立,建第筑馆,指日有期。而京师居民繁伙,居者栉比,无地可容,深虑

移徙居民,毁彻私舍,久安之众,遽弃旧业,或至失所。言念赤子,为之恻然。可令有司度国之南,展筑京城,移置官司军营,将来缮修诸王外第与帝姬下嫁,并不得起移居民。」
政和二年五月十六日,详定九域图志所言:「今来兴仁府辅郡,既以东字为别,即郑州辅郡,亦合依此以西字为别。(颖)[颍]昌、开德府合冠以南、北辅。兼延安等五府属县,已依本所申请,罢称次赤畿。即四辅所治县,自合正名次赤,余县合为次畿,所贵格法从一。」从之。
四年八月三日,诏改端明殿为延康殿。
五年四月十日,诏秘书省殿以右文殿为名。
八月十二日,诏秘书省移于他所,以其地建明堂。
八年十月六日,诏宣德门改为太极之楼。重和元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复依旧名。
宣和二年二月一日,诏宣和已纪年号,殿名易为保和殿。
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承议郎樊澥奏:「窃观神宗皇帝熙宁间诏有司铸都城诸门铜符契,依法勘同,复命枢密院约旧制更造铜契,中刻鱼形识之,各分左、右给纳,以戒不虞,而启闭之法严于旧矣。元丰初重修外城,仅五十里,增卑培薄,屹然崇墉,遗国家万世之业,顾不伟哉!比年以来,内城颓缺弗备,行人躐其颠,流潦穿其下。屡阅岁时,未闻有修治之诏,则启闭虽严,岂能周于内外,得不为国轸忧 欲乞特降缗钱,付之有司,遴选能吏,鸠工董役,(役)俾郛郭宏丽,实帝居无穷之赖。」诏差都水使者孟杨

提举修治。
六年十二月四日,中书省言:「专切提举京城所状,奉诏塝筑京城,开撩壕河,修葺诸门等,可于宣和七年选日下手。今据本所选到,宜用来年二月二十四日巳正四刻后丙时,并先自京城西南角坤位下手,吉。」从之。

记曰原批云:「此段双行注第十六页第十一行『知制诰李清臣下』。」按旨上文元上元年十月六日条。:「以三岁之绩,易数百年因循之陋。崇墉(迄)[屹]然,周五十里一百六十五步,横度之基五丈九尺,高度之四丈,而埤堄七尺。坚若埏埴,直若引绳。惟我汴京气象宏伟,平广四达,冈阜缭转,隐磷地中,若龙盘虎伏,睨而四据。浊河限其北,漕渠贯其内,气得中和,(王)[土]号沃

衍,霏烟屯云,映带门阙,望之者知其为天子之宅。周世宗广而新之,逮此百二十有五年,圣主营于无为,图于弗用,取羡卒共其力,兵不踰一万,分部者六。板干递迁,畚锸贯序,创机轮以登土,为铁疏以固沟,肇于丙方,环于四浃。度功五百七十九万有奇,所省者十之三。其作怡然,其成裕然,人不及讨,士不及议,而城以全新奏矣。又以材易八门,崇端显严,遂与城称。其外趾跨隍百一十有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