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岁遇天宁节,例于宫观斋设道众,祝厘归福,诚虽报上,然不经而近谀,岂朕意哉 可并罢。」
九月一日,〔诏〕外路州军遇天宁节,监司及提总之官并合趍赴,不得以本司钱别行排辨。如违,计赃计庸定罪。
重和元年十一月一日,礼部奏:「太常丞梁修祖言:窃惟壬戌日天下并设祝圣醮筵,行礼之际,其在州郡尚或未同。欲乞着为定制,颁之四方。」下太常寺修立到仪注:壬戌前七日,郡守率在城官诣天宁万寿观殿下北向,班首稍前,余官重行,以东为上。再拜讫,班首升殿上香,候开启讫降阶复位,再拜讫退。如监司在本处亦赴。以后每日轮知、通已下至掾官一员,诣本观烧香,壬戌日郡首赴。并如上仪讫退。次至壬戌日晚,郡守率在城官诣天宁万寿观殿下北向再拜讫,班首升殿上香,降阶复位,并拜讫权退。次至请圣、至读青词,次至亚献上香,次至终献上香,次至遍启毕,(群)[郡]守已下并复位,北向立。次至焚词毕,在位官皆再拜。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干龙节

干龙节
钦宗靖康元年三月十三日,诏:「道君皇帝圣节、本命等道场,并依道君圣旨,干龙节、本命等并依祖宗法。」
四月一日,诏:「朕祗奉慈训,获承至尊,战战兢兢,惧不克任。属者道君皇帝南幸,朕未获躬晨昏之养,干龙上寿,诚不遑安。卿等乃力贡封章,请如故事。上皇还阙有日,谊无以辞。载惟忠勤,良

用嘉孍。请祝圣寿,有愧尧仁;谨举君觞,姑从汉制。所请宜允。」以宰臣徐处仁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上表,故有是诏也。
七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讨论到天宁节仪注,在京于前一日,文武臣僚就神霄玉清万寿宫建置道场,至初九日满散,更不作斋筵。外路道场、进奉、宴设并罢。至皇帝率百官诣龙德宫上寿毕,就本宫赐侍从官以上宴。道君皇帝坐以申福殿北之中,皇帝坐于稍东,并南向。用金茶 、龙椅。其合用仪注,乞令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修定以闻。中外于节日禁屠宰及禁决流以上罪。」诏并从之。内上寿日惟道〔君〕皇帝用龙 。
绍兴元年二月十九日,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依巡幸驻(驿)[跸]礼例,前一月宰臣率百僚诣佛寺开启道场,至干龙节日拜表满散,更不作斋筵。其表不入词礼部收掌词:疑当作「祠」,此句谓其表不入祠部、礼部收掌。下文同。,候问安使行日附行。」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干龙节开启满散,枢密院官已下各前二日、三省官已下至日趁赴。内三衙只就临安府宝莲寺起建道场,其神武五军统制官并免赴天竺寺开启满散。今后遇圣节开启满散依此。
三月六日,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日,枢密院官已下满散日,并系在昭慈献烈皇后小祥前禁乐日内,依礼例令所属设乐不作。大祥依此。」从之。
四月十一日,知临安府宋辉言:「宰执百官并赴天竺寺满散干龙节道场,所有新及第状元以下,未审合与不合趁赴。」诏虽祗受出身 牒,尚未注官,未曾朝谢,不合趁赴。
绍兴五年三月九日,尚书左仆射赵鼎言:「今月十一日,枢密院开启干龙节道场,是日既为渊圣皇后祝寿开启,恐当崇重其礼,欲权免常参、六参官起居。将来开启满散天宁节道场,亦乞依此。」从之。
六年八月二十日,太常寺言:「遇圣节开启满散道场,集应见任、寄居待阙文武百僚集:疑当作「乞」。,更不分日,并赴明庆寺立班行(者)[香]。」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寺言:「二月二十七日,车驾进发,巡幸至建康,遇三月十三日干龙节启建道场。至日宰执率应扈从文武百僚诣寺观开启,至节日拜表满散,不作斋筵。其表不入词礼部收掌,候问安使行日附进。如来至建康府,沿路止就所至州军寺院依此启建满散。依礼例并合作乐,缘在道君皇帝、宁德皇后禁乐之内,更不施设。」从之。
三月五日,行宫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徐)[除]作乐系在禁乐之内更不施设外,礼例前一月,行宫留守率应行宫文武百僚诣明庆寺开建道场,至拜表讫满散,仍作休务假一日。」从之。
九年三月三日,太常寺言:「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干龙节启建,系徽宗皇帝、显肃皇后(禅)[禫]制之内,不合作乐外,所有四月十一日、十三日满散日,合行作乐。又缘已遣使迎护徽宗皇帝、显肃皇后梓

宫在途,欲乞权不作乐。」从之。

干德五年天头原批:「此条在上元节下。」,诏:「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况年谷之屡丰,宜士民之纵乐。上元可更增两夜,起于十四,止于十八。」自后十六日,开封府以旧例奏请照放两夜。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上元节

上元节
【宋会要】

干德五年,诏:「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况年谷屡丰,宜士民之纵乐。上元可更增十七、八两夜。」《东京梦华录》云此句以下原作大字,今改为小字。:元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