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午门中道行、捧
祀日册立置于案。
皇帝就案先立定。大宗伯跪奏曰、嘉靖几年分
大报等祀日册。请敬之。
皇帝搢圭。取而恭视。讫。序班举案置于
华盖殿中。
皇帝陞座。百官叩头如常礼、毕
凡祀郊社。洪武五年、令
皇太子留宫中居守。
亲王戎服侍从。
皇太子
亲王虽不陪祀、一体斋戒
○九年、议定
郊社大礼。虽有三年之丧、亦不敢废
凡致斋。大祀三日。中祀二日。降香一日。传
制遣官、前一日沐浴更衣、处於
斋宫。次日还宫
○洪武三年定、
大祀。百官先沐浴更衣、本衙门宿歇。次日听誓戒毕。致斋三日、 【今惟圜丘誓戒】
宗庙社稷、亦致斋三日、惟不誓戒
○令礼部铸铜人、高一尺五寸。手执牙简。如大祀、则书致斋三日、中祀、则书致斋二日、于简上。太常寺进置于斋所
○五年、令诸衙门各置木斋戒牌。刻文其上、曰国有常宪、神有鉴焉。凡遇祭祀、则设之
○嘉靖三年、令斋戒日、文武百官随品穿吉服、并青绿锦绣。
凡服。
大祀冕服。中祀皮弁服。陪祀诸臣、各用本品梁冠祭服
凡牲四等、曰犊、曰牛、曰太牢、曰少牢。色尚騂、或黝。大祀、入涤九旬。中祀、三旬。小祀、一旬。洪武初定神牲所。设官二人牧养神牲。前三月付廩牺、令涤治如法
○三年、改立牺牲所。设武职并军人专管牧养、其牲房、中三间、以养
郊祀牲。左三间、养
宗庙牲。右三间、养
社稷牲。餘屋养
山川百神之牲
○六年奏准、
郊庙牺牲已在涤者、或有伤则出之。死则埋之。其有疾者、亦养于别所、待其肥腯、以备小祀中祀之用。若未及涤或有伤疾者、归所司别用
○景泰四年、令礼部铸造牲字牢字火烙各一。会同太常寺御史印记各处解到大祀牛羊
凡玉三等。曰苍璧。曰黄琮。曰玉。惟祀
天地日月、则用之
凡帛五等。曰郊祀制帛。曰奉先制帛。曰礼先制帛。曰展亲制帛。曰报功制帛。洪武十一年议定在京
大祀中祀用制帛。在外
王国及府州县亦用帛。小祀止用牲醴
凡乐四等、
天地九奏。神祇太岁八奏。大明太社稷帝王七奏。夜明帝社稷
宗庙先师六奏。舞皆八佾。有文有武。先师舞六佾用文
○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冠履佾数、俱如旧制。但
圜丘服色用青紵丝。
方泽用黑绿纱。
朝日坛用赤罗。
夕月坛用玉色罗
凡礼。洪武七年奏准、先时太常寺奏中严、奏外办、盥洗、陞坛、饮福、受胙、各有赞词、又各坛俱设爵洗位涤爵拭爵、初陞、坛再拜祭酒唱赐福胙之类、俱以繁瀆删去
○又令祭祀皆免上香
○八年、定登坛脱為舄礼。今亦不行
○九年、定大祀拜礼。迎神四拜。饮福受胙四拜。送神四拜。共十二拜。中祀饮福受胙、止再拜

郊庙社稷祝版。嘉靖九年、令先期一日、太常寺博士捧至
文华殿、候
上亲填御名。若冬至大祀、则於
奉天殿恭填
凡陪祀。
大祀、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及六科都给事中、皆陪。内有刑丧过犯体气之人不预。餘祭并同。惟都给事中不预
○嘉靖十五年、令都给事中陪祀
宗庙。后又令一应祭祀俱陪
○十七年、令
皇亲指挥以下千百户等官、凡
郊庙等祀俱陪
凡祀牌。洪武八年、置陪祭官圆牙牌。供事官员人等长牙牌。各令悬带。无者不许入坛

郊祀一 【合祀】

国初、建
圜丘於钟山之阳、以冬至祀
天。建方丘於钟山之阴、以夏至祀
洪武二年、始奉
仁祖淳皇帝配享。十年春、始定合祀之制。即
圜丘旧址為坛、以屋覆之、名
大祀殿、岁以正月上辛日行礼。时郊工未成、暂就
奉天殿行。十二年正月、乃合祀於
大祀殿。仍奉
仁祖配享。命官分献日月星辰岳镇海瀆山川诸神、
凡一十四坛。二十一年、又增修坛壝於
大祀殿丹墀内、东西相向。為日月星辰四坛。又於内壝之外、為坛二十、亦东西相向。為五岳、五镇、四海、四瀆、风云雷雨、山川、太岁、天下神祇、歷代帝王诸坛。其日月星辰、初有朝日夕月禜星之祭、至是俱罢。歷代帝王、及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瀆山川月将城隍诸神、初俱春秋二祭。至是亦停春祭。惟每岁八月中旬、择日於山川坛、及帝王庙祭之。三十二年、郊祀更奉
太祖高皇帝配享。永乐十八年、北京
天地坛成。每岁仍合祀如仪。南京坛、有事则遣官祭告。洪熙元年、奉
太祖
同配享。嘉靖九年、遵初制、建
圜丘於
大祀殿之南。每岁冬至祀
天、以大明夜明星辰云雨风雷从祀。建
方泽於安定门外。每岁夏至祭
地、以五岳五镇四海四瀆
陵寝诸山从祀。俱止奉
太祖一位配享、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