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王颜。元和元年三月。中丞武元衡奏。兵部吏部礼部侍郎官。每年举选限内。不奉朝参。又今年所造选格。不详敕文。复请明日朝参。臣合弹奏。敕。宜准贞元十二年四月敕处分。
九年十二月敕。起来年正月以后。每朔望日。刑部侍郎。郎中。员外。大理卿。少卿。及中丞一人。时对。其日。宰相并次对。中朝官并不用来。
十年三月壬申朔。御延英殿。召对宰臣。故事。朔望日。御宣政殿见群臣。谓之大朝。元宗始以朔望陵寝荐食。不听政。其后遂以为常。今之见宰臣时。特以事召也。其年六月。敕御史台。自今以后。常参官每入班。以见到人名衔进来。其朔望及双日勿进。是月诏。自今以后。许寅后二刻传点。及是质明后。朝骑有尚在街中者。待坐紫宸殿久之。而朝班未至。因命宰臣宣谕之。乃复。时命宰臣戒九卿御史。以中丞裴度遇盗故也。
十四年二月诏。朔望据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仍委御史台纠察闻奏。至大中四年十月望。不视事。比之大祠故也。
太和元年六年敕。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御史中丞魏谟奏。准兵部吏部礼部三司。尚书侍郎等官一十二员。主举选试。五个月不朝参。近已降流闻奏讫。奉敕。前后敕文处分。有司不合妄更奏论。准贞元十二年。元和四年弹奏。前件三司。除试人及入宿外。并不合不朝参。敕文曾未经年。三司复此论奏。今具前后敕文。如前敕者。本是五个月不朝。今许不过一两月。奏不权放。必恐拥滞。准兵部选事劳逸。尤与吏部不同。选限内。遇公事繁并日。任具事由牒台。寻常不在放朝参限。
天佑二年十二月敕。汉宣帝中兴。五日一听朝。历代通规。宜为例程。今后每月。只许一五九日开延英。计九度。其入合日。仍于延英日一度指挥。如有大段公事。中书门下具牓子奏请开延英。不拘日数。
三年六月敕。文武百僚。每月一度入合于贞观殿。贞观大殿。朝廷正衙。正至之辰。受群臣朝贺。比来视朔。未正规仪。今后于崇勋殿入合。
   廊下食
贞观四年十二月诏。所司于外廊置食一顿。出国朝故事。正史。检不获。
贞元二年九月。举故事。置武班朝参。其廊下食等。亦宜加给。
唐会要卷二十五
  辍朝
开元十八年十二月。左丞相燕国公张说薨。辍朝五日。废元日朝会。
二十九年十一月。宁王宪薨。辍朝十日。
贞元十五年七月。以黔府观察使王础卒。辍朝一日。故事。团练观察使卒。未有废朝者。自础始焉。其年九月。义成军节度使卢群卒。辍朝。故事。节度使卒。从旨先废朝。然后除代。至是。先除尚书右丞李光素。然后辍朝。非也。十六年。以徐泗濠等州节度使张建封卒。辍朝。近例。节度使带仆射以上卒。辍朝三日。尚书以下都团练观察使则否。洎贞元八年嗣曹王皋。十一年李自良。皆以节度使带尚书卒。各辍朝三日。至十四年。樊泽以仆射卒。辍朝一日。十五年。黔府观察使王础卒。时为辍朝一日。
元和九年六月丙子。天德军经略使周怀义卒。辍朝一日。经略使废朝。自怀义始也。
太和元年七月。太常博士崔龟从奏大臣薨辍朝曰。伏以废朝轸悼。义重君臣。所贵及哀。尤宜示信。自顷以来辍朝。非奏报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外。虽遵常制。似不本情。臣不敢远征古书。请引国朝故事。贞观中。任瑰卒。有司对仗奏闻。太宗责其乖礼。岑文本既殁。其夕。为罢警严。张公谨之亡。哭之不避辰日。是知悯悼之意。不宜过时。臣谓大臣薨。礼合辍朝。纵有疑务急速。便殿须召宰臣。不临正朝。无爽事体。如此则由衷之信。载感于幽明。弥情之文。无亏于礼典。太常寺参定上言曰。伏以近日文武三品以上官薨卒。皆为辍朝。其间有未经亲重之官。今任是列散者。为之变礼。诚恐非宜。自今以后。文武三品以上。非曾任将相。及曾在密近。宜加恩礼者。余请不在辍朝例。其余并请依元敕。又中书门下奏覆。古有当祭告丧。义在申情同体。过时而哭。于理为乖。礼院所请合辍朝者。各以闻丧之时明日。请依。余约太常寺所奏。别具品列轻重进定。谨按仪制令。百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一日。又准官品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以上。正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以上。从一品。侍中。中书令以上。正二品。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京牧。大都护。上将军。统将以上。从二品。门下中书侍郎。六尚书。左右散骑常侍。太常。宗正卿。左右卫及金吾大将军。左右神策。神武。龙武。羽林大将军。内侍监以上。正三品。御史大夫。殿中秘书监。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监。将作监。京兆河南尹以上。从三品。缘令式旧文。三品以上薨殁。通有辍朝之制。伏以君臣之间。礼情所及。事必繁于委遇。官则以时重轻。一用旧仪。咸乖中道。臣等参配色目如前。其留守。节度。观察。都护。防御。经略等使。并请各据所兼官为例。依奏。其年九月。中书门下奉。近奏定合辍朝官品。敕已寻行。其致仕官。多是优礼。合同贞观敕例。未该须有处分。自今以后。其致仕官。如非曾任三品以上正官。及历四品清望。并不在此例。依奏。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