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满回京先已
陛见后因事故未得回道后到御史
陛见在后而回道在先者即以回道
命下之日扣算差遣各差一年为满者预于将满二
月前经历司呈河南道详请更替
又题准都察院职司纠劾各衙门有保举未当
者或有未与保举之人心怀忿嫉沮坏良法者
俱令纠参
凡巡城五城每城差满洲汉军汉御史各一员
是年题准新资汉御史必先试差巡城三月一
换
是年议准停止盐差御史责成各运司管理盐
务
又议准巡按概行停止
是年题准提督学政停差御史俱归翰林院差
遣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
谕凡言官务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实庶使壬屏迹
中外肃清若缄默苟容颠倒黑白徇私报怨明
知奸恶庇护党类不肯纠参而诬陷良善驱除
异已混淆国是者定行重治
又
谕凡事关政治得失民生休戚大利大害应兴应革
切实可行者言路各官俱要悉心条奏直言无
隐如果为抒诚有裨政事朕自不靳懋赏
是年题准京畿道照刷文卷内有狱讼淹滞刑
名违错钱粮埋没赋役不均等弊应请
旨者奏请取问应治罪者依律治罪其移送照刷文
卷俱用印信册结照刷事毕具疏奏缴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
谕凡事关朕躬何令不信何政有差诸王贝勒在事
诸臣旷职之愆丛弊之处及内外各司何害未
除何利未兴言官各据见闻极言无隐一切启
迪朕躬匡弼国政者所言果是即与采用如有
未当必不加罪毋得浮泛塞责
是年题准言官纠参须实指奸贪若结党挟私
肆行陷害者反坐
是年议准两淮等四处盐课仍差御史巡视
是年题准复差巡按御史于各部院衙门内不
分新旧理事官郎中以下吏部都察院会同考
选才能清廉品望素优者授为御史差遣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三年
谕科道为耳目之官职在发奸剔弊凡大奸大恶从
未经人纠劾者果有见闻即据实直陈不许徇
私党比摭拾塞责将人已纠参之事剿袭妄陈
是年议准出差官员回京考核有不徇情面忠
廉称职者升用生事扰民受贿溺职者治以重
罪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
谕差回御史务期考核至当方与内升以示鼓励不
得轻议升用
是年题准在京私铸私贩责令缉拿失察官并
听题参
是年题准有击登闻鼓告状者即据冤状查问
并取原问衙门册籍详明磨对果系真情题请
敕该衙门审理
又题准鼓状除合例者封进违例者驳回有事
情重大迹涉冤抑虚实未明者许连人状咨行
各部院督抚审确酌奏仍将咨过件数岁终汇
题
是年议准停差巡漕
顺治十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五年
谕巡方得人斯能称职内外各差除现在御史外应
预为添设员数以备差遣
是年议准巡按所属地方应巡历周遍以访民
生利害有司贤否仍将巡到地方登记汇报
凡巡按事宜是年题准 一出巡按治府州县
必须遍历其巡历各处随从不过十人除依例
差拨兵丁防护外不许擅令有司私买货物多
用铺陈等项亦不得纵容官吏出郭迎送若分
巡地面果系原籍即宜回避
一巡历地方体知方面有司等官守法奉公廉
能昭著者俟差满复
命照例荐举其贪酷废事蠹政害民者访实限入境
三月以内题参后有察知不时纠劾
一农桑为生民衣食之本仰该道转行府州县
官时常劝谕农民□时种植若有水旱灾伤踏
勘得实即将数目开报
一学校为成贤育才之地仰该道行府州县官
及学官时常训诲生徒讲论经史治道等事以
备擢用不许懈怠庙学损坏即为修理严查异
端邪说重处惩戒仍将见在师生名数开报
一存恤孤老仁政所先仰该道转行府州县官
凡有鳏寡孤独废疾无倚之人察收入养济院
常加存恤合得衣粮依期按月交给毋令失所
遇有疾病督医治疗仍将见在名数具报
一古圣帝明王先师先贤陵墓山川社稷祀典
祠坛等处仰该道转行府州县提调常须洁净
有损坏者即为修理仍禁牧放樵采
一所属地方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忠臣烈女
志行卓异可励民风者仰该道行府州县官明
着实迹保举申解以凭奏
闻旌表毋得举富遗贫扶同滋弊
一原设旌善亭申明亭但有损坏仰该道行府
州县官即便严查修理将善恶姓名行实具报
覆勘得实发告示张挂亭内使善恶知所劝惩